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消失的長城”:分段保護該升級了
日期:2016/12/14 21:27:03   編輯:中國古代建築
長城需要真正的整體性保護,而不能任由某些地方各自為政,想保護就保護,不想保護就棄之荒野,或是將長城過度商業化,對其搞“竭澤而漁”式開發。
長城並不只有八達嶺、山海關,更多籍籍無名的長城正淹沒在時間與空間中。據國家文物局2012年公布的歷代長城測量數據,長城總長21196.18公裡,保存較好的不到10%。所謂“較好”,也僅僅是能看出那是長城,因為“保存不好”的長城已成為一個緩坡或一道土壘。從2005年底啟動的“長城保護工程”已走過10個春秋,從2006年12月1日開始施行的《長城保護條例》也已歷經9年實踐,但長城仍在消失。(10月9日《中國青年報》)
提到長城,我們總會想起“萬裡長城萬裡長,長城外面是故鄉”這首壯懷激烈的歌曲,也會想起“不到長城非好漢”這句家喻戶曉的勵志之言。萬裡長城是中國乃至世界珍貴的古代文明遺址,是世界上體量、規模最大的線性文化遺產之一,1987年被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列入世界遺產名錄,成為我國首批世界文化遺產,如今竟有近3成已消失,令人唏噓!
作為歷史文化遺產,長城由於年代久遠,難以抵擋山洪沖刷、風雨侵蝕等傷害,呈現出磚瓦脫落、部分牆體傾斜、城樓搖搖欲墜等景象,也是正常的。但不正常的是,面對長城的自然剝蝕,我們不能沒有任何有效的保護措施。畢竟,舉世獨一無二的長城,已成中華民族的某種象征,窮盡一切手段保護好是在保護民族文化的根、民族精神的魂。
除自然因素導致長城緩慢消失,充滿破壞性的人為因素則加速了其消失。此前有報道稱,有村民拆下長城磚蓋房,或拆下長城文字磚販賣;也有單位在長城周圍大搞交通及其他工程建設;還有企業在長城周邊開挖礦藏、取土建房……對於破壞長城風貌的諸多行為,相關部門怎可視而不見?民眾可能因意識不到長城的歷史價值而保護意識淡薄,但守土有責的相關部門則不能放任這種淡薄意識。
要讓每段長城都能得到有效保護,就需對其進行整體性保護。目前,國家文物主管部門整體負責長城保護的協調監督工作,縣級以上地方政府負責投入經費、管理各自區域內的長城。這仍是種分段保護與管理,導致一些地方對長城“挑肥揀瘦”,予以選擇性保護——僅對當地的標志性長城建築或能產生經濟效益的長城段落加以修繕保護,對於其他長城段落則任由其自生自滅。一些地方甚至為追求眼前,以開發旅游為名,行破壞長城之實。也有一些貧困地區既沒有財力、人力也沒有精力去保護長城。
長城真正需要的整體性保護,是指像保護管理、開發利用長江流域的水資源一樣,成立像長江水利委之類的長城管理委員會,並在相關地方設立其垂直領導機構,負責萬裡長城的經費投入、修繕保護與開發利用,並賦予文物保護執法權。而非像過去那樣,任由各地各自為政,想保護就保護,不想保護就棄之荒野,或將長城過度商業化,為其牟利。
正如一專家所言:長城之所以偉大,就是因為它是萬裡長城,如果我們只有十裡長城或者一裡長城,它就不可能舉世震撼,也不會成為世界著名的文化遺產。故長城保護的緊迫任務便是整體性保護,以避免保護工作“貧富不均”的弊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