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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力量參與山西文物建築保護有法依

日期:2016/12/14 11:05:07      編輯:中國古代建築

山西省文物局日前公布實施的《山西省社會力量參與文物建築保護利用暫行辦法》,為社會資金進入文物建築保護領域提供了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山西省實際,新公布的《山西省社會力量參與文物建築保護利用暫行辦法》由22個法條組成,主要解決了在政府投資保護國家級、省級文物建築保護單位的基礎上,采取自願投資保護、減免稅收和開發利用等手段,鼓勵社會資金進入文保領域,在不改變文物所有權的前提下,給予投資人一定期限的使用權,解決市、縣級文保單位和尚未核定公布為文保單位的文物建築的保護利用難題,形成政府主導、社會參與的文物保護新格局。

據悉,山西現存文物建築28027處,占不可移動文物總量的52%。近年來,國家和山西省政府雖然不斷加大文保經費投入,但因文物建築數量巨大、年久失修等原因,一些文物建築日益面臨著損毀、坍塌的危險。來源:中國文化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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