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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古建築中的斗拱審美

日期:2016/12/14 20:40:21      編輯:古建築紀錄
中國上下五千年的文明史包括很多方面的內容。建築史是很重要的一部分。有人說研究文字是可以作為研究中國文化的一個切入點,我認為研究中國建築也可以做為一個切入點。斗栱在中國木構架建築的發展過程中起著重要的作用。它的演變可以看作是中國傳統木構建築行制演變的重要標志,也是鑒別中國古代木構建築年代的一個重要依據。同時斗栱也是地位、等級、身份的象征。山西的古建築很多。對於斗栱的研究和值得考證的東西也很多。

斗栱又稱枓栱。是中國傳統木構架體系建築中獨特的支承構件,具有結構和裝飾的雙重作用。斗是斗形木墊塊,栱是弓形的短木,栱架在斗上,向外挑出,栱端之上再安斗。兩者逐層縱橫交錯疊加,形成上大下小的托架。其功能是通過斗栱擴大節點處構件的接觸面,改善節點受力情況,縮短所承托構件的淨跨,並通過斗栱的層層出挑,支承建築物的深遠出檐。它是建築物立柱與挑出的屋檐的一個過度。多用於柱頂、額枋、屋檐或構架間。只有在較重要的古建築如宮殿、寺廟、以及其他高級建築上才能安裝斗栱。斗栱成為建築等級的標志。斗栱在其發展的過程中,自身的演變和外觀特征十分明顯。各時代,各地區的建築特征在斗栱上體現的也最為顯著。

斗栱的起源已難以考證,戰國時期的銅器上就有斗栱的形象。漢代石阕、崖墓和墓葬畫像石中所表現的建築都可以看到早期斗栱的式樣。已知最早一件表現建造的是“令”,約鑄於西周成王,康王時期,器座四角有四柱,柱頭有栌斗,栌斗間有橫楣,楣上有矮柱,是後代成熟斗拱的雛形,這表明這種構件至遲在周代已經在建築上使用了。另外在從西周到戰國時的若干銅器裝飾圖案中可以看到柱上使用栌斗。到了漢朝,斗栱不僅見於各種文獻中,東漢的石阕,崖墓以及明器,畫像磚的建築中期也可以看到斗栱的影子。這時斗栱的結構也是多方面的,既用於乘托屋檐,也用於乘托平座,同時也是建築形象的一個重要方面。據考古資料顯示至遲在周朝初期已經有了在柱上安裝坐斗承載橫枋的做法。到了漢朝,成組斗栱已經大量用於重要建築中。斗與栱的形式也出現了多樣化。東漢的應用已經比較普遍,當時不僅重要建築中用到斗栱,一般的封建地主住宅中也用,當時斗栱多用於柱頭和轉角,補間鋪作尚補多見。一直到三國時期,斗栱的發展已非常成熟,使用范圍也相當廣泛。斗栱結構有些在栌上置斗,有些則將栱身直接插入柱子或牆內,或在跳頭上再置橫拱一至二層,承托屋檐。斗栱的形制簡樸,斗栱的組合以一斗二升最為普遍,一斗三升次之。從仿木造的漢石阕上看,斗栱做法比較原始,簡單。僅在斗上伸出橫拱,以承托檐枋。魏、晉、南北朝時期的斗栱形式逐漸豐富起來。敦煌石窟的窟檐保存著幾個單拱遺構。大同雲崗石窟的第一窟和第九窟也有斗栱的形象,太原天龍山第十六窟前門有一斗三升之制和人字栱。栱頭卷剎鋸齒形卷瓣,人字栱的形制改變了北魏時期的直線而緩和成弧線。

唐代是斗栱發展的重要時期,已有向外出跳的華栱,現存實物可以從五台山的南禅寺和佛光寺的唐代建築中領略風采。南禅寺的斗栱用材大,三間殿宇的使用材約為宋代七間殿宇所規定的使用材,斗栱的高度幾乎等於屋身高度之半,斗栱栱頭上的卷瓣都是五瓣,卷瓣均向內幽頁,這種做法近似於太原天龍山石窟的斗栱。唐代斗栱的形制已經發展得很成熟了,建築技術的進步使斗栱造型趨於理性化和規范化。現存唐代建築佛光寺內外柱頭處和柱與柱之間都沒有體型龐大的斗栱,尤其是外檐斗栱,充分體現了斗栱技術與藝術造型的純熟程度,斗栱承挑著屋檐,在屋檐的襯托下渾厚壯麗的斗栱風姿得到完美的展現。從佛光寺的斗栱設置來看,斗栱本身所具有的獨特美,對建築整體形象和寺廟空間結構的完美體現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另外在斗栱組成中出現了“昂”,即斗拱中向外伸挑出的斜向承托構件,一昂為懸桿,以斗栱為支點來承擔前檐載荷,其前端支撐屋檐重量,後尾壓在大梁下起平衡作用,使出檐更深遠,受力更合理。昂的主要作用是調整檐的高度,由於斗栱出跳級數的增加,建築物的高度也隨之增加,建築物的比例會再次失去平衡。人們勢必要尋找出跳多但不增加建築物高度的辦法,這樣昂就產生了。

隨著建築材料和技術的發展,房屋的牆體普遍開始使用磚,房屋的出檐不再需要深遠了,斗栱在屋檐下的支挑作用逐漸減少,斗栱的尺寸逐漸縮小,宋以後的建築中可以明顯的看到這一點。《營造法式》斗栱形制有一個詳細的總結,其後斗栱的發展基本按照法式所規定的標准發展。

宋、遼、金時代的斗栱高度存在著大小不一的現象,現存許多建築實例可以見證。山西的應縣木塔,斗栱與柱高之比仍然為1:2。然而與宋初所建的山西榆次的永壽寺雨華宮、太原晉祠聖母殿相比,斗栱顯然已經縮小了,斗栱與柱高之間縮減的更明顯。元代柱頭之間使用了大小額枋和隨梁柱,加強了梁架本身的整體性,斗栱不在起結構作用了,逐漸縮小為顯示等級的裝飾物。金元以後,斗拱偷心造已經絕跡,明代全部為計心造的做法。

斗栱在中國古代使用了兩千年之久,從簡單的承托到起重要的結構支撐,再淪落為裝飾性的構件,這就是建築技術的進步。為了便於制造和施工,斗栱的式樣越來越統一,斗栱構件的尺寸走向規范並形成一種單位,成為營造房屋和加工其他構件的基本尺度,因而古建築的模數制成了,它的出現簡化了建築設計程序,並為估工估料,預制加工帶來了極大的便利,另外在協調建築物的整體與部分以及部分與部分之間的和諧關系方面起了重要作用。這種方法一直延續到明清。

明代木材資源的缺乏,導致建築結構的變化。明代建築不需要采用唐、宋時期那樣大體量的斗栱來承重,小體量的斗栱是以滿足建築的結構之需,斗栱的體量縮小,導致其他結構作用降低和結構功能進一步退化,斗栱的設置只是適應營造制度和形式觀念。觀念的作用使斗栱的外觀形態越來越受到重視。斗栱尺寸由碩大變為纖細,斷面變小,高度降低,出跳減短,裝飾性的意味越來越重朝著美學的方向發展。

與前代相比,明代斗栱的各部件有明顯的差別,柱頭科和平身科相同,不隨梁頭寬度增大斗口。明代的昂和宋代的昂有著截然不同的形式。它僅是從翹明代建築的斗栱出昂頭,稱之為假昂,昂背沿用了元代出現的“琴面昂”的形式。山西明代建築出現的昂扁平而修長,斧砍犀利而灑脫,昂嘴截面呈底邊大兩邊窄的。斜峰五邊形。明代的昂和宋代的批竹昂也不同。明代的昂背有明顯凸起的峰,昂的下皮扁平,昂的下垂和下一層的栱底平,出跳長度一般等於出跳栱的距離,昂尾下部和栱連接部分一般做花頭子,或采用和栱下皮取平的形式,昂尾寬一般等於栱寬,昂尾截面高則為單材栱的高度,昂尾采用花頭子等藝術形式做過渡性處理。明代昂的形式有多種,常用在觀賞性較強的閣樓上,如萬榮飛雲樓的斗栱采用了如意昂頭的形式。

明代極力扭轉元代出現的斜面斗栱做法,明代官方建築不再使用斜栱,太原崇善寺栱可視為山西官方建築的標准式樣。但山西某些地方的建築仍采用斜栱,主要用於當心間平身科,明代斗栱中三富雲的透空花也很普遍。異型栱的應用同樣如此,明代的斗栱形式在微弱的變化中發展。栱端下部的卷剎稜痕消失,成為圓形的曲線。斗是斗栱組群中的關鍵部件,斗口處的耳是咬合栱的關鍵部位,一般厚度在兩厘米左右,它把單體的栱體咬合連接起來。使斗栱組成一個整體。

明代斗栱中斗的下部起幽頁。以便和斗底栱端模合,斗升的幽頁。巴從宋、元時期的凹弧形演變為微弧形的,明中葉以後又出現觀斜直線形,幽頁面弧線成為判斷明代建築的五分之一。六分之一甚至七分之一,相反平身科增多。

明代平身科大增,以明間為例,平身科的的設置最多達到九朵甚至十一朵,唐,宋時期疏朗的鋪作設置早以蕩然無存,斗栱的結構作用喪失了,原來起結構與裝飾雙重作用的斗栱只剩下一種裝飾作用,雖然斗栱的簡和繁是相對的,由於斗栱式樣逐漸趨於統一,斗的構件尺寸不斷規范化。明代斗栱在用材,制作方面較唐,宋大為簡化,制作中實行高度標准化,定型化。省卻了繁瑣的計算,提高了工效,另一方面由於斗栱體量較唐,宋時的斗栱為小,構件組合緊湊,外觀繁瑣的斗栱由於整齊劃一,反而比唐、宋時期的斗栱簡單了,審美功能卻增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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