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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建磚瓦專業制造商永樂古建談古建築斗拱的發展及演變

日期:2016/12/15 1:19:32      編輯:中國古代建築

斗拱是中國古代建築獨創的構件,是中國式建築特有的形制,是我國木構建築中最有特色的部分之一,是較大建築物的柱與屋頂間的過渡部分。斗拱在歷史上隨著建築文化的輸出,已傳播到朝鮮、日本、越南以及東南亞國家,成為超越國界的“中國古典建築體系”的一個共同的構造特征。

一般所說的斗拱,是指唐、宋以後發展成熟的由一定規格的小木枋(拱)和木塊(斗)裝配成組的構件整體。先秦到南北朝時期,還有各種不同於這種形式、做法和名稱的斗拱。從先秦至明、清,各種不同式樣、做法和名稱的斗拱,是同一構件的不同發展階段。可以說,斗拱的變化是建築歷代變遷的標志式樣時程表。從空間來講,斗拱也還存在著地區差別。南北方斗拱各有特點,地域差別比較大。斗拱是怎樣產生又是如何發展、演變的呢?

漢代以前的建築既無實物又無較准確的圖像或模型,不能做具體探討。但從青銅器模型及圖像可知,這時建築風格樸質厚重。在商周時,木構建築上已用栌斗為墊托構件。《論語》中“山節藻梲”之句,其中山——山形紋,節——大斗,藻——卷草紋, 棁——柱。春秋戰國時已出現斗和拱的組合。它們即是結構、構造之必需,也具有裝飾作用。

一、插拱就是彎曲的斜撐,斜撐由擎檐柱蛻變而來

以木結構為骨干的土木混合結構的中國古代建築,從河姆渡遺址所發現的帶有健全榫卯的木構來看,已有超過七千年的發展歷史。從奴隸制早期,高大的土木結構殿堂就要求出檐深遠,因此相應地要求有一定形式的承檐結構。通過建築考古發現,河南偃師二裡頭早商高級建築遺址(F1)在主體殿堂檐柱遺跡的周圍有遺存的小柱洞——擎檐柱遺跡。另外在湖北紅花套大溪文化遺址、湖北黃陂盤龍城商中期高級建築遺址中都有發現。因此擎檐柱是商殷時代高級建築的一種主要承檐方式。

到了殷晚期遺址,考古發現未見擎檐柱跡。土木結構的高大建築,其屋蓋如果沒有專門設置的承檐結構,僅憑屋椽懸挑,屋檐不會太大。據建築考古專家楊鴻勳先生推斷,為了既加大出檐,又防止擎檐柱根的腐爛,根腳提升到台基或散水面位置,有的改進為明礎。表現出承檐結構的發展趨勢主要在於改善擎檐柱基礎的防潮問題。因此後來擎檐柱的根腳更加後退。在現在民居中尚保留有這一發展階段的標本。在黃河流域,如山東陽谷七級鎮古街民居防雨披檐使用擎檐柱;長江流域,如湖北江陵紀南城址卓安村民居的擎檐柱等。民間建築有的使擎檐柱變為斜撐。開始為落地斜撐,再發展則縮短桿件,下支點上移而離開了地面,成為短斜撐。進而有了利用自然曲木的斜撐。這便是“栾”構件原形,即插拱或丁頭拱的雛形。據《詩經·小雅·斯干》中有“如蹊斯翼,如矢斯棘,如鳥斯革,如暈斯飛”。可以估計屋檐的結構由落地支承到懸挑的變革以及屋面由茅茨到敷瓦的變革,約完成於《斯干》成文的西周晚期。

結論:承檐的高級結構——向前後懸臂出跳的斗拱,是由承檐的低級結構——落地支承的擎檐柱進化而來的。

二、“曲桁謂之栾”——橫拱脫胎於替木

橫拱最早的形象資料見於戰國器物,表示最明確的斗拱圖形,作所謂“一斗二升”的式樣。如山東臨淄郎家莊一號戰國墓出土漆盤上的建築圖案中,棟下即畫有這樣的斗拱。栌斗出現的時代較早,西周矢令茛上即有栌斗形象。柱頭上用栌斗,主要出於擴大柱頭支承面的構造目的。它與同源的替木相結合,組成“一斗二升”的橫拱,這一演變的時間,應不晚於春秋。拱臂上所設置的散斗,很可能是由最初的替木與檩、枋之間並行相接的連系配件發展來的。

三、插拱與橫拱的組合至遲完成於戰國,斗拱應用於建築上

河北平山中山國王陵(一號墓)出土的銅制鹿、龍、鳳方形案座,提供了“一斗二升”的轉角斗拱的實例。也就是說,至遲戰國時期已經創造了插拱與橫拱的組合利用,而且已經把這種組合的斗拱用於轉角柱上。從漢代陶屋明器以及諸多漢畫像石上看,這種做法很常見。沂南漢畫像石墓中前室中間有一八角形擎天柱置於覆盆形柱礎上,柱上有栌斗承托拱及散斗、蜀柱。即“一斗二升”的拱臂中央增設一斗子蜀柱的做法,為“一斗三升”的雛形。據此可知,“一斗三升”是“一斗二升”加斗子蜀柱或其他形式的墊塊發展而成,“一斗三升”形成的時間應在漢代。

早期挑檐的斗拱組合,是向前後挑出的拱臂的疊置——短拱壁上托長拱臂,在結構上,是小型懸臂梁的組合體;只是在最上一層拱臂前端疊置橫拱,以承托撩檐枋。利用較小的木料挑檐,一層不夠,再加一層,層層而上,層層外挑,直至達到要求為止。南北朝至隋代,多采用這種做法。

四、昂與斗拱的組合至遲完成於東漢,斗拱較為普遍采用

昂脫胎於櫼,約是從商、周大叉手屋架蛻變而來;其發生根源在半穴居和干闌棚架的長椽。

早期的昂,只是一條細長的圓木槓或枋木,它需要在斜下的前端加以墊塊,才能更高地抬起檐口。湖北當陽劉家冢M2出土東漢陶樓檐下用昂(櫼)。山西趙成廣勝寺大殿所使用的形制古樸的昂,相當於東漢昂的發展階段。日本法隆寺金堂、五重塔及中門的昂,仍保持一條木枋,正是我國東漢至南北朝的式樣。

昂的進一步發展,是更加緊密地組織到斗拱當中。晚期的溜金斗拱是櫼的直系發展。

從現存的漢阕、漢代祠堂(長清孝堂山武氏次祠)、出土漢代陶制明器、漢畫像石都可以看到,斗拱應用於建築上已是十分普遍的現象。但成組的斗拱還只是用於柱頭上,補間常用人字拱。

五、三國、兩晉、南北朝時期斗拱的變化

三國時期木構架的斗拱有一定的發展。《魏都賦》描寫邺宮文昌殿斗拱“栾栌疊施”,形容斗拱重疊層數較多。何晏《景福殿賦》形容該殿斗拱“櫼栌各落以相承,栾拱夭矯而交結”,翼角斗拱“飛柍鳥踴”。櫼、柍都是昂,栌是大斗,栾是兩端蜷曲的橫拱。由此可知,這時的斗拱後尾已和梁結合,外面用拱昂挑出不只一跳,它已開始了從單純的挑檐構件向與梁架組合為有機整體的變化過程。

兩晉、南北朝時期,一般在斗底加墊皿板,北朝實物見於北魏雲岡、龍門石窟的屋形龛與塔柱,以及北齊義慈惠石柱等。從五代福州華林寺大殿可看到南朝時的此種流行做法。北朝石窟中的斗拱,一般為拱上兩頭、中間共受三斗,且出現重拱相疊,拱身出現數瓣內幽卷殺形式。斗拱表面有雕镂和彩繪。雕刻紋樣有三角紋、忍冬卷草紋、蓮瓣紋等。北朝末年石阕上的斗拱與補間人字拱,飾有蓮瓣紋或忍冬紋,這種形式一直沿用到唐代。

六、隋唐、五代出現內、外檐下成組的斗拱群

唐代木構建築留存至今的只有三座,即建於唐建中三年(782年)的山西五台南禅寺正殿,建於唐會昌間的山西芮城五龍廟,建於唐大中十一年(857年)的山西五台佛光寺大殿。這些建築均屬於中、晚唐時期的建築。

據有關專家考證,早在初唐的高宗、武後時期,斗拱已發展的相當成熟,可以向外挑出四層之多。這時的鋪作與構架已融為一體。

從現有的唐代建築、敦煌唐代壁畫以及其他墓葬壁畫和器物來看,在唐代柱頭鋪作(柱頭科)、轉角鋪作(角科)、補間鋪作(平身科)等不同位置的成組斗拱已普遍使用,並且在房屋的內檐、天花藻井等處開始用斗拱作承托構件。補間鋪作的出現,使檐下及樓層平座形成周圈斗拱群。由於榫卯的構造,斗拱群相當於彈簧墊層,可以吸收縱橫震波的空間網架結構,從而提高了建築物的抗震性能,易於建築物的長久保存。山西五台山佛光寺大殿就是保留至今的唐代實物。大殿上的斗拱,斗、拱、昂、枋等構件已很完備。

唐代斗拱用材較大,外觀宏大、肥碩。已有五鋪作雙槽偷心造、七鋪作雙杪雙下昂,補間斗拱;晚唐出現補間鋪作,但其下部不用栌斗,用華拱與柱頭枋相連。拱頭卷瓣多為三瓣,中唐時期斗拱頭卷瓣微向內幽,內幽為3毫米左右。斗拱高約為柱高的1/2。用真昂,昂嘴形狀為劈竹昂。

七、宋、遼、金代建築斗拱

1.宋代:

北宋末徽宗崇寧二年(1103年)發行了《營造法式》一書(為當時世界上最完整的建築體系),它是由官方頒發、發行全國的一部帶有建築法規性質的專書。書中規定了斗拱的用材制度,“凡構屋之制,皆以材為祖,材有八等,度屋之大小,因而用之”。對斗拱的形狀、比例、細部規格做法都有詳細規定。材寬最大19.7厘米,最小約9.9厘米。

在《營造法式》大木作制度中,對於整組的斗拱概稱“鋪作”。並規定了斗拱出跳數與鋪作數之間的關系:出跳數X+3=鋪作數Y(出跳數—凡鋪作自栌斗口內出一拱或一昂皆謂之一跳,傳至五跳止)。

《營造法式》大木作制度稱:“造拱之制有五”,“造斗之制有四”,“造昂之制有二”,這是將一組組復雜的鋪作分解後歸納成的主要構件類型。五種拱即華拱、泥道拱、瓜子拱、慢拱、令拱。四種斗即栌斗、交互斗、齊心斗、散斗。兩種昂即上昂、下昂。

然而,在實際應用中,面對建築的復雜情況,每種構件又會產生諸多變化,《營造法式》對可能引起的變化作了補充說明:

拱的變化:拱長加長—騎槽檐拱、角華拱、鴛鴦交手拱;拱的外形變化—裡跳卷頭木枋;拱的長短—丁頭拱及蝦須拱;拱身開口變化—騎栿拱、絞栿拱、騎昂拱、絞昂拱。

四種斗及其變化:栌斗—用於鋪作下部,有方、圓、訛角等不同形式;交互斗—用於鋪作出跳跳頭,為四耳斗;齊心斗—用於鋪作中橫拱中心,為方形斗,有四耳、兩耳、三耳、無耳四種形式;散斗—用於鋪作橫拱兩端,兩耳。

下昂、上昂:下昂—即用來支撐檐口又可平衡懸挑屋頂的重量,昂嘴有琴面昂、批竹昂;上昂—作用與下昂相反,當遇到出挑部分需要挑得高時,便使用類似斜撐的上昂,代替層層挑出的華拱。

我們現在能看到的宋、遼時代的斗拱,都是成組的斗拱。宋代的斗拱即鋪作規整、完善。分偷心造、計心造、重拱單拱做法,斗拱高占1/2-3/10,後期逐漸縮小,泥道拱與瓜子拱同厚。柱頭無挑尖梁,柱頭鋪作可與補間鋪作一樣。宋初斗拱高沿襲唐制,中、後期斗拱高約為柱高的1/3。

2.遼代:

遼代前期斗拱制作仍遵循唐代制作形制,晚期補間斗拱用45°、60°斜拱。各枋間用斗墊板,斗底有幽。斗拱高小於柱高的1/3。

3.金代:

金代斜拱盛行,各枋間用斗墊板,斗底有幽。昂有劈竹昂、琴面昂兩種,金代後期補間有用兩朵斗拱的。拱高約為柱高的1/3。

宋、遼、金時,補間斗拱多數為一朵。拱頭卷瓣多為三瓣,且卷瓣為直線。

九、清代斗拱特點

清雍正十二年(1734年),清政府由工部制定頒布了《工程做法》一書。該書用十三卷的篇幅開列各種斗拱的尺寸、構造、做法用工及用料,共羅列出近30種不同形式的斗拱。實例中見到的,比這還要豐富。實際建築過程中,木作中專門有“斗拱作”。

清式帶斗拱的建築,各部位及構件尺寸都是以“斗口”為基本模數。斗口有頭等材、二等材以致十一等材之分。對於斗拱之間的分檔尺寸也有明確規定,可以避免在設計或施工中斗拱擺放過稀過密的問題。

清官式斗拱稱斗科,分為五大類,用於建築的內、外檐。

1.翹昂科。即由翹昂出跳構成。每跳皆有瓜拱、萬拱。按出跳多少又分為斗口單昂、斗口重昂、單翹單昂、單翹重昂、重翹重昂。

2.一斗二升交麻葉與一斗三升斗科。是較低級的斗科,用於亭榭、垂花門之類建築上。

3.三滴水品字斗科。裡外出跳皆用翹,不用昂,形如品字倒置。

4.隔架科。下為荷葉墩,中貼斗耳,上為瓜拱及兩個槽升子托大雀替。多用在內檐上梁與跨空隨梁枋之間的空擋。

5.挑金溜金斗科。是安裝在高級建築外檐平身科斗科裡拽。外拽同翹昂斗拱,裡拽改用夔龍尾、秤桿、六分頭、菊花頭等斜材,直插金檩墊枋之下。

另外斗拱還表現出如下一些特點:斗拱用材比較宋、金縮小,拱攢數更多,補間斗拱有3朵、4朵、5朵,官式建築最多為8朵;趨向裝飾藝術,小巧而華麗,有的失去其結構意義,成為純粹的裝飾用品(如天花藻井周圈的小型斗拱);斗拱高約為柱高的1/7至1/8;清代中葉,昂嘴琴面式上線變成圓弧,並出現象鼻子卷頭昂、如意昂。

至此,中國古建築斗拱的演變已經介紹完畢。對於斗拱可作如下綜述:斗拱是一種懸挑構件,它不但用於外檐,而且用於內檐。大體上說,它被應用於檐部、樓層平座以及天花藻井等處。斗拱的功能和作用,歸結起來大致有以下幾點:1.斗拱作為大型或較大型建築柱子與屋架(或稱下架與上架)之間的承接過渡部分,承受上部梁架並將荷載傳導到柱子上,再由柱子傳到基礎,具有承上啟下、傳導荷載的功能。2.斗拱用於屋檐下,向外出跳,承挑外部屋檐,可以使出檐更加深遠,對保護柱礎、牆身、台明等免受雨水侵蝕有重要作用。3.斗拱用於檐下(包括室內梁架之下),在建築物上下架構架之間形成一層斗拱群。就象一層巨大的彈簧墊層,組成可以吸收縱橫震波的空間網架結構,對於增強建築物的抗震性能十分有利。4.就建築學來講,經過造型加工和色彩上美化後的斗拱,富有裝飾性。在封建社會,它還是封建等級制度在建築上的主要標志之一,凡是重要或帶紀念性的建築物,大半都有斗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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