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商報》持續刊發的“把根留住”系列報道,關注了鄭州的歷史文化遺產保護問題,受到讀者的強烈關注。
鄭州大學歷史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王星光,曾經專門研究過世界歷史文化遺產保護的課題。在他看來,國際上的共識就是,保護“昨天的文明”,恰恰是現代文明高度發達的標志。
他說,當前我國處於社會轉型期,容易過度重視經濟而忽視了保護,雖然近幾年保護意識有所提高,但現狀仍不容樂觀,了解國外的保護理念,也許能讓我們找到很多可借鑒的地方。
【秘訣1】
政府投入多,社會參與廣
國外的歷史文化遺產保護,是從保護城市建築開始的,從上世紀30年代起,直到上世紀末,逐步發展完善,形成了一系列保護機制。
王星光說,保護得比較好的國家,無一例外有充足的資金。這些保護資金一部分來源於政府,一部分來源於社會的廣泛參與。
比如,美國對文化遺產的管理是國家公園制度,保護經費由聯邦政府撥給國家公園管理局,同時,還通過稅費減免和降低門票等措施,鼓勵社會各界對自然和文化遺產的投資。
在英國,保護資金除了國家和地方政府提供的財政專項撥款和貸款,還有非政府組織的捐贈和志願者個人的捐款。
一些發展中國家,對遺產保護的投入也非常重視。如印度每年國家投入約合3.1億元人民幣;墨西哥每年國家投入約合14.2億元人民幣,埃及旅游點門票收入的90%上交國庫,再返還給文化遺產部門,用於文化遺產保護。
王星光認為,目前,我國對歷史文化遺產的保護投入主要是政府,還沒有形成多方參與共同投入的機制,由於投入機制不健全,財政投入不足,使歷史文化遺產的可持續發展大打折扣。
除了投入極少,有的地方政府還向作為歷史文化遺產的風景區索要幾千萬元人民幣,迫使風景區提高門票價格並擴大開發規模。
在他看來,歷史文化遺產是一項公益性事業,政府是主要責任者,因此,政府要加大資金投入,並吸引社會廣泛參與,鼓勵以個人名義設立基金。
【秘訣2】
分級保護,體系完善
在很多國家,都有完善的保護體系。王星光說,以世界上最重視歷史文化遺產保護的國家之一意大利為例,他們已經形成了保護機構網絡。
在意大利,文物保護分為四個等級,一級類似於我國的重點文物保護單位,一切按原樣保存,保護原物不得改變;第二級指具有特色的建築,室內外不可改動,但結構可以更新;第三級是地方價值建築,僅保存外觀,室內可以改動,以便更好使用;第四級指一般建築,只要原樣不改可以重建。
在很多國家,都始終堅持可持續發展的理念,不管是自然還是人文景觀。比如馬來西亞的那穆魯國家公園和尼亞國家公園,接待設施都是二層的傳統民居建築,高度都低於當地森林的高度,色調大多是木色,沒有建築物是用水泥和石塊構建的,因此許多古樹和名貴林木並沒因建設而受到破壞。
在澳大利亞的大堡礁綠島公園,游人不許帶走任何自然物體,包括貝殼,違者將被高額罰款。在新西蘭的卡巴提島,有人上島觀鳥前,必須經過一天的培訓,洗澡消毒,不許自帶食物和背包,島上也沒有明顯的建築設施。
【秘訣3】
完善立法和教育理念
文化遺產保護上,最重要的還是立法。
王星光說,在歐美國家,不僅是立法保護,法律保護體系和監督體系也同樣完善。早在1913年,法國就制定了《保護歷史古跡法》,1930年英國制定了《古建築法》,1943年,德國立法規定改變歷史建築周圍500米環境要得到專門的批准,意大利專門立法對歷史文化名城實施成片保護,房屋拆遷、維護必須依法,不得擅自修繕,俄羅斯立法在世界遺產區域內不准亂拆亂建。
與此同時,很多國家都有專門的機構對歷史文化遺產進行管理和保護。
比如,俄羅斯有遺產委員會,墨西哥有國家人類學和歷史局,意大利有文化遺產部,均是專門保護機構。
在西方國家,歷史文化遺產教育也很普及。西班牙中小學課程都開設了世界遺產保護,並且有很多遺產保護和古跡修復學校,培養專門的古跡修復人員。
而按照中國的法律規定,我國的文物單位、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都要接受上級多個主管部門管理和地方各級政府的領導,職能重疊,容易導致多頭管理、條塊分割。
“文化遺產保護,最終依靠全民意識的覺醒,因此加強普及教育非常重要。”王星光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