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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建築保護 政策門檻該如何跨越

日期:2016/12/15 1:21:08      編輯:中國古代建築

近日南京市江寧區的孫家古祠堂成為社會關注的熱點,不光因為這座建於明代、翻修於清代的祠堂岌岌可危,也因為這是南京市首例民間資本要求修繕古建築的案例,目前民間力量和文物部門尚未形成合力,南京的文物古建築保護能否由此實現政府保護向社會化保護的突破,引人關注。
  文物部門和志願者團體

  缺乏溝通和信任

  把孫家祠堂炒熱的,是一個叫“南京城市記憶民間紀錄團”的志願者團體,紀錄團在網上大量發帖、聯系全國各地的孫氏宗親、對祠堂進行測繪、發動志願者尋找祠堂周邊散落的構件和磚石……產生了很大的社會反響,不少人自發地到偏遠的孫家祠堂去參觀、懷舊,南京市文物部門也多次派人到現場勘查,研究保護辦法。

  記者隨文物部門和紀錄團兩次去現場,卻發現從未見過面的雙方彼此並不信任。志願者們認為,祠堂兩側各有一個明代牌坊,在南京非常罕見,祠堂未得到有效保護和修繕,一些構件也被盜了,文物部門有責任。他們不信任文物部門的效率,因此呼吁社會力量行動起來。紀錄團發起人高松表示,他和孫氏宗親都願意籌集社會資本,請專業的古建築設計和施工單位,對祠堂加以修繕,能取得祠堂的部分使用權最好,如果不行也無所謂。

  而文物局方面則表示,若不是文物部門力保,祠堂早在2003年江寧科學園施工時就被毀掉了。古建築需要科學保護,設計和施工方案也要經文物部門批准,可是紀錄團在大造聲勢說要保護的同時,卻遲遲不與文物部門聯系,炒作大於實干,還制造了與文物部門的對立,有“逼宮”之嫌。此外,報道中洩露了祠堂的具體位置,容易招惹文物販子。文物保護不光需要一腔熱情,還要遵守法律規定,祠堂現在的產權單位是江寧科學園,民間資本要修繕必須征得其同意,簡單地說,你修別人家房子要征得主人同意。至於通過修繕取得使用權,南京尚無先例,也無法律條文可依,這是一個此前未被觸及的新領域。

  300余處文保單位

  只有500萬元常規文保費

  同樣在江寧,省保單位楊柳村得到1000萬元的修繕資金,進展順利;與此同時,還有75處控制文物保護單位卻缺乏資金保障。孫家祠堂折射的是控保文物面臨的保護難題。

  文物部門自有其難處:每年文保投入數千萬元,力度不可謂不大,但多數是用於明城牆或博物館等項目的專項資金,用於常規文物保護的只有500萬元左右,而南京各級文保單位多達300余處。投入總有輕重緩急,各級文保單位肯定是重點,沒有級別的控保單位難免要過“窮日子”,只能是誰使用誰維修,對孫家祠堂負有保護責任的,應該是產權人江寧科學園。

  孫家祠堂該不該保護?答案無疑是肯定的,雖然建築本身等級不高,但明代牌坊還是很有文物價值的。不遠處地鐵南沿線正在施工,地鐵站就在祠堂附近,可以預見不久以後這裡將會一片商業繁華,而一處文化遺跡會大大豐富這一帶的城市功能,成為一個文化地標。

  理論上,文物都應該得到保護,但實際上沒有一座城市可以同時對所有控保古建築加以修繕,因為投入將是一個天文數字。拿孫家祠堂來說,因為毀損嚴重,如果保護只能復建,根據經驗估算,總費用不會少於500萬元。

  兩種聲音,

  哪一種更利於文物保護

  文化遺產保護單靠政府顯然不夠,從“政府保護”向“社會化保護”過渡是大勢所趨,應該動員全社會的力量,鼓勵民間資本參與搶救古建築

  高松說:“歐洲曾有過一元錢賣古堡,條件是負責古堡的修復和維護,這種思路值得借鑒,與其讓古建築一天天破敗,不如讓社會力量參與保護。”他告訴記者,已經有幾家單位表示願意出資,准備成立一個小基金會,拿出二三十萬元,把孫家祠堂門樓、牌坊和第一進先修起來。但是以後能不能爭取到更多的投入,主要看能不能取得一定年限的使用權,理由很簡單,有回報的投入才能持續。至於用途,他表示可以作陳列館、紀念館、創作基地,舉辦時裝發布、攝影展等各種文化活動,但肯定不作商業化開發,不搞飯店、夜總會。至於能做到哪一步,高松心裡也沒底:“我們只能盡力做,實在不行也只有打退堂鼓,畢竟民間組織的力量有限。”

  對高松的籌資計劃,市文物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如果是捐贈,他們可以接受,每一分錢的支出都可以讓紀錄團監督。但是轉讓使用權,已經超出了文物局的權限,因為按照現行法規,文物部門對文物只有保護的義務,沒有處置的權力。蘇州可以轉讓古建築的產權和使用權,但前提是蘇州有兩部地方法規,而南京還沒有相應的地方法規。

  在采訪中,對高松的建議,文保專家有兩種觀點,一種是文物歸國家所有,買賣和租賃都是不允許的,轉讓使用權自然也無從談起;而另一種觀點認為,政府財力有限,很難照顧到無級別的控保文物,與其讓古建築在風雨中坍塌,不如引進社會資本,只要能保證文物安全,對其加以利用也無可厚非。孫家祠堂能否成為南京首例引進民間資本加以修繕的文物,在南京文物保護進程中將具有樣本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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