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村民發現明代高官石牌匾
日期:2016/12/14 12:17:30   編輯:古建築保護村民挖地基時發現了這塊牌匾。陳欽祥 林秋明 攝
近日,一塊刻有“佘夢鯉”等字樣的明代牌匾在福州福清市海口鎮前村一處建築工地被發現。據介紹,佘夢鯉是福清海口鎮人,曾擔任湖南、湖北、廣東、廣西4個省的按察司按察使,即相當於擔任上述4個省的法院院長。該牌匾的發現,對研究佘夢鯉家族提供了珍貴的實物資料。
昨日,記者在現場看到,此次被發現的佘夢鯉牌匾是一塊牌坊,為青石材質。長306厘米,寬77.5厘米,厚11厘米。正反兩面均陽刻“明贈中大夫、廣東布政司右參政,祖佘允昭。父佘锟。嘉議大夫、湖廣按察司按察使,欽陛二品俸佘夢鯉”字樣。
“這個石牌匾是在蓋房子挖地基時無意間發現的。”海口鎮前村村民說,以前在福清海口鎮立新村官下尾自然村有一個為“佘夢鯉”豎立的牌坊。後來牌坊倒塌了,石牌匾就被搬到前村用於修建水庫,再後來用於鋪設水井。曾經有人出高價購買,但被村民拒絕。
據當地從事文物研究工作的林先生介紹,牌匾上的文字透露出幾個信息:佘夢鯉的祖父名叫佘允昭,曾任廣東布政司右參政;父親名叫佘锟;佘夢鯉本人曾任湖廣按察司按察使;佘夢鯉本人領取相當於二品官的俸祿。石牌匾距今有400多年的歷史,被村民們精心保存了下來。
“明朝的省級地方官員分為三司,即布政使司、按察使司、都指揮使司,布政使主管民政,按察使主管刑名,都指揮使主管一省軍務。三司分別相當於現在的省長、省法院院長、省軍區司令。”林先生稱,也就是說,佘夢鯉曾擔任湖南、湖北、廣東、廣西4個省的按察司按察使,即相當於擔任上述4個省的法院院長。
佘夢鯉為官清廉深得民眾擁戴
據記載,佘夢鯉,字有徵,鎮東衛(今福清海口鎮)人。從小家境貧困,但奮發上進。明萬歷十一年(1583年)與葉向高、方懋學、劉鎮、林正亨等登同榜進士,初授新建令,後升任戶部主事,出任廣東按察使,又升廣東省參政。在地方官任上,佘夢鯉依循典章,安撫百姓,深得民眾擁戴。任戶部主事時,外出辦理錢糧等事宜,清廉如水,深得戶部尚書倚重。在廣東時,加強邊防,平定叛亂有功,升湖廣按察使,加二品官的俸祿,但夢鯉未到任即請求退歸。佘夢鯉歸鄉後,仍關心老百姓疾苦,深受好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