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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構

日期:2016/12/14 10:47:12      編輯:古建築工藝

中國木造結構方法,最主要的就在構架(structuralframe)之應用。北方有句通行的諺語,“牆倒房不塌”,正是這結構原則的一種表征。

 

其用法則在構屋程序中,先用木材構成架子作為骨干,然後加上牆壁,如皮肉之附在骨上,負重部分全賴木架;毫不借重牆壁;所有門窗裝修部分絕不受限制,可盡量充滿木架下空隙,牆壁部分則可無限制的減少。這種結構法與歐洲古典派建築的結構法,在演變的程序上,互異其傾向。

 

中國木構正統一貫享了三千多年的壽命,仍還健在。希臘古代木構建築則在紀元前十幾世紀,已被石取代,由構架變成壘石,支重部分完全倚賴“荷重牆”(bearingwall)牆既荷重,牆上開辟門窗處,因能減損荷重力量,遂受極大限制;門窗與牆在同建築中乃成沖突原素。

 

在歐洲各派建築中,除去最現代始盛行的鋼架法,及鐵筋水泥構架法外,惟有高矗式(Gothic)建築,曾經用過構架原理;但高矗式仍是壘石發券(arch)作為構架,規模與單純木架甚是不同。

 

高矗式中又有所謂“半木構法”(halftimber)則與中國構架極相類似。惟因有壘石制影響之同時存在,此種半木構法之應用,始終未能如中國構架之徹底純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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