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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首次開展可移動文物普查

日期:2016/12/13 20:13:26      編輯:古建築紀錄

    鄭州11月22日訊 第一次全國可移動文物普查實施方案(草案)研討會日前在河南鄭州召開。來自全國各省區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和各計劃單列市文物行政部門相關負責人就即將全面展開的第一次全國可移動文物普查實施方案(草案)進行了深入的研討。
    10月8日,國務院印發了《關於開展第一次全國可移動文物普查的通知》,決定從2012年10月到2016年12月,對我國國有單位收藏保管的文物進行全面普查登記。這是新中國成立60余年來首次針對可移動文物開展的普查,是在我國文化遺產領域開展的又一重大國情國力調查項目。根據《通知》,此次普查的范圍是我國境內(不包括我國港澳台地區)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和國有控股企業、中國人民解放軍和武警部隊等各類國有單位所收藏保管的國有可移動文物,包括普查前已經認定和在普查中新認定的國有可移動文物。
    會議強調,要高度重視第一次全國可移動文物普查對於全面提升文物系統、乃至提高全社會的文物保護意識的重大意義。要加強普查機構建設,各省要按照《通知》要求,及時報請同級人民政府成立相應的全國可移動文物普查領導小組及辦公室,同時督促本省各市、縣人民政府成立相應的文物普查工作機構,切實發揮各級文物行政部門作為文物普查辦公室的組織協調作用,做好本地區文物普查的具體組織實施工作。要盡快建立普查隊伍,在省級和地市級組建符合認定資格的專家委員會,並根據資源情況和人員情況建立普查隊伍。要加強保障措施,編制經費預算,各級文物部門要積極爭取同級人民政府對普查工作的領導和支持,主動協調有關部門,結合各地實際,科學測算文物普查的經費需求,列入地方財政預算。
    與會者就第一次全國可移動文物普查實施方案(草案)提出了相應的建議和修改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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