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類的發展有如文化的接力,農耕社會的到來,引導人們走出洞穴,走出叢林。人們可以用勞動創造生活,來把握自己的命運,同時也開始了人工營造屋室的新階段,並建立了以自己為中心的新秩序,真正意義上的“建築”誕生了。在母系氏族社會晚期的新石器時代,在仰韶、半坡、姜寨、河姆渡等考古發掘中均有居住遺址的發現。北方仰韶文化遺址多半為半地穴式,但後期的建築已進展到地面建築,並已有了分隔成幾個房間的房屋。其總體布局有序,頗能反映出母系氏族社會的聚落特色。南方較潮濕地區,“巢居”已演進為初期的干闌式建築。如長江下游河姆渡遺址中就發現了許多干闌建築構件,甚至有較為精細的卯、啟口等。龍山文化的住房遺址已有家庭私有的痕跡,出現了雙室相聯的套間式半穴居,平面成“呂“字型。套間式布置也反映了以家庭為單位的生活。在建築技術方面,開始廣泛地在室內地面上塗抹光潔堅硬的白灰面層,使地面收到防潮、清潔和明亮的效果。在山西陶寺村龍山文化遺址中已出現了白灰牆面上刻畫的圖案,這是我國已知的最古老的居室裝飾。
總之,當原始人真正走出洞穴,走出叢林,開始用自己的勞動創造生活時,也就開始了有目的的人工建造屋室的活動。人們可以按照自己及社會關系的需要建構自己的建築與村落,同時,在滿足了物質生活的基本需要後,精神需要越發成為左右建築的重要因素。真正意義的建築誕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