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建築火災
日期:2016/12/14 19:22:23   編輯:古建築紀錄古建築火災特點
在我國歷史上有眾多的古建築被毀於火災,如今幸存下來的絕大多數古建築也歷經過火劫。據有關資料顯示,建國後的55年裡,我國有數百座古建築遭受 過火災不同程度的洗劫,使古人留下的許多珍貴文物古跡化為灰燼而不復存在,其損失無法用金錢估量。古建築發生火災有其客觀原因,但多數與人為因素有關。由於古建築有其自身的特殊性,其火災特點主要表現為“三易四難”。
古建築主要結構多為木材,下部大多以高大台基相托,上立木柱以支承巨大的屋頂,用大量木材加工制作斗拱、梁、衍、椽、望板等構成的大屋頂,包括天花板、藻井部分架於立柱上部,頂上以灰背、陶瓦、鎏金瓦等覆蓋。據有關部門測定,我國古建築的火災荷重以木材計,每平方米就達幾立方米至幾十立方米,比一般建築高出幾十倍至數百倍。古建築中的木材,經過多年的干燥,含水量很低,特別是一些枯朽木材,由於質地疏松,產十燥的季節,遇到火星也會起火。因此,古建築就其本身而言極易發生火災。如
近年來,隨著我國旅游業的蓬勃發展,古建築已成為旅游和宗教活動的集中場所,更為人們游玩和觀光的勝地。但舉行大型宗教活動時燃放煙花爆竹,古建築內采用木板等可燃材料搭建臨時用房,寺院內私拉亂接照明線路,朝拜中燭火通明,游人吸煙後亂扔煙頭,都成為古建築火災的重要因素。
古建築火災撲救措施
根據古建築火災特點和古建築單位所處的不同環境,古建築火災撲救必須堅持失火單位自救為主的原則,這樣可以及時地發現火災,有效地撲救初起火災,最大限度地減少火災損失。國家文物、宗教、旅游等有關部門在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中,應針對不同的古建築,從自防自救的原則出發,加大對古建築消防安全設施的投入,使其具備最基本的滅火條件,為能及時有效地撲救初起火災奠定物質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