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出台政策助推生產性保護實踐
日期:2016/12/14 21:51:56   編輯:古建築保護
《意見》共計26條,其中明確指出鼓勵開發利用非遺和文博資源。對利用市級以上非遺資源進行產業化開發的,啟動初期可按銀行貸款利息(按銀行同期基准利率計算)總額50%的標准給予貸款貼息扶持,貼息時長不超過兩年;企業年應稅銷售額達200萬元以上的,5年內按其上繳稅收地方留存的30%給予獎勵。《意見》鼓勵可推行生產性保護的非遺項目傳承人和工藝美術大師帶徒傳藝,每培養一名市級、省級、國家級代表性傳承人或工藝美術大師,分別按1萬元、2萬元、5萬元標准給予一次性獎勵。《意見》的出台為南通非遺保護工作提供了強有力的政策支撐和經費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