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設立中國古鎮保護網地方工作(記者)站的決定
日期:2016/12/13 21:11:09   編輯:古建築紀錄
關於設立
地方工作(記者)站的決定
隨著在全國各地工作的展開和影響的擴大,各地古城鎮的報道需求增加,為更好地面向全國開展地方古城鎮歷史文化保護的宣傳工作,加強與地方政府的聯系和合作,經研究決定,根據工作進展逐步在各地設立地方工作(記者)站。
地方工作(記者)站的主要任務是為所在地的古城鎮做好宣傳報道工作,同時配合網站開展地方古城鎮歷史文化保護相關活動。
地方工作(記者)站設站長、副站長、采編。
同時下發《地方工作(記者)站管理辦法》。
二○一二年七月二十日
地方工作站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本網站在全國各地的影響力,更好地面向全國開展地方古城鎮歷史文化保護的宣傳工作,加強與地方政府的聯系和合作,根據工作進展逐步在各地設立地方工作站。
第二條 地方工作站原則上由各地方願意從事古城鎮保護發展工作、有新聞組織能力的合作伙伴共建。
第三條 地方工作站由統一管理。
第二章 設立
第四條 地方工作站是為了加強的推廣,更好地為全國各地古城鎮的發展提供服務,地方工作站原則上依托當地資源組建。
第五條 工作站合作建站申請人條件:
(一)地方政府(古城鎮)機關單位、文化傳媒企業。
(二)地方政府機關工作人員。
第六條 工作站申請程序
(一)提交申請表(網上下載)及相關文件資料:
企業申請人遞交營業執照、法人身份證及其他相關證明;
個人申請人申請表單位蓋章,遞交有關身份證件(僅限政府機關工作人員);
采編人員遞交身份證件及學歷證明。
(二)合作洽談。
(三)簽訂協議書。
(四)簽發設立地方工作站文件。
第七條 工作站設置
工作站設站長、副站長。通過考核並從事采編工作的人員,由網站簽發采訪證。根據工作站的所在地及工作需要考慮,可設1名以上采編人員,由網站簽發采訪證。
第八條 工作站設置采用申請人責任制,申請人在簽訂協議時,需遞交工作計劃,設定任務目標。
第三章 職能
第九條 網站授權工作站開展以下工作;
(一)開展地方古城鎮文化遺產保護、古城鎮歷史文化研究、古城鎮開發保護方面的新聞報道工作。
(二)開展古城鎮文化遺產保護、古城歷史文化研究、古城鎮開發保護的宣傳、研討、交流工作。
(三)以研討會、論壇等方式為各地古城鎮提供交流服務。
(四)承擔網站開展的全國性的項目在當地的實施工作。
(五)完成網站委托的其他工作。
第十條 結合當地古城鎮文化宣傳及生態保護的實際問題,向網站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
第十一條 聯系當地政府和古城鎮,開展宣傳報道及其他服務工作。
第十二條 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行規行約,強化自律,維護網站形象。
第四章 管理
第十三條 工作站的日常聯絡與協調工作由事業發展部直接管理。采編人員的工作接受總編室領導,稿件由總編室統一安排編發。
第十四條 工作站獨立開展的活動需提前報事業發展部或辦公室批准。
第十五條 網站不定期分區域召開各地工作站站長會議,為各地工作站提供相互交流學習的機會。
第十六條 工作站經濟管理:
(一)工作站經濟責任由申請人承擔。
(二)工作站不得私自接受公眾捐贈。
(三)工作站不得設銀行賬號。
第五章 考核
第十七條 工作站考核包括采編業務和經營工作兩部分。為真正提高地方工作站在當地的影響力,服務好當地的古城鎮相關的宣傳報導工作,工作站必須完成一定的稿件采編工作,稿件包括新聞、專訪、專題等。同時工作站將配合網站開展的其他項目和活動,完成一定的工作指標,包括網站項目、古城鎮聯盟會員推廣、論壇及中國古城鎮保護發展委員會的相關項目。
第十八條 工作站每年度考核一次。
第六章 撤銷
第十九條 工作站主要領導違反法律法規,工作站工作違反第十三條、 第十四條,工作站連續兩年不能正常完成工作任務,則撤銷工作站。
第二十條 工作站主要領導觸犯法律或不能正常工作者,改組或撤銷工作站。
第二十一條 其他原因造成工作站不能正常開展工作,則撤銷工作站。
第二十二條 工作站撤銷工作,可通過以下幾種方式完成:
(一)由原申請人提出申請,由事業發展部負責協商解決遺留工作後撤銷。
(二)由事業發展部提出報總裁批准後,辦理撤銷工作並與原申請人協商善後問題。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三條 工作站工作人員涉及觸犯刑事、民事、經濟責任等法律事項,由原申請人負責解決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二十四條 本管理辦法於2012年7月1日起實施,解釋權屬。
地方工作站申請流程
1、下載申請表。
2、申請人提交文件資料:
申 請 人 | 證 明 材 料 |
政府機關、機構 | 單位證明函件 |
企業 | 法人身份證、營業執照 |
個人 | 身份證及其身份相關的資料 |
項 目 | 內 容 | |
申 請 人 | ||
單位地址 | ||
通訊地址 | ||
聯 系 人 |
電話: 手機: |
Email: |
所屬區域 | ||
當 地 古 鎮 情 況 簡 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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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請 人 |
申請單位蓋章: 申請人簽名: |
姓名 | 性別 |
照 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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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出生日期 | |||||
現在所在地 | 婚姻狀況 | |||||
戶口所在地 | 身高 | |||||
聯系電話 | 郵箱 | |||||
通信地址 | ||||||
畢業院校 | ||||||
學歷 | 畢業日期 | |||||
專業 | ||||||
計算機水平 | 計算機等級 | |||||
英語水平 | 英語等級 | |||||
個 人 簡 歷 | ||||||
證書情況 | ||||||
自我評價 | ||||||
其他技能 |
姓 名 | 性別 | 民 族 |
照 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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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證號 | 學 歷 | |||||
工作單位 | 職 務 | |||||
單位地址 | ||||||
畢業院校 | 專 業 | |||||
現 住 址 | 電 話 | |||||
電子郵箱 | 手 機 | |||||
簡 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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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 位 蓋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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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請 人 簽 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