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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石作修繕原則

日期:2016/12/15 1:23:08      編輯:古建築結構

1.安全為主的原則。對人是否安全,主體結構是否安全。
  
2.不破壞文物價值的原則。“修舊如舊”。能粘補加固的盡量粘補加固;能小修的盡量不大修;盡量使用原有構件;以養護為主。
  
3.風格統一的原則。
  
4.排除造成損壞的根源和隱患。常見的隱患有:地下水及潮氣對砌體的侵蝕;雨水造成的凍溶破壞;樹根對砌體的破壞;潮濕和漏雨對柱根、柁頭糟朽的影響;屋面身;滲漏對木夠架的破壞;牆的頂部漏雨可能造成的倒塌。
  
5.應以預防性的修繕為主。
  
6.盡量利用舊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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