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三古建築 >> 古代建築資料 >> 古建築結構 >> 建築業發展中存在的問題與對策

建築業發展中存在的問題與對策

日期:2016/12/14 22:49:47      編輯:古建築結構

  改革開放以來,建築業得到了很大發展,為城市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提高人們生活質量等作出了巨大貢獻。但是,建築業在發展過程中,還存在著很多不容忽視的問題,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建築業的發展和壯大。

  要充分認識建築業的支柱產業地位和作用。上世紀80年代初,鄧小平就發表講話說,在我國,建築業是國民經濟的支柱產業,雖然建築行業是勞動密集型產業,但它可以為國家積累財富。實踐證明鄧小平同志的話是正確的。現在建築業大省江蘇、浙江、山東、廣東等地正是充分肯定了建築行業的支柱產業地位,建築行業才得到了迅速發展。但大連市、遼寧省乃至東北地區以前都不太重視建築行業的發展,所以這些地方建築行業的產值處於一般化的水平,企業的規模比較小,產業集中度低。建築業的貢獻率在全國20個重點企業中排在第6位。因此我們沒有理由不大力發展建築業,而應采取措施,包括政策的扶持,改善外部環境,促進建築業又好又快地發展。

  要盡快制定建築業振興和發展的規劃。雖然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制定了“十一五”發展規劃,但隨著時間的流逝,建築業的發展已經發生了變化,出現了很多新問題、新矛盾,特別是面對金融危機的影響,政府及行業主管部門應該制定新的歷史時期的產業政策,以增強建築企業抵御風險的能力,增強市場的競爭力,促進建築業又好又快地發展。建議在加強行業管理,加大科技創新和技術應用,在稅費上減輕企業負擔,開拓國際市場,加強質量安全管理,投、融資等方面制定產業振興和發展規劃,指導全國建築業科學發展,真正使其起到支柱產業的作用,為國民經濟的發展作出更大的貢獻。

  認真整頓招投標市場,禁止最低價中標。在我們的調查中,建築企業領導普遍反映,目前招投標市場極其混亂,給建築業的發展造成了很大影響,其主要是由最低價中標產生的。過去一個工程項目在招標前,建設單位都要做標底,投標單位誰接近標底,誰才能中標,現在是最低價中標,建設單位特別是開發單位,把工程造價壓得很低,這就造成了投標單位的圍標現象。現在開發單位又委托有資質的招標代理公司,做一個工程的攔標價,投標單位高於攔標價就作為廢標。另外,對按照攔標價中標的建築企業,還要下浮15%,這很不合理,雖然要與國際接軌,但也要與中國的實際相結合,離開現階段的中國國情,機械地照搬照抄,是不行的。

  招投標手續繁雜,投標單位標書做得很細很精,浪費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在投標過程中,評標的專家只是翻翻而已,一個上午要看幾家投標單位的標書,根本沒有時間細看,這是極大的浪費。有的建設單位特別是開發商甚至不合理分段招標,以便賣更多的標書,借此賺取資金,使建築企業苦不堪言。建議標書要刪繁就簡,能說明問題即可。評標的專家看的是內容,不是看標書的裝潢,同時在手續上也應該簡化。因為,對一般工程而言,從招標代理制定標書也好,投標單位制定投標標書也好,從現在的建築企業的技術力量和經驗來看,對工程的造價成本完全可以做出概算。如果大家都實事求是,做出的概算應該相差無幾,所以沒有必要把招投標過程搞得過於繁瑣,增加企業的負擔,這樣不利於建築企業的發展。

  建築企業利潤過低。從大連地區看,建築企業繳納營業稅及其附加稅,達到百元產值3.23元,核定征收的企業所得稅為百元產值2元,還有0.4%的個人所得稅及房產稅等,百元產值所繳稅額在5.5%左右。按道理說這樣的稅收不算太高,但現在建築企業普遍感到稅收負擔過重,根本原因是建築企業的利潤太低。全國建築企業的利潤率是2.9%,因此,建築企業資本難以積累,影響著建築企業的發展。從所得稅來看,國家規定的建築企業的利潤率是8%—20%,現在大連地區企業的利潤即使按照最低的8%來計算,也是遠遠脫離大連建築企業利潤的實際,按照國家規定機械制造業所得稅的利潤率是5%—15%,交通運輸業為7%—15%,建築行業僅低於餐飲娛樂業。鑒於建築行業目前利潤低的情況,建議按照制造業的5%—15%的利潤率征收,減輕建築企業的負擔,起到“放水養魚”的作用。

  各種費金名目繁多,收取的額度較大,建築企業難以承受。據我們調查統計,建築企業要繳納的費金有15種。如工會經費、河道費、排污費、安全措施費、衛生費、工程交易費等,各種基金如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價調基金、投標保證金、履約保證金等。我們抽樣調查了一個特級企業,按年收入15億元計算,各種費、金就占用6660萬元,占收入的4.4%,因而導致企業利潤下降4.4%.投標保證金和履約保證金一年占用流動資金6000萬元左右,嚴重影響了企業的資金周轉。建築企業流動資金不夠,就要到銀行貸款,這就難免增加企業的經營成本,影響企業的發展。

  要解決建設工程的優質優價問題。在市場經濟條件下,等價交換是基本原則,優質優價是題中之意。在其他行業當中,都在貫徹執行優質優價的原則,但在建設工程當中,優質優價原則體現得不明顯。為了體現優質優價的市場經濟原則,我們建議:一是在甲乙雙方的當中,按照創優目標按比例增加造價。二是各級政府對創優的品牌工程,分不同獎項給予一定的獎勵。三是建築企業對創優的項目部,根據不同的獎項給予一定的獎勵。這樣,既能在建設工程當中體現出優質優價的原則,符合市場公平公正競爭的法則,也可使建築企業及其員工受到鼓舞,充分調動建築企業創優的積極性,有利於建築行業的發展。

  1. 上一頁:
  2.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