拯救水下文化遺產
日期:2016/12/14 9:47:06   編輯:古代建築史保護海洋水下文物、遏制破壞和盜撈行為,是維護國家海洋權益和保護傳承中華文明的需要,是國家發展戰略和安全戰略的重要組成部分。然而,在巨大經濟利益的驅使下,許多寶貴的水下文化遺產遭到不法分子的偷盜、洗劫。業內人士建議,盡快制定有針對性的管理措施,多部門相互協作,多管齊下,為水下文物撐起一面“保護傘”。
海洋下遍布文化“遺珍”
西沙是南海美麗富饒的島礁,從西漢時期起,西沙群島就是我國古代海上“絲綢之路”的通行要道。這裡珊瑚礁盤密集、水下暗礁錯綜復雜,觸礁船只較多,海底留下了大量文物寶藏。
“這不僅具有重大的考古科研價值,更是中華民族世代在南海活動的重要見證。”海南省文物局局長王亦平告訴半月談記者,通過考古發掘的船載文物看,海底沉船大多是從內陸沿海出發,駛往海外的商船。
以西沙“華光礁1號”沉船為例,此船建造於南宋福建地區,船載文物絕大部分是清白瓷器,間或有褐釉、白面釉。從瓷器產地看,均來自福建閩南一帶的民間窯場,可以肯定,這是一艘貿易商船,是在前往東南亞的途中沉沒的。
王亦平介紹,南海水下文物考古工作,為全面認識海上“絲綢之路”中國段提供了許多重要的實物,充分證明唐宋時期已有中國居民在西沙附近生產、生活,展示了我國古代航海技術水平,及唐宋時期我國對外貿易的繁榮景象。
如今,越來越多的南海水下文化遺存被發現,西沙、南沙、黃巖島海域均發現了古代沉船遺址,截至去年已確認122處。2011年在西沙海域新發現的30處沉船遺址中,發現了屬於五代時期的河北邢窯的白瓷和浙江越窯的青瓷,使海上“絲綢之路”西沙航線啟用年代提至五代時期,其歷史和文化價值進一步提高。
專家認為,西南中沙群島的海底還有許多未知的外銷瓷,包含著瓷器生產、貿易、消費等眾多歷史信息,亟須通過水下考古發現和復原海上“絲綢之路”的歷史面貌。
盜掘者無孔不入,水下文物遭洗劫
西沙水域海水澄碧,站在船上就可以看到水中礁盤上散落的文物,有的遺址甚至距離海面只有幾十厘米。
“最開始,一眼可見的寶物吸引了捕魚采貝的漁民。”海南省文物局水下考古工作負責人黎吉龍說,10多年來,海南省瓊海市潭門邊防派出所破獲非法盜撈、買賣文物的刑事案件數十起,追回各類珍貴文物數千件。
然而,在巨大經濟利益的驅使下,來自海南省內外甚至境外的許多不法分子,或雇用船員,或親自下海,以水下爆破、手工挖掘、潛水探摸等手段,大肆非法打撈西沙水下文物。
一些當地漁民或主動或被雇傭盜撈水下文物,成為這一非法活動“專業戶”。據海南省文物部門調查,潭門鎮專門從事盜掘活動的大型漁船有30艘至50艘之多。最嚴重時,有近百艘小艇同時在西沙海域盜掘盜撈水下文化遺產。有些船主一年收入能達到300多萬元。
盜撈之後的海底礁盤上,完整文物蕩然無存,僅留下些凌亂殘片。執法人員潛入水底拍攝的這些畫面,令人感到痛心。“盜撈者太猖狂了,盜得一干二淨!”黎吉龍感歎道,“茫茫大海,我們的文物就在光天化日之下流失掉了。”
為水下文物撐起一面“保護傘”
南海水下文物遺存是海上“絲綢之路”的重要線段,所代表的不光是一條貿易之路,也是一條傳播友好往來的文化之路。然而,由於管理經費缺乏、協調機制不完備、地理位置偏遠,南海水下文物保護力量匮乏。
王亦平認為,我國文物法規建設是比較完備的,從文物保護法到刑法都有明確的相關法律條文和司法解釋,但在執法過程中存在一些問題,譬如,法律程序中有較多舉證環節難以完成,導致執法效果大打折扣。
“南海水下沉船遺址大多在礁盤上,距離水面很近,漁民進行盜掘活動成本很低,加上打擊盜掘行為存在舉證難的問題,助長了盜掘活動的囂張氣焰。”黎吉龍說。
福建省博物院文物考古研究所所長栗建安告訴記者,要想有效遏制水下文物盜撈,不僅要加大懲戒力度,還需要多部門配合,制定有針對性的管理措施,對症下藥、多管齊下,才能為南海水下文物撐起一面“保護傘”。
山東青島市文物局文物處處長邱玉勝亦有同感,他建議加強文物部門和行政部門合作,開展聯合執法,對非法打撈和破壞水下文物、擅自進行水下文物考古活動等違法違規行為進行嚴厲打擊。
另外,邱玉勝認為,目前我國具備考古知識又能下潛調查的水下考古隊員比較缺乏,全國才有100多人,而我國有300萬平方公裡的“藍色國土”和1.8萬公裡的大陸海岸線,要摸清海底文物“家底”,需要培養更多的水下文物考古隊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