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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州兩古民居列為縣級文物保護單位

日期:2016/12/14 12:00:19      編輯:古代建築
    黎平縣九潮鎮高寅村花屋、四層樓正式掛牌列為縣級文物保護單位。

    高寅村花屋,建於清代乾隆年間(1736年),占地面積140平方米,按三層四間七柱二斥頭結構。該結構代表民族傳統建築風格,下窄上寬,被譽為“倒金字塔”。其建築以杉木鑿榫銜接,不用一釘一鉚,屋面裝板由雕木拼成,窗子全配花格窗,玲珑雅致,古樸典雅,充分展示侗族工匠的建築才智。由於結構嚴密堅固,透氣性能優良,建築數百年不朽不傾,保持完好。

    高寅村四層樓,建於清康熙三十五年(1696年),占地面積180平方米,按四層三間七柱二斥頭結構,該結構代表民族傳統建築風格,下窄上寬,被譽為“倒金字塔”。樓的檐角上翹,如大鵬展翅,樓房四壁及各層樓板,均以木板開槽密鑲,外表美觀,居住舒適,侗族古屋春夏干爽,冬日暖和。內設有暗房、火坑、禾晾、木鎖、防盜門等。門窗、柱頭、內飾板壁雕花裝飾,房頂用長約40公分上薄下厚的獨特青瓦覆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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