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日來的高溫,讓市民走在馬路上,就能體會到烈日烘烤的滋味。而在我們生活的城市裡,總有一些普通勞動者頂著烈日,依然在高溫下堅守崗位。日前,記者走近他們,體驗這些勞動者高溫下的生活。
感謝這些充滿人文情懷的記者編輯,是他們秉承“走轉改”的精神,又在“三問三解”活動中身體力行,才會在晚報的頭版頭條,醒目地寫上“古城發燒了”的警示。這個警示,不啻是對今年防暑降溫工作的提醒和督促。
那麼,記者看到了什麼呢?
記者看到公交車司機坐在“火爐”(發動機)旁邊,額上滲出細密的汗珠,每到一站,他都得用胳膊抹掉汗水。
記者看到女交警站在發燙的馬路上執勤,只有不停走動,才能減少腳板的灼燒感。她們上班前不敢多吃飯,因為天氣太熱,站久了就會惡心。
記者看到“一人一車走江湖”的快遞師傅,他們在太陽直射下,胳膊刺痛、皮膚黝黑,就這還說比下雨要好,因為不用擔心淋濕包裹。
記者看到馬路上的保潔人員,他們在路面上反復清掃,凌晨4點起床,直到晚上9點半,才能結束全天的勞作。
德國哲學家叔本華,把公正和仁愛視為倫理學的兩個基本原則。公正體現同情的否定性質,仁愛體現同情的肯定性質。否定,就是不能忍受他人的痛苦,至少不能傷害他人;肯定,即看見別人受苦,就像自己受苦,從而產生幫助別人的心理。以哲學家的觀點加以對照,每個人自覺遵守交通規則,注意維護車廂、環境衛生就是對高溫下司機、交警、保潔員們的同情;幫他們做點什麼,就是仁愛的表現了。
比如陝西規定,從事室外作業的人員,防暑降溫費為每人每天10元,其他人員每人每天6元。此外,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露天工作,用人單位應向勞動者支付高溫津貼,標准為每人每天10元。這是兩條並行不悖的政策,那麼用人單位,做好政策落實了嗎?如果沒有落實,說你缺乏仁愛同情之心,或者干脆說缺乏人性,你覺得冤是不冤?
要我說非但不冤,還涉嫌渎職違法。因為作為法人,有執行法律的義務;作為監督主管機關,有督察落實的責任。但是,似乎每年高溫季節,總有一些悲情事件讓人哀歎。我們不能總在死人之後,才向他們投去關注的目光,那樣,悲劇就顯得毫無意義。故此“古城發燒了”的報道,應當成為我們的警鐘。尤其在防暑法規落實不力、體制外勞動者缺乏剛性保護的情況下,更應引起有關部門的高度重視,配備降溫設施,調整作息時間,監督政策落實,督促福利到位。在某些特殊情況下,比如實際溫度超過40℃,或者保潔員連續工作6天以上,就應當賦予他們說“不”的權利,就像拒絕違章指揮那樣。不給勞動者一定的“自由裁量權”,他們的安全保護,就脆弱得如同氣球,要麼難以落腳,要麼一捅即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