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擁有95年歷史的上海石庫門裡弄公益坊部分房屋被拆除。昨天,有市民向晨報反映,位於天潼路800弄,已被列為區縣級文物保護單位的清末建築陸氏民宅被拆。
記者調查發現,陸氏民宅被拆已多年。閘北區史料陳列館表示,目前已經進入執法程序,開發商上海銀邦置業有限公司的拆除工作未獲批准。閘北區文化執法大隊表示,初步處理結果是對開發商罰款8萬元。
老宅沒能逃過被拆命運
王阿姨在天潼路800弄住了40多年。今年60歲出頭的她,從小就聽著父輩說起弄堂裡的故事。
“這裡本來是一戶陸姓人家造的,建於清代末年,已經有100多年歷史了。”王阿姨說,在她孩提時代,附近居民都把陸氏民宅叫作陸家花園,那時院子裡綠化很茂密,冬暖夏涼,環境幽靜。
隨著時間推移,陸氏民宅房屋漸漸老去,拆遷也列入了議事日程。
“老宅動遷我們當然歡迎,畢竟能改善居住環境。不過,百年老宅就這樣一拆了之,還是太可惜了。”王阿姨說:“2003年、2004年的時候,開發商進駐小區,天潼路800弄的房屋被逐漸拆除,屋頂被掀掉,外牆被敲了個洞。”
在查閱相關文件後,裡弄居民發現,陸氏民宅在2004年被列為區文物保護單位。王阿姨等人隨後告知拆遷人員,這是保護建築,不能隨便拆除。隨後,在相關部門介入下,拆除工作暫時停止。
但讓王阿姨想不到的是,陸氏民宅最後還是沒能逃過被拆除的命運,“我前幾天路過老房子,進去看了下,裡面已經是一片廢墟,陸氏民宅基本全部被毀壞,只剩下幾根橫梁。”
缺保護,文物建築成廢墟
昨天中午,記者來到天潼路800弄。這裡已經是一處拆遷工地,只剩下一堆磚瓦廢墟,無人居住。
“這裡已經拆了十幾年了,哪還有什麼保護建築。”拆遷工人告訴記者,大概在2005年拆除工作剛開始的時候,曾接到過通知,說工地裡有一處文物保護建築,要求他們拆除時不要破壞。“平時也沒人來管,風吹雨淋,漸漸房梁什麼的都爛了。”
工人帶著記者來到天潼路800弄164支弄7號,“這個就是文物保護建築,你看,現在基本成廢墟了。”
記者在現場看到,陸氏民宅外觀已經完全無法看出房屋主體樣貌,從俯瞰圖大致勾勒的輪廓看,原本應該是一處四合院結構住宅,磚木結構,而現在只剩下了被腐蝕的橫梁和一些隨意丟棄的磚瓦、木板。只有弄堂入口處一塊不起眼的石碑上,寫著的“陸少棠界”四個字,證明了這裡曾有的歷史風貌。
“這地方既沒銘牌,也沒人來察看管理,時間久了房子都爛了,之前還發生過幾次坍塌。”工人說。
據悉,2010年9月1日,天潼路800弄181號左廂房發生屋內網板磚部分脫落,面積近10平方米,所幸無人員受傷。
在閘北區區縣級文物保護單位列表中,天潼路800弄164支弄7號陸氏民宅(陸少棠宅)赫然在列,公布時間為2004年1月6日,且被列為“上海市第一批登記不可移動文物名單”。
開發商僅被罰款8萬元
對於拆除,開發商上海銀邦置業有限公司在2005年曾發布過一個聲明:公司在2002年8月19日取得閘北區5號舊改地塊的開發經營權,當時並沒有任何部門通知公司,地塊內有一處屬於保護建築范圍的民宅。所以,公司按照正常的開發流程對地塊進行動拆遷工作,這其中就包括損壞了的陸氏民宅最外圍一間。2004年,公司才得知陸氏民宅是保護建築,並接到閘北區文化局的口頭通知後,就暫停了拆遷工作。隨後,公司方面和文化局的相關專家召開了專門會議,明確了陸氏民宅的布局、結構、裝飾物等原裝保護方案。
然而閘北區文保局表示,該公司十年內股權變更很多次,所以老宅非但沒有得到修復,反而去年再次啟動了拆遷。記者致電閘北區文化執法大隊,一名工作人員表示確有此事,目前已經作出行政處罰決定:“認定是陸氏民宅邊界外圍部分損壞,目前已對開發商罰款8萬元。”
昨天,記者多次致電開發商上海銀邦置業有限公司,但總機始終無人接聽。
[兩問拆遷]
?為何現場沒有任何保護銘牌?
昨天,記者在現場並未發現任何保護措施,也未看到任何保護銘牌。
對此,閘北區史料陳列館馬先生表示,陸氏民宅屬於登記不可移動文物,但還未達到《文物法》中規定的保護級別,並不需要設置銘牌。“處罰結果,需要問文化執法大隊。”閘北區文化執法大隊一名工作人員表示確有此事,目前已經作出對開發商罰款8萬元的行政處罰決定。
據悉,陸氏民宅在2003年由銀邦置業有限公司獲得房屋拆遷許可證,2004年被列為不可移動文物後,老宅拆遷被叫停。一年後,閘北區文化局牽頭,以銀邦置業有限公司為主體啟動修復工程。
?為何十年裡未采取任何保護措施?
為何從2004年至今,已經明確是區縣級保護單位並已經被叫停拆遷的陸氏民宅,依然從一處典型的框架式清代四合院變成如今的斷壁殘垣?
當記者告知陸氏民宅現在損壞程度嚴重,只剩下框架和部分殘缺牆體時,馬先生表示“不可能吧”。但他也承認,開發商屢次換過股權、老板,內部比較混亂,“我們一直在敦促他們”。他們去年就已經介入調查,在他們發現的時候,陸氏民宅外觀結構還在,部分損壞。“去年我們已經告知開發商,此處是文物保護單位,沒有經過行政審批拆除屬於違規,已經進入執法程序。”
閘北區文保局表示,他們曾三次發文告知銀邦置業要求其實施修復,但因人事變動,相關事項未能傳達到現任負責人,因此十年過去了,老宅沒有得到修復,反而在去年再次啟動拆遷。“我們敦促開發商保護修復,但因為他們人員調動太頻繁,一直沒落實。”
[專家說法]
處罰太輕無警示作用
“上不封頂”值得借鑒
同濟大學建築城規學院教授阮儀三認為,按照現在的公開信息看,陸氏民宅是區縣級文物保護單位,屬於登記不可移動文物,那就應該是不可隨意拆除的。“文物保護部門應該要告知開發商,這是文物保護建築,不可隨意拆除,開發商應該盡到保護責任。”他表示,如果開發商“明知故拆”,就要懲罰。
“但現在的懲罰力度很有限,對開發商來說,可能根本無關痛癢。”阮儀三表示,像陸氏民宅這樣的區縣級文物保護單位,沒有相應規范的保護措施、罰款力度太弱,導致主管部門對保護文物沒有一定的權威性,這也是近年來文物屢遭破壞的原因之一。“和開發商可能的獲利相比,根本不算什麼。有些人根本就不怕。”
阮儀三認為,隨著城市的開發,不少老建築逐漸被拆除,能夠體現城市歷史風貌的建築越來越少。“現在還有部分 ‘三普點’(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登錄點)也被悄悄拆除,或是損毀,需要有關部門加大保護力度和執法力度,不是等媒體曝光了才去管。像環保部門目前對於違法單位的罰款就是根據情況來判定,上不封頂,這樣的做法值得借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