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資源是歷史的見證。每件文物的產生都有其獨一無二的歷史背景,承載的信息是廣博的、厚重的,所以人類要不斷地繼承、創新和發展;文物又是歷史智慧的結晶,它給人以啟迪和借鑒,無論從正面或反面給人們的教益是任何其他物品或手段所不能代替的,所以人類要不斷地繼承、創新和發展。由此可見,文物保護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既是保存人類文明的見證,又為研究和解讀人類歷史提供了科學的依據。文物保護與文物旅游資源開發的關系
文物保護是文物旅游資源開發過程中應有的題中之義。旅游作為一個朝陽產業,有著傳統產業不可比擬的優勢,現已成為不可忽略的新的經濟增長點。就太原市來說,文物旅游資源是當地旅游產品中最具品位、最具特色、最具優勢的品種之一,市內及市郊文物類型豐富,寺塔、歷史名人故居、古代建築等種類齊全,具體形態地域特征明顯,體現了特色旅游的優勢所在。但由於文物資源具有獨特性、地域性、稀缺性、脆弱性和不可再生的特性,就明確反映出文物保護的必要性及緊迫性。無論文物概念如何拓寬、文物保護單位增加多少,文物開發與保護始終是文物旅游業發展的重中之重。
文物保護是文物旅游業可持續發展的必要前提。世界上凡是重視文物保護的國家,都是文物旅游業發展最強勁的國家。法國是世界第一旅游大國,是一個無比珍愛歷史文化傳統的國家,20世紀90年代,法國文化預算在國家總預算比例中突破1%的界限,文化部的財政預算中有15%用於遺產保護;意大利每年有20億歐元經費用於文物保護,同時還設立了文物保護中心作為培養各種文物保護人才的基地,設置各種專業,承擔重點文物的修護工作;1997年,德國柏林花費14億馬克(大約60億元人民幣)用於文化遺產保護。可見,國外旅游業能持續發展,政府財政、人力的投入必不可少,當然回報也是顯而易見的。旅游的精髓和靈魂是文化,文化的依托是歷史,而歷史的再現在於城市文物,因此歷史文物是歷史文化的載體。為了在競爭中立於不敗之地,旅游業內人士不約而同地把目光集中到文物上,以創建特色旅游品牌。很多地方政府提出了“文物搭台、旅游唱戲”的口號,希望把本地旅游搞出特色,以拉動經濟增長。近些年來,我國各地大力發展旅游業作為新的經濟增長點,合理、適度地利用文物,給文物保護創造必要的經濟收入,為保護文物資源提供堅實的經濟基礎。不過,如果一味追求經濟效益,不顧文物資源的稀缺性、脆弱性和不可再生性而盲目開發,將會使文物遭到滅頂之災。另外在旅游業發展的同時,給文物保護帶來巨大的沖擊,至於蜂擁式地參觀、超負荷地開放帶來的人滿為患無疑將給脆弱的文物保護雪上加霜,給文物資源造成不可逆轉的破壞。“皮之不存,毛將焉附”,文物資源一旦遭到破壞,旅游業也就根本談不上可持續發展。文物旅游資源修復須遵循的基本規則
旅游資源開發與文物保護措施的目的旨在把它們既作為歷史見證,又作為藝術品予以保護,或者說旨在保存和展示古跡的美學與歷史價值;另外保護文化的多樣性,文化的多樣性不僅體現為具體的物品,更重要的是指各地區、各民族的傳統生活方式、價值觀等。因此,文物修復在借鑒國外經驗的基礎上,結合我國的實際,應形成以下科學的原則和方法:
修舊如舊原則。修舊如舊包括四層含義,這是保護文物的基本准則。其一,盡可能利用原物,最大限度保存文物建築原存部分,盡量避免添加和拆除,現代古建築保護修復原則更加強調保存木構建築原材料、原構件的重要意義;其二,在古建築中殘存的構件能修補用的都要加以修補再用回去,目前國內的修復工程這一點都較為注意了;其三,必須替換部分采用同時代其他建築上拆除下來的舊料,以保持品格和個性;其四,仔細研究維修方案,從設計的角度使維修面盡可能控制在建築內部,如結構加固,避免對建築外貌做大的改變,這樣的好處就在於既強健了古建築的筋骨,又避免了外部形象的損壞。
保證文物本體的原來形制和結構不變,這是一條最基本的指導原則。具體地說就是要保持文物或文物組群的平面布局不變,堅持各個單體文物的內外形制和結構不變。這些歷史遺留下來的文物本體的形制和結構飽含著過去歲月的信息,彌足珍貴。保護維修的過程中必須小心地、盡可能多地原汁原味地保存它。任何改變或新添加的部分,都不是原來意義上的文物本體,都不含那些歷史信息,因而也就沒有相應的那種歷史、藝術、科學價值,是對文物本體的損害,對於後來的歷代修葺則應具體對待。
文物本體原材料不變。這有兩方面含義:一是盡量少更換原來構件的材料,即維持原來構件的質地、成分、顏色不變;二是在非更換不可的情況下,應采取挖補、填充和化學加固手段盡可能多地保存原構件,更換新件的材料、質地乃至形式、色調都應與原來者相同。
不得不使用現代材料時,應該盡量做到隱而不露和盡量少損及原結構的材料,特別是表面紋飾。對於使用現代建築材料如水泥等,要注意三點:一是盡量不用或少用;二是迫不得已使用時,要盡量隱而不露;三是實施操作時盡量避免損傷原構件有紋飾的部分。
堅持運用原來的傳統工藝。文物原構件能反映原來制作時的工藝技法,應仔細地加以分辨。竹、木、牙、角、玉、石、陶、泥等不同質地的器物加工方式各有不同,如:陶泥類要弄清是手捏還是輪制、模制以及施工程序;石木瓦匠活路則分官式做法與地方做法的不同、南北地方的不同、師承的不同。因此,進行保護和維修時,盡量在操作程序和施工工藝上與原來的工藝風格流派相一致。
有根據復原的原則。修復過程是一個高度專業化的工作,應以尊重原始材料和確鑿文獻為依據。對尚存的文物本體出現的破損殘缺部分的修復,要掌握有根據復原的原則。當不復原即影響文物的穩定和安全、或嚴重有礙觀瞻、或因構件缺損造成險情時,要對缺失部分根據現存構件的形制或同時代、同類型的相同構件加以復原,如:建築物的柱、梁、枋、額、斗拱部分等,這樣更能體現文物古跡的原貌和歷史滄桑感。對於已毀壞的紀念性建築物、古建築等文物,因特殊需要必須在異地復建或者在原址重建的,應當根據文物保護單位的級別,報原核定公布機關批准。
嚴禁做舊。喜新厭舊和追求圓滿結局的傳統觀念在文物古跡維修方面的表現就是修補齊全和粉飾一新。文物價值在於原構原狀,包括其表面的色彩和裝飾圖案紋樣。文物每經過一次維修總會迫不得已地、或多或少地更換修補個別構件而造成局部的損失,對其表面圖案紋樣重描或覆蓋同樣是損失。從這個意義上說,古建文物維修時最好不要做舊,尤其在表面上的紋飾圖案很有保存研究或藝術欣賞價值的情況下。對建築的修復,我們不必學習西方對文物原構和修復部分新舊分明、強烈對比的做法,可以按照東方文化的傳統做法,對文物建築修復時需要隨色做舊,但又要略有區別,使其看起來不刺眼,仔細一看有區別。
保持與文物本體相協調的環境風貌。這裡有兩種情況:一是文物本體周圍保留部分原來的環境風貌,哪怕是小部分也是彌足珍貴的,應該原汁原味地保留,切不可因修整而失真。如:古城傳統的輪廓線和原有的棋盤式道路網絡格局、古街道對景、古塔等古建築群的視線走廊、文物古跡周圍的河湖水面和道路等。二是若文物本體周圍的環境風貌已經無存,不協調建築和構築物充斥其間,對此應分期逐步恢復與之相協調的環境風貌。
文物的損害和消失是永久性的。因此,在大力發展旅游業的同時,更要注意文物保護,群策群力保護好老祖宗留下來的“寶貝疙瘩”。在處理文物保護問題時,政府要認真權衡短期效益與長期效益、局部利益和全局利益的關系,應當認識到經濟發展過程中文物保護的重要性,重視文物保護,而不是把文物保護當做經濟發展的沉重包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