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千年前古人就把‘城市’說得很透徹了!”同濟大學教授、國家歷史文化名城研究中心主任阮儀三,從繁體字的“城”字說開去,由表及裡、循序漸進地展示著他的“城市發展中的文化遺產保護和利用”學術報告,精彩演講激起陣陣掌聲。
古城保護不能是“返老還童”
“現在一些地方對古城保護存在誤區!”針對當前一些地區在古城保護中大拆大建的問題,阮儀三呼吁,古城保護是為了延續城市的文化,是讓古城“延年益壽”,而不是讓古城“返老還童”。阮儀三指出,目前許多地方錯誤理解保護古城就是恢復歷史遺跡,重建古建,以致拆了真古董去建假古董。
歐洲的做法值得我們借鑒。阮儀三說,第二次世界大戰中歐洲許多城市都遭到了很大的破壞,但其經濟大發展時的城市建設中,許多被破壞的古城都恢復了原貌。
“對古建築保護,要整舊如‘故’而不要整舊一‘新’!”阮儀三說,古城留存下一些城市的建築、過去人們活動的場景,這些物質實體蘊藏了城市歷史文化,是對城市文化最好的延續。
保護城市遺產不只“賣門票”
“保護城市遺產,不能狹隘理解為促進‘賣門票’。”阮儀三說。
阮儀三指出,一些地方將保護城市遺產片面理解為發展旅游資源,出現過度接納游客以及盲目造“古”、搬“古”現象。
保護城市遺產確實可以帶動經濟發展,但其真正的意義在於留住城市記憶,珍藏民族文化。如麗江古城保存了我們建築文化的精粹,未來建築科技發展可以從中汲取靈感。
“現在,許多地方都曉得要保護了,也曉得申報世界遺產了。但當申遺成風,我就擔憂了。因為凡是片面追求經濟效益的地方,造成的深層次破壞是根本性的。”阮儀三說,為擴大內需,許多地方都准備上馬一些新項目,其中城市改造將是重要方面,因此,當前的古城保護更具有積極意義。
保護和利用要遵循“四原則”
針對全國歷史名城的保護現狀,阮儀三教授提出,歷史文化名城的保護,必須遵循整體性、原真性、可讀性、永續性四個原則,做到修舊如故。
阮儀三說,整體性對城市非常重要。一個歷史文化遺存是連同其環境一同存在的,不僅要保護其本身,還要保護周圍的環境,特別對於城市街區、地段、景區,要保護其整體環境。桂林在獨秀峰兩邊修建了高樓,對整體環境造成了破壞。
原真性也是古城保護中需要特別重視的。阮儀三認為,保護歷史文化遺存原先的、本來的、真實的歷史原物,保護它所遺存的全部歷史信息,整治要堅持“整舊如舊,以存其真”的原則。奧地利的一座15世紀古城堡,殘垣斷壁,但是當地人將之原汁原味地保留了下來,他們認為“因為真實,殘缺也是美的”,每年都有大量游客前往游覽。
歷史遺存留下了歷史的痕跡,我們可以直接讀取它的“歷史年輪”,這就是古城保護中要注意的“可讀性”。阮儀三說,可讀性就是在歷史遺存上應該讀得出它的歷史,就是要承認不同時期留下的痕跡,大片拆遷和大片重建不符合可讀性的原則。
最後一點就是“永續性”。保護歷史遺存是長期的事業,不能急於求成,我們這一代做不完下一代接著做,一朝一夕恢復幾百年的原貌必然是做表面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