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樂市營前模范村的營前新街,是上個世紀20年代,知識分子對中國農村建設的歷史產物,1928年,孫中山先生曾經的秘書,時任福建省農工廳廳長的黃展雲將這裡作為實驗基地,而營前模范村也是全國唯一一個保留下來的示范點。早在2003年它就被列入長樂市文物保護單位。然而讓人遺憾的是,這處多部門都知道的文物依然被拆毀一部分。因此不少觀眾質疑,是誰給了這些部門任性的權利,接下來這處文物的命運會如何?
保護文物被拆 幾家單位都認為自己無責
在營前新街前矗立著一塊石碑,背面書寫了營前新街的歷史,正面寫著“長樂市級文物保護單位”,眾目昭彰,然而就在一個月前,這處建築還是被毀於鉤機之下。瀛洲片區建設指揮部負責人表示,是按照規劃局給的規劃圖進行拆遷的。
副總指揮告訴記者:“我只是按照他們上面下達的規劃圖,你做到哪裡,我就測量到哪裡,我實施拆遷。”
拆遷部門認為,是不是文物應該有人告訴他們。記者在該項目拆遷指揮部見到規劃部門提供給他們的規劃圖紙,裡面的確沒有標注出該處屬於文物。
副總指揮:“沒有標注,因為在圖上可以看,上面並沒有標注具體的文物位置。”
可是長樂文體局非常明確,他們已經多次告知規劃部門和拆遷指揮部,長樂所有文物的地址。
長樂市科技文化體育局副局長劉端佳表示,“我們把所有文物點的分布情況,都送給規劃局,那就是他在編制整體規劃。城市發展的整體規劃的時候,他要把這些文物點充分的考慮進去,你不能把文物點當成全部盲點了。”
長樂市城鄉規劃局總工程師王慶益告訴記者,“他那個事先要跟指揮部或者說跟開發商告知這個是文物,因為這個文物他們是主管單位。”
長樂文體局認為,他們已經告知規劃局,而規劃局認為,保護文物的事,應該由文體局去和拆遷部門商議。三家單位都認為自己沒失職,可這處文物就這樣遭到了破壞。法律人士認為,這和幾家部門對文物保護不重視有關。
福建師范大學法學院的丁兆增副教授表示,即使是該地址有被納入到規劃范疇,但是建設施工單位要在施工的前提下,將該情況逐級上報到相關的文物行政主管部門來決定如何進行保護。“相應方案出來後,建設單位才能恢復施工。”
在采訪這一事件中,記者只看到長樂文體局向相關部門告知文物所在地,但卻沒有具體的保護措施等,做法的確不夠完善。
根據文保法及相關法律規定,對於施工范圍內的這種文物,遺址或地址要進行評估,決定如何進行保護。所以文體局作為文物的主管部門要有積極作為,否則文物保護部門就存在失職行為。
通過幾天媒體的關注,今天記者再次前往長樂市營前新街,發現這處文物已經被包了圍擋。長樂市政府在前天晚上也專門召開了緊急會議。“我們有信心有能力修復好,而且要比原來做得更好。最近規劃局正在擬方案,那麼文體部門也要從保護文物這個角度出發,修舊如舊,現在方案還沒出來。”
隨著城鎮化進程的開展,歷年來,這樣類似的文物被毀、遺跡被拆的事件已經不是第一次了,僅在今年,在全國各地就發生了多起文物被違規拆除的情況。
從這些例子中,可以看出保護文物被“誤拆強拆”已經不是第一次,透過長樂保護文物被拆事件,希望更多部門重視文物保護。
丁教授告訴記者:“政府(部門)的這種責任意識、敏感意識、法律意識,更亟待提高,否則像長樂這樣的文物保護單位,出現被毀壞或者納入到規劃范圍進行施工的現象,有可能會繼續演化下去。所以說我們政府部門能夠提高對法律的這種尊重、敬畏心。根據我們現有的關於文物保護的法律規定嚴格執法,根據現行法律來依法辦事。”
在經濟發展下,更應該宏觀規劃,更多地保留這些歷史遺產,對於被拆的受保護文物,應該追究相關責任人,而不是以誤拆不了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