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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古鎮保護網理事會章程

日期:2016/12/13 21:11:09      編輯:古建築紀錄

理事會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適應經濟和文化市場的發展,加強歷史文化保護研究機構、生態資源保護機構、古城鎮領導相關產業開發的部門的交流合作,為在古城鎮歷史文化保護、生態保護和經濟發展等方面提供提供支持,成立理事會。
    第二條 理事會屬自願合作性質,各方竭誠為理事會的工作順利開展提供便利,積極為理事會的發展創造良好的條件。
    第三條 理事會地址:北京北四環中路229號海泰大廈702室。
    第二章 宗旨
    第四條 理事會宗旨是聯合社會各界力量支持的發展與建設,增強的實力和活力,把網站辦成獨具特色的、以保護古鎮文化遺產、復興古鎮、促進古鎮經濟發展的具有一流影響力專業媒體網站。
    第五條 理事會是聯絡和整合社會各界資源的平台,是各理事單位之間提供信息溝通、資源整合、拓展項目的互助平台。也是致力於各地古城鎮經濟發展的服務平台。
    第六條 理事會是的智力支持機構,對網站的市場化運作和社會化活動提供資源配合。理事會堅持為理事和理事單位服務的目標,堅持權利與義務相一致的原則。
    第三章 組織
    第七條 理事會實行理事制。理事會由名譽主席、名譽理事長、理事長、常務副理事長、副理事長、常務理事單位及理事單位組成。名譽主席、名譽理事長由著名專家和領導擔任;常務副理事長、副理事長由常務理事單位主要領導出任;理事單位由理事主要領導出任;設執行理事長一名,由網站(總裁或總編)擔任。
    第八條 理事會設秘書處,負責日常工作,執行理事會決議,籌備組織各種活動和理事會年會。秘書長由理事長提名,理事會決定。秘書處在秘書長領導下開展工作。
    第九條 理事會三年一屆,可連任。
    第十條 理事會工作會議每年度一次,由執行理事長召集。理事會決議需要二分之一以上理事表決通過。特殊情況、突發事件、重大事項時,理事長、副理事長、常務理事可單獨提議或聯名提議召開理事會。
    第十一條 理事會會議閉幕期間,理事長、常務副理事長、常務理事不定期舉行常務理事會,通報工作情況,聽取意見。
    第十二條 理事會在執行理事長領導下開展,由秘書長主持日常工作。
    第四章 權利和義務
    第十三條 權利
    1、在網站主頁面醒目位置刊登理事會單位名單。
    2、常務理事單位領導進入網站編委會,頒發榮譽證書。
    3、網站為理事單位設計形象網頁,在專欄專題宣傳報道,以文字、圖片、視頻多種方式開展形象宣傳。
    4、理事會單位每年獲得網絡廣告贈與:
    理事單位:5萬元/年;
    常務理事單位:10萬元/年;
    副理事長單位:30萬元/年。
    5、出席網站組織的各種經濟研討會、學術交流會、聯誼會、論壇及各種考察活動。
    6、為古城鎮理事單位搭建交流互動平台,組織古城鎮考察、調研活動,為古城鎮項目開展投融資服務,促進會員之間的資源共享。
    7、在常務理事單位設地方工作站,工作站人員經考核合格頒發采訪證和特約記者榮譽證書。
    8、理事單位有輪流召集舉辦理事會年會的權利。
    9、理事單位有申請參加和退出理事會的自由。
    第十四條 義務
    1、遵守理事會章程,執行理事會決議,自覺維護理事會和網站的聲譽。
    2、關心網站建設,積極參加理事會活動,推動網站業務,為網站的發展出謀劃策。
    3、為保證網站理事會正常工作展開,理事會成員有繳納會費的義務。
    第五章 其他
    第十五條 加盟理事會由發出邀請或由意向加盟的單位直接申請,洽談確認後,填寫申請文件批准,繳納會費,由頒發銅牌和證書。
    第十六條 本章程修改及補充由理事會討論決定。
    第十七條 本章程解釋權歸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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