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百年舊址”看淄博文化遺產保護_中國文物網-文博收藏藝術專業
日期:2016/12/14 21:29:49   編輯:中國古代建築從遺產保護到文物修復、從尋找古村落到嚴懲文物犯罪、從民間博物館建設到重點文保項目發掘……歷史文化名城淄博,每一處文化遺產的保護與利用都備受矚目。12月1日,是《淄博市文物保護管理辦法》正式實施一周年,我市文物保護工作有哪些新進展?作為一名普通市民該怎樣對文物犯罪行為說不?今起,本報聯合淄博市文物局開設專欄,讓這些珍貴文物說說淄博故事。
繁華都市的街巷裡,一座並不起眼的老舊建築隱匿其中,唯樓前那塊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的石碑,訴說著她的神秘。這裡,就是剛剛入選第五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的“張店侵華日軍戰俘集中營舊址”,在今年抗日戰爭勝利70周年的特殊日子裡,這座建築與她背後的故事也格外受到關注。
昨日,記者走進位於張店西一路的這處建築,為讀者揭開她的神秘面紗。矗立樓前,這座兩層帶門樓的磚石結構建築物,給人一種歲月的滄桑感。張店區文物管理局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這是張店少有的一處近現代建築,抗日戰爭時,日軍曾將此作為戰俘集中營。解放前,官辦的鹽業公司一度在此落腳。1961年,淄博日報社由博山遷往張店,這裡曾做過報社和印刷廠的職工宿捨。2004年,張店公安分局商場派出所治安聯防辦公室暫住此處,2005年開元文化市場的古玩市場一度挪到這條街,2006年後成為居民樓。2010年,這裡終於以“張店西一路民國住宅樓”列入市級重點文物保護單位,今年升格為省級重點文物保護單位,並更名為“張店侵華日軍戰俘集中營舊址”。
在張店歷史學家羅光洲撰寫的一本研究張店抗戰歷史的課題報告中,對“張店侵華日軍戰俘集中營舊址”有著專門介紹。“抗戰期間日軍在張店地區常駐一個旅團。‘掃蕩’作戰中俘虜和抓捕的中國軍民都押往張店,於是在張店建立了戰俘集中營。張店集中營,又叫張店俘虜收容所,位於原張店二馬路,也就是現在張店區西一路86號大院。”羅光洲告訴記者,這裡原是桓台縣一耿姓商戶開的棉花洋行(時稱“祥記棉花棧”),院子很大,西邊是一棟二層樓房,樓上樓下各13間。後被日軍占領,改為關押戰俘的牢房。
在今年抗日戰爭勝利70周年的特殊日子裡,“張店侵華日軍戰俘集中營舊址”被列為第五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顯得格外有意義。據了解,今年我市共有34處文物點最終進入第五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名單,使我市省級文物保護單位數量增加到105處。
12月1日,是《淄博市文物保護管理辦法》正式實施一周年。根據法規第九條規定:市、區縣文物行政部門應當每三年選擇本行政區域內具有歷史、藝術、科學價值的古文化遺址、古墓葬、古建築、石窟寺、石刻、壁畫、近現代重要史跡及代表性建築等不可移動文物,報同級人民政府核定公布為市級、區縣級文物保護單位,並報上一級人民政府備案。需要核定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和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的,依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申報。文物行政部門應當將不可移動文物的坐標、保護范圍及建設控制地帶范圍書面告知國土資源、規劃部門,國土資源部門應當在天地圖中明確標注。作為文物保護單位,文物部門對“張店侵華日軍戰俘集中營舊址”的保護措施,也成為我市文物保護工作的一個縮影。
“豎立文物保護標志碑;劃定保護范圍為外牆四周向外20米;與產權單位簽訂文物保護責任書;函告文物保護單位所在地的鎮辦、發改、國土、規劃、住建、公安等部門;安排定期巡查,防止人為破壞……”采訪中張店區文物管理局徐轲向記者介紹,接下來文物部門將按照《文物保護法》《山東省文物保護條例》《淄博市文物保護管理辦法》要求,會同有關部門建立完善記錄檔案,統籌規劃保護維修工程,使文物保護單位的本體和環境更加完整。
習近平總書記曾在他的福建保護文化遺產紀事文章中說:“歷史文化是城市的靈魂,要像愛惜自己的生命一樣保護好城市歷史文化遺產。”淄博作為省級歷史文化名城,文化遺產豐富,每一位淄博人都應有保護文物的意識,自覺遵守文物保護法,讓文物在發展中得到保護,在保護中得到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