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三古建築 >> 古代建築資料 >> 古代建築 >> 桐廬出台古建築和歷史建築保護專項資金管理辦法

桐廬出台古建築和歷史建築保護專項資金管理辦法

日期:2016/12/14 11:55:58      編輯:古代建築

桐廬出台古建築和歷史建築保護專項資金管理辦法

古色古香的懷耕堂。 

    來過桐廬的人無不對江南鎮深澳、荻浦,鳳川鎮翙崗村等的古建築完好保存贊不絕口。這得益於桐廬縣一直以來對古建築以及歷史建築的保護重視。日前,該縣修訂出台《桐廬縣古建築和歷史建築保護專項資金管理辦法》,進一步加強桐廬古建築和歷史建築的保護與管理,提高專項資金使用績效,讓古建築和歷史建築更好地流傳下去。

    《辦法》明確古建築是指桐廬縣建於1912年以前,具有歷史、科學、藝術價值,體現桐廬傳統風貌和地方特色,或具有重要的紀念意義、教育意義的建築物。包括桐廬縣政府確定公布的具有一定保護價值,能夠反映桐廬歷史風貌和地方特色,且未公布為文物保護單位或文物保護點的建築物、構築物。

    桐廬縣財政通過預算內外各種資金渠道籌措專項資金,用於全縣古建築和歷史建築的保護,專項資金包括有:縣財政預算安排資金,上級補助資金,公有古建築和歷史建築轉讓、出租、舉辦展覽獲得收益,社會各界捐贈和其他依法籌措的資金。對於專項資金的支出,《辦法》明確可用於保護工程的方案編制、評審、造價編制、工程代理、招投標交易、維修、周邊環境整治、消防、安防、白蟻防治、保護檔案等費用。

    《辦法》指出,對古建築和歷史建築實行分類保護,重點保護類的古建築修繕保護維修資金由縣財政全額補助;一般保護類的歷史建築維修分兩年申報,每年項目數控制在20幢以內,按審核後工程量實際造價的50%實行資金補助。每幢歷史建築最高補助額不超過5萬元人民幣,同一建築不重復補助。據統計,今年以來,該縣已撥付資金300萬元。

    《辦法》最後明確專項資金實行專戶管理,專款專用,年度結余資金結轉下年使用,強調嚴肅財經紀律,要求各相關部門不得擅自擴大支出范圍和提高補助標准。

    據悉,該縣境內現有歷史建築1400余幢(普查重點記錄979處),其中,明清祠堂類建築108幢,民國祠堂類建築20幢。

  1. 上一頁:
  2.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