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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發古城鎮莫做歷史罪人

日期:2016/12/14 9:38:02      編輯:古建築紀錄

  隨著古城鎮旅游業的深度開發,文物破壞、環境污染日趨突出,它既制約著古城鎮的健康、有序、可持續發展,也嚴重影響廣大農村腹地的農業現代化,已經成為人們日益關注的熱點、難點、焦點。 

  我們的文化古城鎮旅游開發已有過度商業化傾向,不堪重負的古城鎮旅游也到了一個該休養生息的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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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城鎮保護時間一覽表 

  ●2008年4月2日,國務院第3次常務會議通過《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條例》,自2008年7月1日起施行。 

  ●2009年6月2日至4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城鄉規劃司在上海市金山區楓泾鎮主持舉辦了中國歷史文化名鎮保護與發展論壇,會後形成了《中國歷史文化名鎮保護與開發楓泾宣言》。 

  ●2009年12月1日,《國務院關於加快發展旅游業的意見》(國發[2009]41號)正式發布,就新時期旅游業發展進行了全面部署。 

  ●2010年6月4日,“世博論壇——中國歷史文化名鎮保護與開發” 通過《楓泾宣言》,143個“中國歷史文化名鎮”代表通過《楓泾宣言》就名鎮保護的參與者、原則以及方式方法等幾大內容達成共識。 

  ●2010年7月9日,國家旅游局與國家文物局在北京簽署《旅游發展與文物保護戰略合作框架協議》,制定下發《關於進一步加強文物保護和促進旅游業可持續發展的意見》。 

  ●2010年12月,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和國家文物局聯合公布第五批中國歷史文化名鎮名村,我國中國歷史文化名鎮名村的數量達到350個。其中名鎮181個,名村169個,分布范圍覆蓋全國31個省、直轄市,自治區。 

  ●2011年2月22日至27日,國家旅游局黨組成員、規劃財務司司長吳文學帶隊赴雲南、江西等省實地調研古城鎮和古村落保護及旅游開發利用活動現狀。 (蔡琳 整理) 

  目前我國有2000多個古城鎮,大部分都有兩三千年的歷史。這些古城鎮擁有優美的自然環境,保存了大量名勝古跡和各具特色的鄉土建築,展現著中華民族燦爛的歷史文化。前不久,由中國古城鎮保護與特色旅游開發促進辦公室組織的“中國古城鎮旅游產業發展研討會”,對目前我國的古城鎮保護現狀表示了憂慮。如何保護好古城鎮,不做歷史的罪人是我們在社會發展中必須直面的問題。 

  古城鎮保護不是不可以開發

  隨著我國城市化的加速,古城鎮保護成為新的課題。古城鎮的破壞固然緣於歲月的侵蝕,而其周圍環境的突變所造成的影響也不可忽略。 

  一些地方,拆老城建新城,將原來古城鎮留存的文化歷史遺跡拆除重建;還有的地方在古城古鎮建造新的景觀建築或者建設賓館、飯店,人為地破壞了原有風格;更有甚者,將古城古鎮周圍環境建設一新,卻使古城古鎮逐漸失去原生狀態所具有的景觀價值;我們經常看到在一些古城鎮旅游商業畸形發展,家家戶戶開店,旅游商品千篇一律,大煞風景。 

  隨著古城鎮旅游業的深度開發,文物破壞、環境污染日趨突出,它既制約著古城鎮的健康、有序、可持續發展,也嚴重影響廣大農村腹地的農業現代化,已經成為人們日益關注的熱點、難點、焦點。 

  在“中國古城鎮旅游產業發展研討會”上,專家學者們重申,要重新認識古城鎮的歷史文化價值、藝術價值、情感價值、使用價值和經濟價值。 

  環保部辦公廳副主任阚寶光認為,古城鎮的發展,最重要的是要有一個基本的理念,以生態文明來指導。古城鎮是先人給我們留下的人類的文化遺產,我們要保護好、建設好。必須倡導綠色發展,科學發展,文明發展的理念。必須倡導綠色經濟,低碳經濟,循環經濟。 

  對於古城鎮的保護,並不意味著不加以利用和開發,國家發改委社會司朱世宏處長表示,要在保護的基礎上,對歷史文化名城名鎮進行科學合理的開發和利用,這是國際社會的經驗,也是發展特色旅游的重要途徑。 

  列入城市規劃是國際共識

  保護文化古城鎮,早已經成為國際共識。 

  早在1972年,聯合國科教文組織第17次全會制定的《文化遺產及自然遺產保護的國際建議》中說:“在生活條件迅速變化的社會中,能保持自然和祖輩留下來的歷史遺跡密切接觸,才是適合於人類生活的環境,對這種環境的保護,是人類生活均衡發展不可缺少的因素,因此,在各個地區的社會中,充分發揮文化及自然遺產的積極作用,同時把具有歷史價值和自然景觀的現代東西都包括在統一的綜合政策之中,才是最合適的。”這一觀點顯然已經將古城鎮的保護納入到了政府政策制定的考慮范圍內。 

  1975年5月29日至30日在羅登堡召開的國際古跡遺址理事會議上,就做出了《關於歷史性古城鎮保護的國際研討會的決議》。這一份被稱為《布魯日決議》提出,在修復和翻新這些城鎮的過程中,必須尊重當地居民的權利、習俗和期望,必須對公共目的和目標負責…… 

  1976年11月26日,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又作出了《關於歷史地區的保護及其當代作用的建議(內羅畢建議)》。 

  1987年10月,國際古跡遺址理事會在華盛頓通過《保護歷史城鎮與城區憲章》,明確提出,為了更加卓有成效,對歷史城鎮和其他歷史城區的保護應成為經濟與社會發展政策的完整組成部分,並應當列入各級城市和地區規劃。所要保存的特性包括歷史城鎮和城區的特征以及表明這種特征的一切物質的和精神的組成部分……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政策研究中心翟寶輝認為,如果為了眼前的經濟效益,把前人留下的遺產都破壞了,那就是歷史的罪人。政府大樓要建,標志建築要建,地鐵要建,但是文化古城古鎮要用同樣的努力去保護。他提出我國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強管理”的方針,同樣適用於古城鎮的文化保護。 

  他認為,政府在古城鎮保護中,責任重大。古城古鎮的保護必須做到“政府組織,專家領銜,社會參與”,同時,要對這件事關文化傳承的大事做到“重新認識,科學評價,民主決策”,最後通過“產業創新”實現“雙贏多贏”。 

  過度旅游開發讓古城鎮不堪重負

  旅游是文化性很強的經濟活動,發展旅游是弘揚古城鎮文化遺產並為保護遺產地提供經濟支撐的重要途徑,但是過度開發利用,只能帶來了令人惴惴不安的結果。  

  古城鎮周圍的建築物多了,樓高了,路寬了,但揚塵也多了;汽車多了,尾氣排放多了;游人多了,垃圾和環境污染也多了…… 

  原來一些青山綠水,由於過度開發,植被被破壞了,特有的小氣候沒有了,原有的景觀被破壞了。有專家說,江南古鎮水系正在受到污染的威脅。以周莊為例,每天接待6000游人已經達到飽和,現在旅游旺季一天竟然要接待2萬人。1997年12月4日,麗江古城被列入世界文化遺產,當時沒有太多的游客,古城特色分明;十多年後,2008年曾被聯合國檢查組指責過度商業化、原住民流失;1999年昆明世界園藝博覽會的召開,雲南的旅游出現了井噴式發展,游客大量增長。麗江很快變成一個喧囂的古鎮,這讓很多游人感到失望。一些游人說,過去,在別具一格的小街上,雕梁畫棟、小橋流水,人們享受著“一夜千年”的忘我感受。但是隨著這十幾年的旅游開發,酒吧街的燈紅酒綠中,在小販的叫賣聲中,古樸一點點褪去,曲徑通幽的感覺已經不再。 

  現在,麗江年接待游客量已經超過600萬人…… 

  一些文化古城鎮,如吳牛喘月,正在經受著過度旅游開發的考驗。 

  國家發改委培訓中心主任杜平說,過度旅游開發,使我們一些靠水的古鎮,水被污染了;靠山的古鎮,山體植被破壞了。還危及古鎮居民的生存權、發展權。從消費者角度看,到文化古城鎮旅游,不是看這裡的人來人往,而是為了參觀自然文化景觀,領略博大精深的中華文化。 

  杜平認為,現在我們的文化古城鎮旅游開發已經有了過度商業化傾向,不堪重負的古城鎮旅游也到了一個該休養生息的時候了。 

  古城鎮保護應注意體現原真性

  現在,有些古城鎮現代符號過多,與古色古香的氛圍極不協調,產生了一種不倫不類的感覺。商販成群結伙,拉客宰客現象屢屢發生,商業氣味過濃,民風不淳。民族文化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影響,很多獨特的風情現在已很少見到了…… 

  這是專家學者們指出現在古城鎮保護開發中的又一個問題。 

  原國家旅游局綜合協調司副司長高舜禮認為,古城古鎮的保護應注意政策導向,體現原真性,切忌毀了舊的建新的,拆了真的搞偽的,否則風險系數是非常大的。 

  他舉例說,某一個大直轄市的著名的古老商業街區,大規模進行了拆建改造,導致了商業蕭條,游人稀少,數百年的老字號紛紛外遷。 

  他建議,文化古城鎮城市改造的決策者,要對古城鎮的歷史文化價值有充分的認識,應該盡量在保護的前提下,努力恢復古城古鎮的文化原生態,積極吸引和保持適量的原住民。比如雲南麗江古城,福建的南靖土樓等等,盡量的爭取一些原住民在那兒居住。只有這樣,古城鎮才能保持它一定的地域文化、傳統文化等特點。 

  高舜禮還認為,古城古鎮歷史越悠久,積澱的文化越深厚,越豐富,保護的責任也越重大。要把文化古城鎮提高到當地經濟社會發展的戰略高度來認識,把它作為優勢資源加以保護利用。應該考慮出台發展主導產業的一些政策導向與保障的措施,尤其注意對於當地的很多歷史文化資源的開發利用。中國規劃網北京5月9日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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