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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羨林逝世近兩年故居被盜案仍未判 案情詭谲

日期:2016/12/14 20:40:31      編輯:古建築紀錄


 
季羨林故居盜竊疑犯調查 被告人王如、方鹹如緣何能接近季羨林,“奇怪竊案”背後有何“奇怪原因”       再過一個月,將是季羨林先生逝世兩周年,目前北大故居被盜案仍未宣判。       2009年,季羨林先生去世5個月後,北大朗潤園13號公寓故居丟失大量書籍、塑像等物品。遺產糾紛,還是盜竊案件,一時引起社會關注。       5月11日,一中院開庭審理此案,站在被告席上的兩人,都曾住在季羨林故居,被檢方指控盜竊故居。       他們究竟是什麼人,又是怎樣接近季羨林的,記者進行了調查。       站上法庭,王如“翻臉”。       5月11日,48歲的王如被控與他人,在2009年12月15日晚,盜竊故居內價值333萬余的書籍等物品。在得知他人報案後,又將所盜財物轉移至他處。       面對指控,王如手指公訴人,進行超出庭審范圍的言語攻擊。這令本案公訴人北京一分檢代理檢察員賈朝陽很詫異。       庭審前,賈朝陽曾對王如進行訊問,對方態度很配合,雖然不認罪,但“甜言蜜語”許諾“只要公正處理,出去後一定感謝你”。
  大鬧追悼會的神秘女子         這種“翻臉”,季羨林的兒子季承也見識過。         2009年7月19日,季羨林追悼會,一名自稱季老學生、北大教授的白衣女子,當眾大喊:“錢文忠(季羨林的學生)背後指揮季承搶奪財產。”         白衣女子正是王如。        季承認識此人,錢文忠博客透露,13年未與父親見面的季承,2008年回到季羨林身邊後,王如一直以北大員工的身份出現。        季承說,起初王如對他態度很好,“還說我是最正確的”。這給季承留下了“王如講話公道、有理”的印象。         但北大校長辦公室和保衛處的一份書面聲明顯示,王如不是北大在編職工,也非北大聘用人員,與北大沒有人事關系。
  是副教授還是學報編輯?         起訴書上,王如無業。         法庭上,她大聲反駁,“關乎我的清白,我的尊嚴。”         按照她的說法,自己是西安交通大學副教授。年輕時從陝西師大畢業後被分到西安市第51中學做教師,所教的語文成績在全市排名第三,之後就在西安交大附中當老師,因經常發表論文、散文、詩歌,被調到西安交通大學校報,後成為一家報紙的主任記者。“主任記者到大學裡就是副教授。”        西安交通大學人力資源部證明,王如並沒有所謂副教授身份,1984年自西安師專畢業後,1992年1月進入西安醫科大學(現西安交通大學醫學院)學報編輯部,後取得編輯職稱,但因未競聘上崗於2000年左右離開。         原西安醫科大學的同事回憶,王如離開後聽說是去北大上博士去了。         直到大鬧季羨林追悼會,照片上了報紙,老同事才知道“她成了北大教授,還跟季老有關系”。
  通過“干媽”接近季羨林         王如能接近季羨林,與李玉潔有關。         季承在《我和父親季羨林》中稱,1994年12月至2008年11月,他和父親因家庭內部原因一直沒見面。        季承說,父親季羨林身邊經北大正式任命的秘書只有早已過世的李峥,父親晚年最後十多年時間一直是李玉潔在身邊,直到2006年李玉潔長期住院,才改為楊銳短暫“代班”,從來沒有聽說過王如。        按照王如的描述,她以訪問學者身份來到北大後,“因為我的母親是季老38年的秘書兼助理,我有著得天獨厚的條件,成為季老晚年的御用記者,2006年李玉潔病倒,季老任命我為基金會秘書長助理,代理李玉潔的職位。”        她口中的母親,就是李玉潔,至於二人何時成為母女關系,她表示“我沒有資格回答你!別人沒有權利知道!”       截至發稿,記者未能聯系到李玉潔核實。但此前李玉潔接受采訪時曾說,王如確實是她的干女兒。       王如的辯護人裴愚稱,李玉潔應該是在看到王如寫的一些報道後,開始起用她,但王如沒透露過具體時間。       一個大致的輪廓是,王如通過李玉潔接近了季羨林,並在李玉潔病倒後,開始實際“主持工作”。        本案中另一盜竊疑犯方鹹如,也是通過李玉潔接近季羨林的。        方鹹如稱,上世紀90年代來京打工,妻子在北大干保潔,恰好李玉潔家中需要人長期做飯,妻子就到了李玉潔家中,他認識了李玉潔。       後來季羨林家需要看門人,方鹹如從2002年1月上旬搬進朗潤園13號公寓,負責照顧季羨林起居以及種花、養貓等,並掌握鑰匙。        方鹹如說,最初從李玉潔手中拿工資,李玉潔病倒後讓他一切都聽王如的。
  “想做季羨林基金會秘書長”         按照王如的說法,由於季羨林長期住院,朗潤園公寓內還有三尊印度送來的佛像,2002年後她便搬入了季羨林臥室,負責供奉佛像。        多名北大教職工、保安、禮品店店員等人證言顯示,季羨林住院、季承尚在外的情況下,王如、方鹹如成了這套房子的實際居住者,無論是叫人修玻璃、送貨、甚至案發當晚幫忙搬運物品,沒有人對他們即代表季羨林或季家產生過懷疑。        案發後,包括中國政法大學法律史研究所所長馬志冰在內,多名與王如接觸過的人都表示,“她要下手,有太多機會了,要偷也偷點值錢的字畫,犯不著偷書”。按照王如的性格,“是想做季羨林基金會的秘書長,借著季羨林的名字,做成國內的諾貝爾”。        王如對外還自稱是季羨林海外基金會秘書長助理。       5月13日,馬志冰回憶,2009年6月,王如找到他家,談一位北大的學生想攻讀馬志冰的研究生,其間說到幫季羨林籌辦8月份的生日,“季老要回家辦個生日會,范圍也不會太大”。       王如大談籌劃要把季羨林海外基金會做大、資助中國最好的學術著作、籌辦中國世界哲學學會,聽著“很振奮”。        其間,王如還拿出一本雜志,上有季羨林和王如在家裡的照片,“給我的感覺她跟季老的關系確實不一般。”馬志冰說。        此後,在王如的安排下,馬志冰也曾到過朗潤園公寓季羨林家中,當時季羨林早已住院多年,馬志冰對王如的身份沒有絲毫懷疑。        北大醫學部研究生張某、中央黨校圖書資料中心書刊服務部業務經理等人,均認為王如為人豪爽,是個“大女人”或者“不像個女人”,吃飯搶著買單,交游廣闊。        北大證實,季羨林海外基金會只是由季老的一位學生捐出200萬美金後成立的,並未在民政部門登記,暫時放在北大教育基金會下面,雖曾資助北大教授出過書,但此後就沒錢了,基金會也就沒有了活動。
  季羨林晚年身邊人“有機可乘”         一位與季羨林熟識人士稱,晚年的季羨林被置於高位,加之身體原因住進相對封閉的高干病房,一般人鮮有渠道與之接觸,無形中給身邊工作人員在外虛張聲勢提供了可能。        錢文忠也表示,恩師季羨林是“外表光鮮熱鬧,內心孤獨寂寞”。        他稱,1999年後,季羨林身邊無人可信賴。秘書李铮、女兒、女婿相繼去世,孫子孫女都出國,兒子季承不往來。“恩師是一個犟脾氣的人,又多少有點傳統觀念。旁邊的人不去勸解,反而火上澆油。這樣一來,就鬧出了13年父子同城不相見的事情。”        法庭上,王如拿出兩封經過北京司法鑒定中心確認的親筆信,一封是季羨林財產捐贈小組名單,一張是給方鹹如的“手谕”,要求“沒有捐贈小組組長或我本人的批條,任何人不得進入13號公寓”。        而季承出具的六份季羨林手寫材料顯示,“我以前給李玉潔等的一切文件統統作廢,委托季承處理”、“我從來沒有做過全部捐贈”等。雖然尚未經司法鑒定,但有包括李铮之子等人在場見證。          公訴人稱,王如一方的信件形成於2005年和2008年初,季承一方的信件形成於2008年後半年。          對此,錢文忠稱,2008年10月,季羨林與他和幾個信得過的人談了很久,整個過程都有錄音資料。當年11月,父子相見。          重逢時,季承一進來就跪下說:“老爺子,我給你請罪來了。”老爺子說:“你何罪之有啊,這13年裡,我何嘗不在想你啊。”兒子回來後,季羨林高興得不得了,對護工們說:“你們再也不要以為我是孤家寡人了,我是有兒子的!”         此後季羨林將一切事情書面委托給季承處理。
  “奇怪的盜竊有奇怪的原因”         2009年5月,季承將看門人方鹹如解雇。        同年6月19日,他與北大完成13號公寓物品的清點,對重要書籍、物品登記造冊。北大將物品清單、所有書籍、物品全部移交給季承。        法庭上,方鹹如說,十年來,他每月工資從500元漲到1500元,季羨林生前曾答應將來給他一筆安置費,但沒想到季承一回來就把他解雇了,為此他心裡也不痛快。       辦案檢察官透露,沒有證據證明季羨林答應過給方鹹如安置費,但北大與季承清點物品時,北大校方曾建議季承對方鹹如妥善處理。        方鹹如說,季承把13號公寓的門鎖都更換後,由於自己和王如的私人物品仍放在該房間內,且季羨林交代他們誓死捍衛好房間內物品。因此他們曾在沒有鑰匙的情況下,撬開一扇玻璃進入室內。        案發當晚也是同樣。        王如說,破窗而入是因季老生前也經常破窗。“與眾不同的大師,他的許多行為是常人難以揣測的,破窗是季老獨辟蹊徑開創的一種方法”。王如說,北大的木工都知道,季老家每月都要換次門窗。       “奇怪的盜竊有奇怪的原因。”庭審最後,公訴人說,本案之所以存在爭議被媒體廣泛關注,是因存在原因上的特殊性。       他分析,季承拿著父親的批條找到北大,北大與季承清點故居物品,成為事件發展的“分水嶺”。王如對這種交接行為有爭議,無論她認為物品應該歸北大或是基金會,都可以通過提起民事訴訟解決,而不該盜走不屬於自己的物品。        盡管根據現有書證,王如並不具有她所謂的身份,但由於並未假冒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身份或職稱,也沒有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因此檢方並沒有指控其招搖撞騙罪或者詐騙罪。
        目前,本案仍待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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