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文物局關於“高層次文博行業人才提升計劃”的通知
日期:2016/12/14 11:23:39   編輯:中國古代建築辦人函〔2015〕117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文物局(文化廳),各直屬單位 :
為了進一步提高文物系統干部隊伍整體素質,培養一批適應文博行業發展需要的高素質人才,國家文物局與西北大學、北京建築大學合作,實施“高層次文博行業人才提升計劃”,(以下簡稱“提升計劃”)。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關於“提升計劃”
“提升計劃”是國家文物局與西北大學、北京建築大學聯合開展的高層次文博行業人才培養計劃,面向文博行業在職人員招收碩士研究生,旨在通過學歷教育與文博行業實際需求緊密結合的方式,在提高文博行業在職人員學歷水平的同時,培養出一批具有文博專業素養的實踐型、創新型高層次專業人才。提升計劃具體內容:
(一)鼓勵文博行業有志於提升能力水平並能夠攻讀學歷、學位的在職人員,在獲得滿足行業需求的專業培養的同時,取得相應的學歷、學位;重點向文博系統在職人員傾斜。
(二)“提升計劃”項目納入國家文物局人才培養“金鼎工程”高級人才的培養實施計劃,由國家文物局進行指導,依托西北大學和北京建築大學的經驗和資源,推動文博系統中高級人才的培養。
(三)西北大學、北京建築大學兩所培養院校在面向文博行業需求進行調研的基礎上,對培養課程進行專門設計,並聘請文博專家、學者等作為行業導師,突出人才培養的針對性、實踐性和應用性。
(四)“提升計劃”每年設有一定的經費,為學員完成學業提供必要支持。經費主要用於教育教學體系研究、教材研究、學員學習中必要的行業實踐支出和補助等。
二、招生學校和專業設置
北京建築大學:建築遺產保護碩士
西北大學:考古學碩士、文物博物館專業碩士
三、教學內容
教學內容包含四個部分:第一部分為研究生核心課程,由相關院校按照教育部規定課程教學;第二部分為行業專業課程,由院校與行業部門共同制定教學內容,聘請行業領導、專家和學者共同承擔;第三部分為行業實踐教學,根據所學專業情況,靈活安排學員赴文博單位進行實踐教學;第四部分為撰寫論文,學員根據自己的專業定向選題研究。
四、授予學歷學位
在規定的期限內完成培養方案規定的內容,按照培養院校研究生學籍管理和學位授予的相關規定,符合條件的,頒發研究生學歷證書,授予碩士學位。
五、具體專業設置、報考條件、報名方法及時間請關注報考院校網站《招生簡章》或與院校聯系。聯系方式詳見各院校介紹及2016年招生情況介紹(附件1、2)。
六、報考條件
除滿足西北大學、北京建築大學招生簡章的相關招生條件外,報考“提升計劃”人員須為文博行業在職工作人員,所報考專業應與專業背景或從事工作相關。
七、資格審查與報考推薦表
報考人員按照報考院校的要求報名時需同時填寫《2015年 “高層次文博行業人才提升計劃”資格審查表和推薦表》(附件3),由本單位組織人事部門填寫推薦意見並加蓋公章,一式2份報國家文物局進行資格審查,報送截止時間為10月31日。資格審查合格,考生的《2015年“高層次文博行業人才提升計劃”資格審查表和推薦表》由國家文物局人事司簽署意見並蓋章,送培養院校招生、錄取時使用。
八、學習費用
考古學、建築遺產保護專業碩士學費每人每年8000元,文物博物館專業碩士每人每年12000元,由培養院校收取。學員畢業後,學習費用可由所在單位給予適當支持。
九、相關要求
(一)“提升計劃”是國家文物局文博人才培養“金鼎工程”的重要內容,也是培養適應文博事業發展高層次人才的重要項目。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文物局(文化廳)高度重視此項工作,委派專人負責招生組織與協調工作,組織省市縣各級文物主管部門及下屬單位,結合本地區、本單位干部和專業人員培養規劃,有計劃地組織人員報考。
(二)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文物局(文化廳)做好“提升計劃”的宣傳工作,鼓勵和號召行業內各相關單位組織人員報考,擴大“提升計劃”的影響力。
(三)各相關單位應鼓勵和支持符合條件的人員報考,為報考人員備考、報名、學習等創作良好的條件,提供必要的支持。
十、聯系人和聯系方式
有關“提升計劃”的未盡事宜,請咨詢國家文物局人事司專家與培訓處
聯系人: 闫石
聯系電話:010-56792124,56792125(兼傳真)
電子郵箱:gjjpeixun@163.com
特此通知。
附件:1. 北京建築大學簡介及招生介紹
2. 西北大學簡介及招生介紹
3. 2015年 “高層次文博行業人才提升計劃”資格審查與推薦表
國家文物局
2015年0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