公元前2070年到公元前476年的夏、商、周及春秋時期,是建築發展的一次飛躍,燦爛的青銅文化為木構技術及板築技術提供了很大的便利。尤其在公元前11世紀西周經濟更為繁榮,人口日密,戰爭較多。實行了分封制度後,築城和宮室的制度日趨完善。《周禮·冬宮·考工記》載“匠人營國,方九裡,旁三門,國中九經九緯,經塗九軌。左祖右社,面朝後市,市朝一夫”。在陝西的考古發掘中發現,西周已有型制完整的四合院型的居室,當時有標准化的居住制度和等級秩序,中原建築型制已發展得較為成熟,初期生產性的園囿逐漸發展成為具有觀賞性的園林。
自公元前476年戰國時期至南北朝末期約一千余年,木構架體系已基本形成,直棂窗、人字拱等已廣泛使用,建築型制上出現了庑殿、懸山、折線式歇山、攢尖、囤頂等五種基本形式。這期間秦漢的大一統為不同地域建築交流提供了條件,魏晉南北朝同西域的頻繁交往以及佛教傳入又對建築產生了重大影響。此時園林建築也有了進一步的發展:敦煌、雲崗、龍門、天龍山、響堂山、西霞山等佛寺實質上成了全民性的大園林及游樂區;同時,對宅第綠化也很注意,漢代王莽時曾下令“宅不樹藝者為不毛,出三夫之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