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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保護為何拼不過推土機_中國文物網-文博收藏藝術專業門戶網站

日期:2016/12/14 21:28:40      編輯:中國古代建築


 中航科技城地塊就位於明故宮皇宮的西南角,被標記為“內宮諸監”,即宦官組織所在地。

  現實中,文物保護工作的孱弱,從來不缺新鮮的案例。近日,在古城西安,有2000多年歷史的重點文保單位薛家寨漢墓群,正在面臨垃圾圍堵的尴尬。無獨有偶,南京明故宮皇宮遺址西南角,一個總投資達200億元的“中航科技城”商業地產項目拔地而起。南京市文廣新局相關負責人稱,“中航科技城項目與明宮城護城河距離至少在500米以上”,與此前相關法規要求並不沖突。但遺址上能否進行商業開發早已引發社會廣泛質疑。文物保護單位的牌匾,為何總抵擋不住推土機的步步進逼?在此,我們不妨聽聽業內人士是怎麼對媒體說的。

  觀點1

  塗抹再多的經濟粉底,也遮不住歷史的傷疤

  王石川(媒體評論員):對於南京明故宮皇宮遺址一事,雖然當地尚未給出回應,但透過媒體報道的字裡行間,不能不為明故宮的命運揪心。

  比如,明故宮分為宮城和皇城兩重,西安門正是皇城的西門。站在西安門可以發現,於2013年開發的中航科技城商業項目正好就位於正南方的延長線上,也是南京文物部門考古的范圍。盡管可能還未侵占最核心的宮城,但已蠶食了明故宮的“勢力范圍”。“君如無我,問君懷抱向誰開”,如果明故宮的領地被一點點攻占,宮城便會淪為孤家寡人,向誰敞開懷抱?

  真不知這一商業項目,為何敢於冒犯明故宮。根據2010年《南京市歷史文化名城保護條例》規定,明宮城遺址及周邊100米范圍內,不得從事新的建設,中航科技城的項目建設已與該條例規定產生沖突。早在2011年,國家文物局即要求江蘇文物部門“對明故宮皇城遺址進行全面、系統的考古勘探、調查和測繪,明確遺址范圍和重要遺跡的分布情況”,但現實證明,這一要求未獲足夠響應。

  更耐人尋味的是,至少在9年前,南京市文物部門就在中航科技城的地塊內發現了明代皇宮西牆的牆基,卻從未向社會公開過這項重要的考古發現,也未將其公布為文物。如果及時公布考古發現,商業項目或難暢通無礙;如果為商業項目保駕護航,明故宮被侵害的命運便早已注定。

  歷史遺址與城市開發時有沖突,卻非水火不容。每一個商業項目的出台,都應該遵循程序、遵守法律,遵照世道人心。

  “保護好古建築、保護好文物就是保存歷史,保存城市的文脈,保存歷史文化名城無形的優良傳統。”否則,塗抹再多的經濟粉底,也遮不住歷史的傷疤;高樓大廈再密集,也掩藏不了庸俗的市儈氣。當峨冠博帶零落成泥,當崇樓華堂淪為草澤,當喧騰成為短命的別名,當文脈被敲打得千瘡百孔,我們還能拿什麼留給後人?讓法治镌刻山河,讓敬畏雕镂人心,越在流光溢彩的時代,越需要拒絕過度商業化,拒絕將城市建設凌駕文物保護之上。由此我們才敢自信地說,我們既能找尋到過往,也能穿透未來。

  觀點2

  兩把利器將改變文保孱弱局面

  王健(央視評論員):文保單位之所以在商業大潮中腰桿不硬,源於發展觀念中的“唯GDP論”作祟。既帶不來效益,也帶不來更多的政績,文物保護單位常常在父母官的眼中成了“二等公民”。甚至在極端案例中,文物保護工作被視為發展經濟的“攔路虎”,在沖突中被屢屢挪開,為商業利益讓路。

  文物保護工作步履艱難,而執政理念的改變並非一朝一夕,這就需要強有力的外力介入,為文保工作打氣撐腰。兩把利器將改變文保工作孱弱的局面:

  第一把利器是“法律”。全面推進“依法治國”之際,運用法律武器為文物保護撐腰是題中應有之義。當前,《文物保護法》對毀壞文物做出諸多規定,但現實中“有規定、無執行”的狀況依然存在。與此同時,法律規定的處罰標准依然過低。例如,“(毀壞文物)造成嚴重後果的,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對於商業開發者而言,區區50萬元與商業開發收益相比,只是九牛一毛。因此,加強法律的約束力和震懾力,是不可回避的課題。

  第二把利器是“問責”。對於在管理中長期忽視文物保護的干部和部門,果斷運用問責的武器,必將有利於扭轉現狀,改變文保工作孱弱的局面。

  留住文化根脈,才能守住民族之魂。當前,我國城鎮化進程正在不斷加快,理應避免把“文物保護”和“城鎮化”對立起來的傾向。事實上,只有保護好文物古跡,才能避免“千城一面”的尴尬,我們的城鎮化也才能向著正確的方向前進。

  觀點3

  不僅涉嫌違法,而且暴殄天物

  魏英傑(專欄作者):從報道看,至少在9年前,南京市文物部門就在相關地塊內發現明皇宮西牆的牆基了。有人可能會說,明南京城那麼大,難道全都應該圈起來保護不成?不是這麼理解。據介紹,明朝南京有四層城牆,分為外廓城、都城、皇城、宮城。宮城就是明朝遷都北京前皇帝住的地方,乃包括皇城和宮城在內的明故宮遺址的核心區域。如果連宮城都進行大規模商業開發,談何文物保護,文化的尊嚴又何存?

  9年前考古部門便已發現皇城城垣遺跡,當地仍動工興建了金城科技大廈,這已是難以挽回的錯誤。如今又進行大規模商業開發,更是一錯再錯。如果說當時犯錯是因為考古挖掘不全面、文物保護意識落後,今天的行為則已涉嫌違反國家文物法規和當地歷史文化名城保護條例。南京明皇城遭遇最大一次災難是太平天國對其進行過毀滅性破壞,致使地面建築幾乎蕩然無存。如果宮城遺址被高樓大廈覆蓋,則意味著明皇宮被連根拔起、徹底毀滅。

  讓我困惑的是,這些道理難道當地相關部門和開發商真的不懂嗎?我看不是。據悉,當地考古部門對該地塊進行過至少4次考古勘探,相關考古報告至今仍秘而不宣,這是為何?而開發商打出的廣告是“龍脈豪宅”、“皇家地脈”,就此能說開發商對遺址的特殊價值一無所知嗎?揣著明白裝糊塗罷了!

  難道說,在文物遺址上進行商業開發,才符合利益最大化原則嗎?也不是。豈不聞,近年來受旅游熱刺激,各地政府終於明白文物的巨大價值。連山溝溝裡的古民居都成了旅游熱點,何況那些有歷史、有故事的遺跡,更形同地方旅游經濟的聚寶盆、印鈔機。於是乎,一些已被推倒的古建築,被原樣復建了,還有一些具有歷史文物價值的斷壁殘垣,也被“修舊如舊”了。可見,若在明皇宮遺址上建立遺址公園,光是門票收入也不會少到哪裡去。放著兩全其美的規劃不用,偏要搞這種破壞性開發,這究竟符合誰的利益最大化?

  說到底,在明皇宮遺址上大規模商業開發,不僅涉嫌違反法規,而且是暴殄天物。正如著名文物專家謝辰生所說:“我們等了幾十年才等到一個保護皇宮遺址的機會,可現在,它的遺址卻面臨著消失殆盡的危險,實在令人痛心!”當地可不能一錯再錯,從此背上破壞文物的惡名。

  微言微語

[email protected]:越是在流光溢彩的時代,越需要拒絕過度商業化,拒絕將城市建設凌駕文物保護之上。

[email protected]:城市歷史遺址的保護與城市開發的矛盾,是否有合適的調適機制,全盤肯定保護或否定開發,都不能擺脫城市發展的困境,法律法規的邊界,城市建設的邊界,協調機制的合理設置,社會共識的建立,都需要一套現代治理機制來操作具體個案,保護還是開發,共識才重要。

[email protected]_Han:我們不缺高樓大廈和GDP,缺乏的是對歷史和文化的敬畏。

[email protected]:明故宮於南京就像故宮於北京,為什麼待遇差別這麼大,“相關部門”不能讓人寬心,能不能也別叫人糟心?

[email protected]:作為古都,南京已經在文物與古城保護上留下了眾多令人恥辱的不可修復的傷疤,這樣的情況居然還在上演,規劃、建設及文物主管機構必須向公眾說明相關情況,必須有機構和相關責任者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email protected]:拜托開發商們,你們錢已經賺得夠多了……你們能不能把老祖宗留下的文物,給子孫後代留幾畝地啊!別再造孽了!麗江、大理、平遙等古城不正在享受老祖宗遺產的恩澤嗎!

[email protected]:又是中航,這是一家什麼樣的企業?這次又來破壞文化遺產。套用這個企業董事長的句式,問問:本次你們是沖中華文明來的嗎?

[email protected]:奇葩的城市,令人心寒的部門,天天說保護歷史,現在就不停拆,不久就輪到開發故宮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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