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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年古村被拆5處文物被毀兩級政府被訴_中國文物網-文博收藏藝術

日期:2016/12/14 21:34:05      編輯:中國古代建築


  一個享有“中原第一文物古村落”美譽的千年古村——河南省鄭州市上街區峽窩鎮馬固村,在全國第三次文物普查中,有7處不可移動文物名列其中。但如今,已有5處文物被拆除。
  中國生物多樣性保護與綠色發展基金會就馬固村文物被拆事件進行調查後,決定就此提起公益訴訟。10月18日,該基金會公益部門負責人王文勇向《法制日報》記者表示,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已正式受理此案,被告為上街區政府、峽窩鎮政府、上街區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有文物監管職能)及馬固村村委會。
  王文勇稱,這是河南省第一起環境公益訴訟案件,亦是國內首個人文遺跡(文物)保護的公益訴訟,還是法院第一次將人文遺跡(文物)保護納入環境公益訴訟范圍,對推進我國人文遺跡(文物)保護具有裡程碑式的意義。
  千年古村讓位於“產業園”
  馬固村可以查證的建村歷史始於宋代,至今已有千余年歷史,有著深厚的文化積澱。
  鄭州市文物保護志願者彭保紅向記者介紹,這裡有珍貴的書畫藝術,精美的古代建築,蘊含著哲學思想的宗教文化、祭祀文化、神文化,風格紛呈的民間藝術,遠近聞名的武術,門類齊全的醫學等。在大宋王朝,馬固王氏先祖幾代都為柱國重臣,曾創造“三朝樞密”“九子進士”之輝煌。
  今年3月23日,彭保紅發出一條“十萬火急”的微博稱,三朝樞密、大宋世家,千年古村馬固村一片廢墟,列入河南省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名錄鄭州卷的7處不可移動文物,現在僅剩兩處。
  彭保紅說,當時,她在現場看到,馬固村只剩下王氏宗祠和馬固大廟兩處建築,其中,馬固大廟正被南北兩側深達數米的大溝夾擊著,隨時都有被拆的可能。
  記者查閱發現,馬固村共有7處文物名列河南省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名錄,其中馬固王氏宗祠被列入鄭州市市級文物保護單位,其他6處均為未定級的文物點。
  眾多村民告訴記者,上街區對馬固村進行整體搬遷,是為了讓位於一個名為“智能電器產業園”的項目。
  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按照上街區總體規劃,馬固村整體規劃為智能電器產業園,城區主干道許昌路等多條道路將從此處通過。為合理布局安置區和相關產業,該區決定對馬固村進行整體搬遷。
  上街區政府曾表示,馬固村緊臨中國鋁業河南分公司,重工業生產會產生大量廢氣和灰塵,將馬固村進行異地安置也是改善村民居住環境、提高生活質量的舉措之一。不少村民對此提出質疑:“鋁廠大量排污,政府為什麼不去治理,非得讓古村搬遷?文物都拆除了,還能挽回嗎?”
  《河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辦法》第十一條規定,對尚未核定公布為文物保護單位的不可移動文物,由所在地縣級文物行政部門將其名稱、類別、年代、位置、范圍等事項予以登記和公布,制定保護措施,設立保護標志,並向所有人或者使用人制發保護通知書,明確其權利和義務。
  記者在采訪中獲悉,上街區政府就此專門給鄭州市文物局寫過一份情況說明。該說明中寫道,上街區對馬固村錄入普查名錄的7處建築采取了相應措施進行保護。對市級文物保護單位馬固王氏宗祠進行原址保護,其他6處未定級的文物點,也均采取了有針對性的保護。
  這份情況說明還指出了拆遷過程中存在的問題,比如,實施搬遷單位對古民居保護工作重視不夠,搬遷方法簡單;搬遷主體相關政策學習不透、掌握不夠全面;在拆遷過程中對群眾的宣傳教育不到位;特別是馬固村的搬遷主體為馬固村民委員會,村組干部認識水平不高,工作方法簡單,給這次搬遷活動造成了很大的負面影響等。
  河南省首起環境公益訴訟
  王文勇介紹說,中國生物多樣性保護與綠色發展基金會經過研究,依據我國環境保護法、文物保護法、侵權責任法相關規定,將拆毀文物的具體執行人馬固村村委會,以及對文物負有監管職責的上街區政府、峽窩鎮政府、區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訴至法院。
  記者看到,起訴書中這樣寫道:已經消失的馬固村有著厚重的歷史文化積澱,2006年10月在此地出土的兩只完整的唐青花塔式罐是國家一級文物,據說也是我國最早的、工藝最復雜的、最精湛的、器形最大的、有明確出土單位的唐代青花瓷,它們的出土將中國青花瓷的起源向前推進了八百年至一千年。在全國第三次文物普查時,該村有7處不可移動文物名列其中。文物是不可再生的文化資源,毀壞文物就是在毀壞我們傳統文明之根脈,直接損害了社會公共利益。
  訴訟請求則是,依法判令四被告在國家級媒體上為馬固村文物毀壞事件向全國人民道歉;依法判令被告重新規劃原馬固村地區,對王氏宗祠和關帝廟兩處不可移動文物原地保護,對已拆除的王德魁故居、張連偉民居、王洪順民居、王廣林故居、馬固村教堂采取遺址保護措施;依法判令被告在馬固村建立文物博物館,在博物館內復建已經拆除的5處不可移動文物;依法判決被告承擔原告為本次訴訟而支出的差旅費、調查費、案件受理費和必須支出的律師費等一切必要的費用。
  10月15日下午,鄭州市中院致電中國生物多樣性保護與綠色發展基金會,決定受理其提起的保護馬固村不可移動文物公益訴訟案。隨後,該基金會工作人員當晚即趕到鄭州。10月16日,鄭州市中院出具立案受理通知書。
  這是河南省第一起環境公益訴訟案件。王文勇認為,通過這樣一個環境公益訴訟的實踐,能夠有效地推動文物包括人文遺跡的保護。
  文物毀壞與盲目建設有關
  “近年來,一些文物毀壞案件均與地方政府盲目建設有關。在行政指令和商業利益的左右下,文物往往會遭到毀滅性的破壞,形成惡劣的社會影響。”中國政法大學教授汪海燕認為,雖然保護文物在刑法、文物保護法中都有明確規定,但由於目前文物保護機制的不健全和相關法律法規的不完善,對地方政府違法還沒有有效制約手段,政府官員看重的是招商引資、經濟收入等方面的業績,在文物保護與經濟發展之間產生矛盾時,更多的是考慮經濟發展,因此,有必要通過公益訴訟來強化他們的文物保護意識。
  一位不願具名的文物工作者認為,大部分文物都實行屬地管理,目前雖然有文物保護法,但是文物部門本身沒有執法權,只有監督、督查權。
  “公益訴訟之路也是較為曲折的。”據中國生物多樣性保護與綠色發展基金會相關負責人介紹,8月13日,該基金會在寧夏回族自治區中衛市中級人民法院提交訴狀,起訴8家企業的違法排污行為“污染騰格裡沙漠”,要求企業恢復生態環境、消除危險等,但他們提起的訴訟因“不符合原告資格”而未被法院受理。接到法院的不受理裁定後,該基金會的公益訴訟進入全面停滯狀態。鄭州市中院受理該基金會提起的馬固村文物被拆案後,他們深受鼓舞。
  這位負責人還說,今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環境民事公益訴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出台後,社會各界對公益訴訟寄予了很高期待。但現在看來,公益訴訟遠沒有形成“井噴”之勢,起訴者寥寥、判者寥寥,效果也十分有限,還有重重阻力需要逐步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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