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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規定優秀歷史建築建成時間應滿30年

日期:2016/12/14 18:57:37      編輯:古建築保護
   建成時間多長,才可稱為優秀歷史建築?昨日,武漢市法制辦提出,建成三十年以上並具備相關條件的建築物,才可定為優秀歷史建築。

  據悉,《武漢市歷史文化風貌街區和優秀歷史建築保護條例》於上月公開征集意見,其中對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和歷史文化風貌街區、優秀歷史建築、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做出了具體規定。
    在昨日公布的意見采納情況說明中,記者看到,對於優秀歷史建築的建成時間,有意見提出界定為30年,也有的提出應為50年。條例起草工作專班經過論證後,根據武漢實際,決定建成時間定為30年比較適宜。
    但具有特別的歷史、科學、藝術價值或具有非常重要紀念意義、教育意義,確有保護價值的建築物、構築物,未滿30年,可破例確定為優秀歷史建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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