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時期建築上的重要發展是瓦的普遍使用和作為高台宮室用的高台建築。在高大的夯土台上再分層建造木構房屋已經成為宮殿建築的新風尚。這種土木結合的方法,外觀宏偉,位置高敞,非常適合宮殿的目的要求。遺留至今年內的台榭夯土基址還很多。
春秋時代存在著大大小小一百多個諸侯國。各國的經濟不斷發展,生產水平逐步提高,能維持不斷增長的城市人口的消費,而財富也集中於城市中,再加上各國之間戰爭頻繁,用夯土築城自然成為當時一項重要的國防工程。同時,各諸侯國出於政治、軍事統治和生活享樂的需要,建造了大量高台宮室,一般是在城內夯築高數米至十幾米的土台若干座,上面建殿堂屋宇。如侯馬晉故都新田遺址中的夯土台,面積為75×75米,高7米多,高台上的木架建築已不存在。隨著諸侯日益追求宮室華麗,建築裝飾與色彩也更為發展,如《論語》描述的“山節藻”(斗上畫山,梁上短柱畫藻文),《左傳》記載魯莊公丹楹(柱)刻(方椽),就是這種例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