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畫的分布及在古建築中的基本作用
日期:2016/12/14 10:43:13   編輯:古建築工藝
第一節 彩畫分布
1.建築彩畫的文化圈
從現在建築彩畫存在的實際狀況看:
第一個圈是以北京為中心的官式彩畫圈,力求華麗、莊重、等級嚴明。
第二個圈是歷史上的吳越圈(圍繞著太湖周圍),今天的江蘇、浙江、福建、江西北半部、安徽南半部。就其彩畫總的紋飾特征說,紋飾纖細,顏色淡雅,與建築是和諧一致的。
第三個圈是中原圈(河南、山東、山西、陝西、湖北),彩畫介乎官式和華東吳越圈子之間的共性的圈子,彩畫比較活潑。
第四個圈是四川、貴州、雲南圈,相對來說,該文化圈彩畫數量比華東更豐富一些。這個地區彩畫特點,除了漢族的文化特點外,還與西南少數民族的常用紋飾融合在一起。
第五個圈是廣東文化圈(潮汕地區),彩畫相當豐富,不像華東和官式彩畫。第六個圈是西北文化圈,如青海、西藏、寧夏、新疆的彩畫有少數民族特點。
第七個圈是東北文化圈:彩畫具有滿族、蒙古族和其他兄弟民族的成份。
北方彩畫比南方豐富的原因。
(1)從地理學上說,由於氣候原因,中國版圖上,南北方溫差很大,南方四季如春,常年一片青綠。北方漫長的冬天,樹、植物、花草枯萎了,一片枯黃。正因為地理上的差異,就形成南方彩畫少,北方彩畫多。南北建築彩畫變化大,東西建築彩畫變化小。
(2)從文化背景上說,南北方文化素養存在差異。南方文人多,讀書人多,他們追求顏色不熾烈、色彩不鮮艷,於是就把建築裝飾轉向了建雕飾:磚雕、木雕、石雕。即便有了彩畫,象蘇州地方彩畫、浙江彩畫,顏色一般比北方彩畫要淡雅的多,紋式也纖細的多,不是那種大紅、大綠、龍、鳳紋樣。大都以各種編織的錦紋、寫生的花鳥為主的裝飾。
第二節 基本作用
(1)對建築起到保護作用
(2)對建築裝飾美化作用
在木構件表面塗刷油飾色彩以利防腐並裝飾建築,是中國古建築的傳統做法。早期建築上的色彩油飾,是沒有明顯區分的,它們都有保護木構件的作用,也都有色彩裝飾作用。隨著人類建築活動的發展,油漆和彩畫出現了明確分工,至明清時期,官式做法已有“油作”與“畫作”之分,凡用於保護構件的油灰地仗、油皮及相關的塗料刷飾,被統稱為“油飾”,而用於裝飾建築的各種繪畫、圖案線條、色彩被統稱為“彩畫”。
正如中國古建築歷來具有森嚴的等級區別那樣,作為建築裝飾的油飾彩畫也具有嚴格的等級。早在我國春秋時代,建築所施色彩已經有了嚴格的等級制度。這種等級制度,歷代沿襲不衰。“六品七品以下堂捨……不得施懸魚、對鳳裝飾。又庶人所造堂捨仍不得辄施裝飾。”可見唐代對各階層人士之第宅裝飾限制也是很嚴格的。
明代《輿服志》所載規定更為具體:“明初禁官民房屋,不許雕古帝後聖賢人物,及日、月、龍鳳、狻猊、麒麟、犀、象之形。“洪武二十六年定制”,官員營造房屋不許繪藻井,惟樓居重檐不禁,公侯前廳用金漆及獸面錫環。家廟梁棟斗拱檐桷彩繪飾,門窗枋柱金漆飾。一品二品廳堂梁棟斗拱檐桷青碧繪飾,門黑油錫環。六品九品廳堂,梁棟飾以土黃,門黑油鐵環。品官房捨門窗戶牖不得用丹漆。“三品六品廳堂梁棟只用粉青飾之。”“庶民廬捨不過三間五架,不許用斗拱飾彩色。”
從以上關於油飾彩畫的規定可以看到,在明代,對於象征皇權的龍鳳等紋飾,只許皇家專用,其余官民絕對禁用。自皇家至士民的建築裝飾,至少劃分了五個檔次,並詳細地規定了各自的裝飾內容和色彩。可見明代對各階層人士的房屋裝飾規定也是非常嚴格的。
清代對此也有非常具體的規定,據《大清會典》:“順治九年定親王府正門殿寢凡有正屋正樓門柱均紅青油飾,梁棟貼金,繪五爪金龍及各色花草凡房庑樓屋均丹楹朱戶,其府庫廪廚及祗候各執事房屋,隨宜建置門柱黑油。“公侯以下官民房屋梁棟許畫五彩雜花,柱用素油,門用黑飾,官員住屋,中梁貼金,余不得擅用。”
從以上規定可以看到,清代關於下府公侯建築與一般官僚及平民百姓的建築在油飾彩畫方面的差別是相當大的,但清代對公侯以下官民房屋的油飾彩畫裝飾較以往各個朝代有了明顯的放寬,如“梁棟許畫五彩雜花”即是明證。北京四合院是明清遺留下來的傳統建築,其油飾彩畫內容、等級必然受到等級制度的嚴格制約。
這樣就形成了中國建築“屋不呈材,牆不露形”之裝飾特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