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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析非物質文化遺產商標及商標權保護現狀與對策

日期:2016/12/14 9:44:34      編輯:古代建築史
    目前,對於文化產業的發展,各地加快了步伐,文化品牌效應越發凸現。非物質文化遺產作為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它的傳承與保護已經不僅關系到一種文化的生存或湮滅,更關系到一個地區經濟發展的興衰。
  對於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傳承和保護,工商部門還處在起步階段,社會上出現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名稱早被他人搶先申請注冊商標的情況,給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傳承與發展帶來了不利影響。
  一、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概念
  “非物質文化遺產”一詞最早來源於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最初使用的是“非物質遺產”。1982年,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也首次以“非物質遺產”一詞命名一個部門。後經管理使用,逐漸轉變為“口頭與無形遺產”。2003年10月17日,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第32屆大會通過了《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公約》,確定命名為“非物質文化遺產”。
  為進一步管理好、保護好、傳承好、發展好非物質文化遺產,國務院於2005年12月20日發布了《國務院關於加強文化遺產保護的通知》,通知中對非物質文化遺產普查工作、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規劃、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搶救、建立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體系、扶持少數民族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等做了具體規定,並決定從2006年起,每年6月的第二個星期六為我國的“文化遺產日”,確定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指導方針為“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傳承發展”。之後,國家文化部又於2006年11月2日發布了《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與管理暫行辦法》。隨著國家知識產權戰略綱要的進一步實施,全民知識產權戰略保護意識的逐步提高,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力度已逐漸加大。
  二、非物質文化遺產商標權保護現狀
  2008年6月5日,國務院發布實施了《國家知識產權戰略綱要》,明確要求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認真貫徹落實實施。其中對商標權的保護給予了充分肯定,並建議商標權人加大商標戰略實施力度,積極參與商標權管理,不斷加大商標附加值,提高商標知名度,形成馳名商標。作為非物質文化遺產商標注冊也要加大保護力度,通過傳承發展,不斷形成省著名商標,打造成為中國馳名商標。通過國際文化交流,也可在演出地國家和地區申請注冊商標,積極響應《國家知識產權戰略綱要》中的鼓勵國際商標注冊,維護商標權益,參與國際競爭。由此看來,我國政府主管部門近年來高度重視商標權管理工作,隨著政府主管部門的監管、查處,人們的商標權保護意識普遍提高,商標權競爭力也會增強。
  目前,南通市非物質文化遺產存在口頭傳統、民俗活動、節慶禮儀、民間傳統表演藝術、手工藝技能等形式、內容豐富,確定44個非物質文化保護項目為市級保護名錄,南通板鹞風筝制作技藝、南通藍印花布印染技藝列入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5大類11個項目列入第一批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南通市建立了南通風筝博物館、南通藍印花布博物館、正興染坊等一批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場所。但是,通過以注冊商標傳承和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目前只有藍印花布1家。
  三、非物質文化遺產商標權保護對策
  (一)通過專題調研,從現行法律上確定運用商標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可行性,召開權利人、相關單位、政府人員等多個層面人員參加的座談會。將南通刺繡、南通缂絲、南通扎染確定為崇川首批重點扶持的非物質文化遺產類商標。
  (二)通過廣泛宣傳,讓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相關權利人和團體認識到商標的重要性。指派專人對全市的“非遺”名錄、類型、所在區域、傳承人以及商業運作現狀、相關榮譽、特別對商標注冊等知識產權現狀作詳細登記。
  (三)通過全市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區域特點,實施近距跟蹤式指導。對相關權利人開展上門走訪工作,動員權利人對未注冊商標進行注冊,或引導權利人以姓名、字號為內容注冊自主商標,定期聯系,隨時掌握動態情況。
  (四)通過增強非物質文化遺產商標權的保護意識,建議相關權利人盡早主動在多類別提出注冊申請,動員全社會力量積極參與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工作。通過全社會努力,不斷增強非物質文化遺產的附加值,有效推動全市非文化遺產事業發展得更好、更快、更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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