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晉中加強文物保護工作
日期:2016/12/14 11:09:03   編輯:中國古代建築日前,山西省晉中市人民政府辦公廳為切實加強全市文物保護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實施條例》《博物館條例》等法律法規,向各縣(區、市)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市直有關單位就加強文物保護工作有關事宜印發通知。
《通知》指出各地、各部門要充分認識文物保護的重要意義,從延續民族生命、維護國家文化安全的高度,進一步增強責任感和使命感,不斷提高全民特別是各級領導干部的文物保護意識,營造全社會關心、支持、參與文物保護的良好氛圍,切實把全市文物保護好、利用好、傳承好。
各地、各部門要依法構建文物保護責任體系。堅持“屬地管理”,落實縣、鄉(鎮)政府文物保護主體責任;“誰主管、誰負責”,落實各部門依法保護文物的法定職責;落實“責任全覆蓋”,建立文物保護“末端守護”隊伍。
完善文物安全管理體系。健全管理制度,提升專業管理能力;實施聯席會議制度,協調解決重大問題;明確保護職責,強化責任追究。
建立文物保護投入保障機制。要堅持政府投入和社會籌集相結合的原則,逐步建立起適應新時期文物事業發展需求的資金投入機制。各地要將文物保護經費納入財政預算,鼓勵社會資本參與文物保護,同時要加強資金使用的監督管理。
強化博物館建設、管理力度。縣級政府要積極支持博物館建設、改善基礎設施;鼓勵社會力量依法設立民間博物館;積極引導博物館開展館際交流。
拓寬文物合理利用渠道。深入挖掘文物自身潛力,大力發展文博產業,使文物成果全社會共享。 (李 娜)
(來源:國家文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