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讀國務院加強文物工作的政策性文件並答記者問
日期:2016/12/14 11:50:24   編輯:中國古代建築2月26日,國家文物局黨組副書記、副局長顧玉才出席國務院新聞辦舉行的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對國務院加強文物工作的政策性文件進行解讀並回答記者提問。國家文物局政策法規司司長朱曉東一同參加。
顧玉才介紹說,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討論並原則通過了加強文物工作的政策性文件,文件明確了新時期文物工作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主要目標和具體舉措,這是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指導文物保護利用管理工作的綱領性文件。在“十三五”的開局之年,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深刻認識、科學判斷文物工作所面臨的新形勢、新問題,出台這樣一個文件,必將極大推動文物事業發展。
顧玉才指出,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李克強總理多次就文物保護做出重要批示,為不斷開拓文物事業發展新境界指明了前進方向。近年來,我國的文物事業取得了顯著成就,為滿足人民群眾精神文化需求、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傳承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做出了積極貢獻。與此同時,文物保護也面臨著一些比較嚴峻的問題,需要創新工作思路,采取有力措施,認真加以解決。以國務院名義出台一個政策性文件是非常必要的,也是非常適時的。文件起草工作歷時近一年,經過深入調查研究,廣泛征求各方意見,文件貫穿了改革創新的精神,圍繞解決當前文物工作存在的突出問題,既對今後一個時期文物事業的發展、目標、任務做出了統籌部署,又對當前文物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提出了一些硬性措施,是一個務實、管用的指導性文件。
該文件共分七部分,包括重要意義、總體要求、明確責任、重在保護、拓展利用、嚴格執法、完善保障等,其中不乏亮點。文件提出將文物工作作為地方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參考,建立健全文物保護責任的評估機制,切實落實文物保護的領導責任和主體責任,解決對文物工作思想上不重視、工作上不到位的問題;文件基於文物執法與資源環境類執法性質相似的規律性認識和長期實踐探索,明確提出要加強文物督察,破解文物部門平級執法難以排除干擾的問題;文件提出研究制定文物保護補償辦法,切實解決文物密集地區文物保護資金短缺、土地置換和容積率限制等問題,緩解這些地區文物保護與經濟社會發展的巨大壓力;文件明確提出文物工作要為培育和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服務,為保障人民群眾的基本文化權益服務,為促進經濟社會發展服務,為擴大中華文化影響力服務;文件提到要大力發展文博創意產業,增加收入、擴大就業,是適應當前經濟發展新常態的重要舉措;文件提出要加強對尚未核定公布為文物保護單位的不可移動文物的管理,創新管理、拓寬渠道,支持城鄉群眾、自治組織和社會組織參與管理和使用。
在記者提問環節,顧玉才、朱曉東結合國務院文件精神,回答了新華社、中國國際廣播電台、經濟日報、光明日報、人民日報、中國日報、中央電視台等中央媒體記者的提問,就該文件較以往國務院文件的亮點、落實政府責任和嚴格責任追究、保障文物保護經費投入、支持社會力量參與不可移動文物保護、大力發展文博創意產業、加強文物對外交流、加大文物執法力度等方面的問題進行了解答。
(來源:中國文物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