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內蒙古自治區文化廳獲悉,內蒙古自治區政府日前出台《關於加強自治區境內長城保護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推動長城保護工作走上更加法制化、規范化、制度化的道路。
《意見》提出,編制長城保護規劃要積極落實國家關於長城保護的有關要求,將境內長城保護納入內蒙古自治區“十三五”規劃;針對全區長城保存現狀和周邊環境差異,將面臨嚴重自然災害威脅的戰國長城、秦漢長城、金界壕、明長城等重點段落,以及位於重要交通路線、重大工程選址建設區域的長城節點,分期、分批開展搶救性保護工程。
《意見》要求,堅持原狀保護的總體思路,嚴格遵守“不改變文物現狀”和“最小干預”原則,積極抓好長城重點段落維修立項、方案編制和申報審批工作,實施一批重點保護維修工程;通過開展長城周邊環境綜合整治工作,改善長城周邊環境,妥善保護長城遺存的真實性、完整性和歷史風貌;進一步加強長城保護管理工作,開展專業研究及長城考古、調查等工作,深入研究長城的歷史、文化、藝術價值,探索不同材質長城遺存的保護管理辦法,確保長城保護管理、研究利用工作科學化、常態化。
《意見》要求,將長城保護與“一帶一路”國家戰略和自治區推進“絲綢之路經濟帶”建設緊密結合起來,認真處理好長城保護和利用的關系,統籌協調好長城保護與文物利用、城鄉建設、旅游發展、民生改善的關系,充分發揮長城在促進全區經濟社會發展中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