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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拆除多年的平頂山市政府舊址被列入文保引質疑

日期:2016/12/14 20:36:42      編輯:古建築紀錄
圖片為拆除前的平頂山市政府,由網友提供。
    平頂山市文物局:大樓雖被拆,但作為舊址一部分的廣場還在
   平頂山拆除多年的市政府舊址近日卻被列入市級文物保護單位。10月11日,在平頂山公布的第三批文物保護名單上,赫然出現了“平頂山市人民政府舊址”,引起了眾多網友的熱議。
    【網友質疑】
  拆除多年的市政府舊址被列入文保單位
  本次平頂山市政府公布的83處市級文物保護單位,是從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2007年—2011年)中認定的全市5273處不可移動文物中,經省文物專家評審認定挑選出來的。
    這批不可移動文物共分6類:古遺址、古墓葬、古建築、石窟及石刻、近現代重要史跡與代表性建築和其他(即不能列入前5類的文物)。其中,平頂山市政府舊址與平頂山商場、中興路湛河橋一起被認定為“近現代重要史跡與代表性建築”。此事一經媒體報道,立即在網上引起了網友熱議。
    昨日上午,一位名為“我愛鷹城”的網友發帖質疑說,名單是批下來了,可老政府舊址早已拆除,新建的商場都已運行好幾年了,現在才談起保護有用嗎?甚至還在網上曬出了舊時平頂山市政府大樓的照片。
    另外,網友“我愛吃橙子”發出“是拆得太快,還是批得太慢”的疑惑,而名為“小藍妹妹”的網友更是關心“不是被列為保護單位了,怎麼還沒被保護”的問題。
    一些年輕網友還發出了平頂山市政府遺址在哪兒的疑問。昨日下午,記者在街頭打聽,才知道是目前礦工路與中興路交叉口的丹尼斯商場。
    【文物局回應】
  政府舊大樓拆了,廣場還在
  昨日下午,平頂山市文物局文物工作隊隊長孫清遠接受了采訪。
    據其介紹,平頂山市政府舊址位於礦工路與中興路交叉口,是1959 年前後由蘇聯專家設計建造,由政府大樓、政府後院和政府廣場三部分組成,總面積約為1.8萬平方米,坐北朝南,共四層,二樓中部建有觀禮台,樓的前方為政府廣場。當時可以容納十萬人,大致范圍是南跨礦工路至老郵電局、新華書店北側,而東、西大約各以自由路、民主街為分界,這裡曾經舉行多次重要的政治集會,“文革”期間曾在此設“辯論台”。
    “雖然政府大樓拆了,但是作為政府舊址一部分的政府廣場還在。”孫隊長介紹說,依據《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不可移動文物認定標准》,市政府舊址符合第一條“有遺跡存在”和第三條“具有標志意義或典型意義”這兩條,因此被列入了文保單位。
    孫說,平頂山市政府在舊址辦公長達40余年,這座大樓在平頂山市的發展歷史上具有重要意義和較高的文物價值。2005年8月,因城市建設需要,政府搬遷至新城區政府大廈,老政府大樓隨後拆除改為商業用地,政府廣場仍保留至今。
    孫清遠還表示,目前相關部門正在進行將其保護上升到法律層面,劃定保護范圍,做出標志說明以及建立保護組織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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