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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視古村保護 少開空頭支票

日期:2016/12/13 22:24:12      編輯:古建築紀錄

圖為江西安義古村街道。


  隨著經濟快速發展,城市和鄉村都面臨保護和開發的矛盾。修繕經費的匮乏與地方財政的捉襟見肘、人們改善居住條件的需要與文物界保護古建的訴求如何協調,這些問題,都需在實踐中解決。我們將推出連續報道“古村舊城,文化記憶如何留”,今天刊出首篇來自江西古村鎮的報道。

  ——編者

  

  近日,江西省公布九江市修水縣山口鎮等17個鎮村為第四批省級歷史文化名鎮名村,目前江西已有84個省級歷史文化名鎮名村,各省級人民政府陸續公布的歷史文化名鎮名村已有700多個。

  環境優美、自然和諧的江西古村鎮逐漸成為鄉村旅游的熱點。但令人憂慮的是,古村鎮也存在少數過度開發、多數萎縮,百姓改善居住條件的意願和古鎮保護如何協調等問題。

  現狀

  少數過度開發,多數處於“空心化”

  江西目前是中國古村鎮數量最多、類型最多樣、保存相對完好的地區之一。江西已有21個國家級歷史文化名鎮名村和84個省級歷史文化名鎮名村,覆蓋全省所有設區市和40多個縣(市、區)。2011年完成的全國第三次文物普查,江西經國家確認的3萬多處不可移動文物中,古建築就高達22022處,占到總量的2/3,成為江西省歷史文化遺產分量最重的部分。

  曉起,江西婺源古村旅游的代表景區之一,有“中國茶文化第一村”的美譽,古樸的建築和優美的風光,吸引著中外游客紛紛前來。由於村裡旅游火爆,特別是節假日旅游旺季,游客餐飲住宿接待往往非常緊張,不少村民便將自家古宅古建翻新改造成飯店、旅館,豎起大大小小的招牌,雖然整個村莊看上去修葺一新,但密集的店鋪與違章建築,與古村風貌很不協調。

  在江西數量眾多的古村鎮中,具有旅游開發價值且能吸引大量游客的歷史文化名鎮名村畢竟是少數,大多數古村鎮則處於人少聲稀的狀況。江西鷹潭市洪湖曾家,上世紀80年代初曾有500多戶居民,目前村裡只有十幾戶人家,留守的大部分是老人和小孩,村裡隨處可見閒置破敗的木結構老屋。村裡原本有9座祠堂,閒置後大部分在風吹日曬下倒掉了,目前只剩一座岌岌可危的破舊祠堂。據村干部曾海江介紹,木結構老屋裡面原本是好幾家住一起,改革開放以後各家各戶陸續搬出老宅,到周邊興建鋼筋水泥的樓房,村裡絕大部分青壯年勞動力都到外面打工了,高速公路旁邊的洪湖曾家成了完完全全的“空心村”。

  贛南師范學院周建新老師指出,在現代化、城市化的發展進程中,江西古村鎮面臨著嚴峻的挑戰:一是村落人口外出務工或遷居,使村落“空心化”;二是村落的經濟發展、形態格局和就業、生活方式逐步“城鎮化”;三是村落文化資源大量流失或破壞,得不到有效保護,造成古村鎮的“萎縮化”。

  問題

  有名號卻無資金,私有古宅最難得到保護

  “2003年,上清鎮被評為省級歷史文化名鎮後,面臨的資金投入壓力非常大。”上清鎮副鎮長江毅宏介紹道,“天師府、上清宮等旅游景點主要由旅游公司來保護開發,而涉及鎮上百姓利益的古街道路面改造、排水設施改造、沿街房屋立面改造等,需要鎮政府投入大量資金。”

  據悉,2003年以來,江西省先後公布4批84個省級歷史文化名鎮名村,省級財政一直沒有設立相應的專項保護資金。江西目前只有國家級歷史文化名鎮名村有機會享受國家保護專項資金,省級歷史文化名鎮名村得不到省級財政的專項支持。

  由於經費所限等原因,江西部分歷史文化名鎮名村至今沒有編制保護規劃;有的歷史文化名鎮名村編制了保護規劃,但往往只注重文物“點”的保護,而忽視街道巷弄“線”和整體空間格局肌理“面”的保護。另外,鄉鎮和村普遍缺乏對古村鎮保護進行有效管理的機構、經費、人員和專業能力,無法真正落實保護區劃和措施,以致部分村民隨意進行建設,建設性破壞時有發生。

  目前,古村鎮主要由建設部門和文物部門聯手保護,建設部門對歷史文化名鎮名村實施“線”和“面”的保護,文物部門對包括歷史文化名鎮名村在內的古村鎮的各級文物保護單位進行“點”的保護。

  江西2萬多處古建築文物,是文物部門古村鎮保護的重要落腳點。文物保護專家肖發標表示,保護古建築古民居等面臨著產權不明晰的問題,很多老建築因為產權問題得不到相關部門的統一保護,其中個人產權的古民宅被確定為文物保護單位後最難得到保護。肖發標說:“江西很多被列為文物的古建築古民居,老百姓不願意住也不願意維修,很多人都想建新房子改善居住環境,列入文物保護單位與古建築的私人產權一直是古村鎮保護開發的矛盾。”

  目前,古村鎮大部分古建築都屬於居民所有,由於大部分古村鎮、古民居旅游開發還不夠充分或缺乏旅游開發價值,沒有給當地居民帶來太多的經濟收益,作為古民居產權所有者的當地居民缺乏古建築保護的動力和開展旅游活動的積極性,導致古建築的維修保護難以為繼。

  對策

  將百姓需求與保護結合,合理開發是最好的保護

  “對上清鎮的保護開發,最重要的是獲得群眾的理解和支持。2003年評為江西省歷史文化名鎮後,我們就將上清鎮保護規劃進行了廣泛宣傳,讓群眾都知道保護開發古鎮的重要意義,讓保護規劃成為上清鎮居民政府共同保護開發古鎮的鄉規民約。”上清鎮鎮長趙俊波表示。

  據介紹,2008年國務院公布實施《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條例》以後,江西各地也制定了一些相應的保護管理辦法,如婺源縣政府先後制定出台了《婺源縣主要公路沿線、歷史文化名村建築管理暫行辦法》等規范性文件,明確了縣、鄉(鎮)、村三級組織在古村鎮保護工作中所應承擔的責任,制定了詳細的建房審批流程。

  記者在上清鎮觀察到,當地木結構老宅保存不多,老街府前街沿路絕大多數是兩三層的現代小樓,沿街牆面上貼著仿古木柱木窗等。“現在大家都願意住小樓,鎮政府從房屋面積、層高、外觀等方面進行統一規劃,使新建樓房‘穿衣戴帽’與傳統木結構風格結合起來。”曾在上清鎮工作的童麗芳介紹,“把老百姓改善生活條件的需求與對上清鎮歷史風貌的保護有機結合起來,這樣才能實現更好地保護開發。老百姓現在看到‘修舊如舊’吸引游客的良好效果後,對政府的規劃保護措施非常支持。”

  “古村鎮能夠得到保護開發本身是件好事情,保護開發中出現問題並不可怕,如果政府健全政策措施,加強引導,將居民利益和古村鎮保護有機結合起來就能朝著好的方向發展。其實,合理開發利用是對古村鎮最好的保護。”江西省住建廳村鎮處處長熊春華說,古村鎮保護開發不僅需要各級政府進一步加大投入,起到古村鎮保護示范引領作用,還要吸引各方形成合力、積極參與到保護開發工作中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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