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三古建築 >> 古代建築資料 >> 古代建築 >> 傳統村落保護必須重視村民參與

傳統村落保護必須重視村民參與

日期:2016/12/14 10:54:36      編輯:古代建築

  2012年以來傳統村落保護工作在我國迅速興起,目前已有2555個村落被列入中國傳統村落名單,而第四批中國傳統村落的申報評審工作業已啟動。這一行動是由政府推動並實施的,而想真正實現傳統村落保護的目標,需要全社會多種主體的共同參與——村民則是其中不可忽視的重要力量,甚至是保護行動順利開展和能否最終成功的決定性因素。     村民參與的必要性     村民參與傳統村落保護行動的過程,是村民逐漸形成並深化對村落價值和意義認識的過程,是加強對傳統村落保護行動必要性和重要性理解的過程,也是提高村民在保護行動中主體性發揮和話語權表達的過程,是重新形成文化身份感,並與其他主體共同協商決策的過程,有助於他們形成保護傳統村落的文化自覺意識,增進參與村落事務的能力與信心,從而對傳統村落的保護以及可持續發展產生積極而深遠的影響。     作為村落的主人,村民對於村落保護與發展有主張的權利。村落首先是村民的生產生活空間,村民是村落的建造者和村落文化的生產者、傳承者與享用者,因而也是保護行動最直接的利益相關者。對於村落是不是要納入國家的政策保護行動,以及村落保護發展的道路選擇、利益分配等方面,村民理應有最高的參與度和充分的話語權。沒有他們參與的傳統村落保護,既不合情也不合理。     村民是保護行動主要任務實現的主體。保護文化遺產是傳統村落保護的主要任務之一,這意味著不僅要保護村落的傳統選址、格局、風貌以及自然和田園景觀等整體空間形態與環境,要全面保護村落中的文物古跡、歷史建築、傳統民居等傳統建築,保護古路橋涵垣、古井塘樹籐等歷史環境要素,還要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以及與其相關的實物和場所。眾所周知,村民是非物質文化遺產的載體,如果村民不參與保護行動之中,非物質文化遺產就會因載體的缺失而消亡。同樣重要的是,傳統村落保護行動不僅要保護文化遺產,還要合理利用文化遺產、建立保護管理機制,並要改善傳統村落的基礎設施和公共環境,沒有村民的參與、配合與支持,這些工作難以順利有序地展開,更不可能獲得真正的成功。     村民參與也是國家政策的規定。在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文化部、國家文物局、財政部等部門出台的《關於切實加強中國傳統村落保護的指導意見》(建村[2014]61號)中,明確規定建立保護管理機制,“鼓勵村民和公眾參與”,因此,村民參與,是對國家政策的貫徹和執行。     村民參與的瓶頸     當前,在傳統村落保護方面,一些村落已經做了大量工作,比如參與村落博物館的建設和村史修撰,但與期望相比明顯不足。大致而言,村民參與傳統村落保護的瓶頸有三:     一是許多村民尚未形成保護傳統村落的文化自信和文化自覺,村民自卑自鄙的現象仍然廣泛存在,且不說一般村落的村民,就是進入“中國傳統村落”名單的村民,很多也沒有意識到自己的村落具有值得保護的多重價值,沒有將村落進入“中國傳統村落”名單視為值得自豪的事情,甚至仍然盼望著以將傳統民居推倒重建的方式實現安居的願望。     二是缺乏參與保護的行動能力。傳統村落保護包括申報、篩選命名、編制規劃、規劃實施等一系列環節。除了篩選命名這一環節村民無法直接參與外,其他環節村民都應當參與其中。“參與”並非是在場旁聽,而是真正參與決策和實施,包括在村落是否申報中國傳統村落,規劃自己村落的保護、發展方向和內容,規劃的具體實施、利益分配等方面發表意見。因而這種參與勢必要求較強的行動能力,比如能夠熟悉國家目前正在實施的各項政策,尤其是傳統村落保護政策,能夠了解村落的歷史與價值,能夠對村落未來的發展提出自己的看法,能夠將自己的訴求和看法完整而准確地表達出來,或者能夠在文化遺產的保護與合理利用方面發揮實際的作用等等。     三是缺乏參與保護行動的渠道和機會。雖然村民理應參與,而且村民是否參與對於傳統村落保護的效果具有決定性作用,但是在自上而下的傳統村落保護政策行動中,村民能不能真正參與,還取決於他們是否擁有參與的渠道和機會。不少地方政府並沒有明確意識到村民在傳統村落保護方面的應有權利和關鍵作用,也沒有為他們的參與提供渠道和機會。     提升參與的能力     有鑒於此,目前需要格外重視並采取如下措施為其參與“增能”,即開放參與機會,提升村民參與的文化自覺和行動能力。     1.通過宣傳教育提升文化自覺和行動能力。比如出版中國傳統村落的村史村志、舉辦中國傳統村落攝影展,引導、鼓勵村民參與其中;充分運用微信等新媒體,建立中國傳統村落保護公眾訂閱號,定期發布關於傳統村落以及傳統村落保護的相關信息;引導鼓勵村民加入,並引導鼓勵村民上傳信息;獲得“中國傳統村落”稱號後在村落中舉行由全體村民參與的慶典儀式;成立由專家學者、公務人員、地方文化學者等共同構成的中國傳統村落保護宣講團,並建立起定期宣講制度,為村民宣講國家相關政策精神、國內外不同地方傳統村落保護的經驗教訓等,尤其注意講解社區村民參與保護營造的成功案例。     2.通過讓其參與保護提升保護的文化自覺與參與能力。當前,許多地方的村民尚未形成“我要參與”的自覺,在這種情況下,政府應該創造機會讓其參與其中。比如要求地方政府在申報中國傳統村落時,要征詢村民的意見,並對村民進行動員;在編制村落保護發展規劃時,聽取村民的建議;規劃在生效前,要在村落中公示,實施中請村民進行監督。在具體開展保護行動時,會有修繕文物古跡、傳統建築以及建造公共基礎設施等任務,完成這些任務的技術力量最好在村落中解決。這既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決村民的就業問題,也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傳承傳統的建築技藝,並有助於村民參與能力的提升。     傳統村落保護行動,不僅是對一個地方經濟能力的考量,也考量著一個地方的文化眼光和創新能力。當前傳統村落保護行動剛剛開始,在保護理念、保護制度、保護方法等方面都需要進一步探索。重視村民參與並探索增能的制度與方法,是有效推進傳統村落保護行動的重要切入點。     (來源:光明日報)

  1. 上一頁:
  2.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