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爾濱一歷史建築遭破壞性改建
日期:2016/12/14 12:08:29   編輯:古代建築 這文物指的就是哈爾濱巴拉斯旅館。它建於上世紀30年代,這棟黃色的小樓目前的產權單位是中國人民銀行哈爾濱中心支行,屬於歷史建築。按說,根據《文物保護法》第26條,使用不可移動文物時,不得損毀、改建、添建或者拆除。但現實卻是,眼下,它已經被安上了鋼筋結構、牆被刷上了水泥,要改建成賓館,文物內部結構已遭到破壞。哈爾濱市文化市場行政執法局早在9月底就下達了停工通知,但施工方一直斷斷續續施工至今,理由是不知道是文物。
縱橫點評:不知道是文物,有可能。但文化執法部門的停工通知出來,還說不知道是文物,那就是成心了。任何破壞文物的故事,表現形式千差萬別,看本質,都離不開一字“錢”字。面對文物,認為能用它換來錢的,收門票掙錢;掙不來錢的,推土機推倒,建新的。保護文物難賺錢,開賓館好賺錢,這道理誰都懂。站在文物的廢墟上數錢,確實挺爽。但不知當事人是否想過:你毀了不能再生的文物,讓後人戳你脊梁骨,是什麼感覺呢?
不是只有圓明園、長城才算值得重視、值得保護的文物,所有能稱得上文物的古跡,都是城市個性、城市文化最明顯的標志,是一座城市魅力的核心。文物保護和城市建設之間也不是魚與熊掌不可兼得的關系。野蠻地拆拆拆,實在暴殄天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