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仿古建築:是開發式保護還是保護性破壞

日期:2016/12/13 23:10:39      編輯:古建築紀錄
    近年來,從新區開發到舊城改造,城市建設和旅游開發大吹“復古風”。大同、開封、鳳凰……一些城市和古鎮掀起復古造城浪潮。有人認為,這是保護名城的捷徑:既保護傳統風貌,又兼顧現代發展需要。果真如此嗎?

  記者近日專訪同濟大學城市規劃系教授、博士生導師、同濟城市規劃設計研究院總規劃師張松。他直言,各地如雨後春筍般建起的復古建築,幾乎都是假古董;改造和開發要控制在合理比例內,不應全盤否定相對晚近的過去,為重現古代輝煌而一味大拆大建。

  假古董泛濫主要有4種類型

  張松解釋,假古董主要指用鋼筋混凝土等現代結構、材料建造的傳統式樣或仿傳統式樣的新建築。

  “目前國內仿古建築基本停留在具象模仿上,簡單將古建築元素附加於現代建築的形式之上,很多都犧牲了原生態的歷史文化。”他認為,如按原形制、原結構、原材料、原工藝精雕細琢復原的傳統形式建築,無可厚非,但很多地方本末倒置——推倒有內涵的古跡,通過拙劣、廉價的仿古來吸引眼球,導致仿古建築泛濫。

  張松分析,假古董泛濫主要有4種類型。

  ●拆真造假拆除真古跡興建假古董,直接破壞了古建築和文化遺產。

  ●東施效颦多是在文物古跡周邊開發新項目,號稱與傳統風貌協調,少數仿古建築還被認為已達到“以假亂真”的程度。

  ●重現輝煌大規模臆想重建消失多年的古跡,試圖夢回大唐或重歸北魏。

  ●無中生有完全根據傳說、或是為了拍攝歷史影視劇而興建的人造景觀。

  “後兩類做法看似沒直接破壞文物,好像還在恢復傳統風貌或歷史景象,但這樣的規劃建設往往會誤導大眾,混淆歷史視聽,不會帶來真正的城市文化復興。”

  許多古建築修繕後面目全非

  許多古建築修繕後變得面目全非,有人以保護技術不足為借口,或拿“交學費”搪塞;有些人說“總比拆了好”;還有人認為:中國古建築以磚木結構為主,無法長久保存,目前的做法有中國特色,美其名曰“開發式保護”。

  張松對此反駁說:“某些‘創造性’推進的所謂‘開發式保護’,其實是‘保護性破壞’。缺乏歷史文獻依據,脫離歷史空間關系。”

  “首先,這種行為違反了文物保護相關法規,違背了文物古跡的保護原則。”

  我國《文物保護法》規定:不可移動文物已經全部毀壞的,應當實施遺址保護,不得在原址重建。“復古建設混淆文物古跡與文化赝品的界線,損害了文化遺產的真實性和完整性。”張松說,由於建造周期有限、工藝技術失傳,假古董遠沒有真古跡在歷史歲月中積累的品質和細節。“大量興建假古董,還會直接阻礙新建築的創新和建築文化的發展。”

  有人把仿古建築視作創作方向,“這完全走入了誤區。”張松指出,早在上世紀30年代,國際建築協會通過的《雅典憲章》中就明確指出:“以藝術審美的借口,在歷史地區內采用過去的建築風格建造新建築是災難性的做法,無論以何種形式延續或引導傳統風貌都是無法容忍的。”

  歷史文化難道可以任意打造?

  近日,湖南鳳凰決定投資55億元,在古城附近復制一個新鎮“煙雨鳳凰”,以緩解客流。不少城市都有類似做法:保留古跡,在其周邊造仿古建築。許多人覺得無傷大雅,沒有丟掉老祖宗的家產。

  張松並不這麼認為。“我國提倡文化大發展大繁榮,狂熱復古即便沒破壞真古建,也走錯了方向。”他提出,大肆興建仿古建築,耗資往往較大,同樣的資金,能否投入到更有意義、老百姓更需要的項目中?“忽視修繕真文物,卻大力興建假古董,無異於南轅北轍。”

  “歷史建築首先應該是真的,而不是仿建的、新建的;周邊環境也應該與其有關聯。”張松回憶,曾陪友人參觀大同雲岡石窟,“他們在石窟內看得津津有味,對旁邊的仿古建築卻一點興趣都沒有。”即便投巨資重建整座古城,缺了原真性和完整性,假古董憑什麼吸引游客呢?

  “還有一件事更可怕,”張松強調說,“當仿古成為習慣,會讓許多人以為,歷史文化可以任意打造。那些不願保護文化遺產的人會更肆無忌憚地破壞,反正一切‘歷史’都可以從頭再來。”

  一味沉湎過去說明缺乏自信

  張松指出,關於古建築的歷史記載多為文字,照片較少。大規模重建,往往只能憑後人想象。“城市建設離不開特定的歷史環境,建築藝術具有鮮明的時代性。想在當代重現古時輝煌的建築群,不可能,也沒必要。”

  他以北京四合院為例。“每座四合院都有獨特性,承載了家庭習慣、工匠意圖、人文傳統等歷史信息,所以幾乎找不到兩座一模一樣的老院。”如果像在生產線上大量復制,建築一定缺乏靈魂,並與建築傳統背道而馳。

  “即便能完全恢復當年風貌,與現在的科技水平相比,千百年前的建築技術和工藝依然是落後的。”張松認為,城市建築要體現時代精神和歷史進步,如果一味仿古、沉湎於過去,只能說明缺乏自信。

  “城市建設重在公眾參與。要不要重建?建成什麼樣?投巨資是否值得?都應該傾聽當地民眾的聲音。”張松直言,城市建設是社會行為,不應由某個專家、某個領導決定。“一旦領導自我感覺是專家,聽不進公眾和各方專業人士的意見,就容易走極端,決策失誤。”

  只要用心老房子完全能修好

  去年底結束的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數據顯示,全國登記不可移動文物766722處,狀況不容樂觀,亟待搶救保護,改善本體和周邊環境。有一種觀點認為許多古跡無法保存和利用,技術難度很大。張松反駁說:“舊的建築可以修繕,以現在的工藝水平做搶救性保護應當沒問題,而且還能保護傳承傳統建造工藝等非物質文化遺產。”

  “有人說歐洲建築是石結構,而我國古建築多是木結構,不宜久存,其實這都是表面現象。”張松分析,在歐洲,當人們認為老房子殘破、功能跟不上了,就會去維護和改善,轉換功能,二戰後許多歐洲城市投入大量人力物力保護修繕歷史建築,至今仍在持續。“木結構建築也一樣,只要認為有價值,完全可以通過現代技術手段加固、改建、保留下來。”

  張松特別提到了青浦區金澤鎮迎祥創意產業園的例子。那是一片原生態建築群,由藝術家胡項城歷經多年改造、修繕而成,還原江南鄉村傳統生活場景,讓村民和城裡人融入其中。“說明只要用心,木結構老房子也能修好。當然,如果想拆,更容易。”

  他補充說,保護中可以運用新材料或新技術,但對於一座城市而言,“首要的還是合理規劃。規劃前要透徹研究城市形態和歷史風貌,改造和開發都應控制在合理的比例內。而非全盤否定過去,一味大拆大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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