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月的青城內蒙古呼和浩特市,天高雲淡,涼爽宜人。8月1日,對於內蒙古自治區標准化院的人們來說,還有著別樣的意義。
走進錦江國際大酒店,前來迎接的3位內蒙古質監系統的女孩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端莊、艷麗的蒙古袍,綴滿寶石、銀飾的頭飾,一股濃郁的民族風情撲面而來。“我們這樣隆重打扮,一方面是為了迎接遠方的客人,另一方面也是我們質監系統最近一項重要成果的展示。”原來,由內蒙古自治區標准化院起草的我國首部民族傳統服飾地方標准《蒙古族服飾》8月1日正式實施。
這部包含了28個部落的服飾(包括頭飾、帽子、長袍、坎肩、佩飾、靴子等)特點、分類的《蒙古族服飾》系列地方標准,將標准化技術應用於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傳承和開發利用過程中,將傳統的蒙古族服飾的基本元素進行准確、真實的保存,提煉出蒙古族服飾文化的基本元素,並使之與現代的審美需求、生產生活需求和工藝技術有機地結合,形成技術規范,成為蒙古族服飾組織生產、流通使用等方面的准則和依據。標准中收錄的56套蒙古族服飾實物標准樣品,均有彩色效果圖、款式圖、裁剪圖,並以蒙、漢兩種版本發行。
服飾大賽帶來的刺痛
說起這部標准,不得不先從它的重要推動者、主要起草人之一的內蒙古自治區標准化院院長蘭英說起。2011年7月走馬上任該院院長的蘭英,在不少人眼裡還是個標准領域的“新兵”。但早在2005年,“要制定蒙古族服飾標准”的念頭就悄悄萌芽在她的心裡。
2004年,內蒙古自治區設立每年一屆的中國蒙古族服裝服飾大賽。出身蒙古族科爾沁部落的蘭英擔任了第二屆評委。但大賽上展示的一些服飾卻刺痛了她的心,“有的直接將蒙古包、車輪頂在了腦袋上,有的服飾搭配不倫不類。當時看完,說嚴重點,就覺得是對部落和民族文化的無知。服飾即便要創新,也不能離開傳統文化的根啦。”
蒙古族歷史悠久,文化燦爛,其服飾文化積存豐厚,具有鮮明的審美特征。2008年,國務院批准了蒙古族服飾為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非物質文化遺產法》指出:“使用非物質文化遺產,應當尊重其形式和內涵,禁止以歪曲、貶損等方式使用非物質文化遺產”。該法第三十三條也指出:“國家鼓勵開展與非物質文化遺產有關的科學技術研究和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保存方法研究”。因此,2011年7月,在質監部門搞了20多年科研工作的蘭英一上任後,就決定借助標准化的手段保護、傳承民族服飾文化。
汗水與淚水交織的編制之路
世間凡是開創性的事業,總是會以艱難困苦來磨砺人們的精神與意志。標准編制之初,有關部門的誤解和漠視讓蘭英吃了不少閉門羹。這反倒激發了她更大的決心:自己組織專家從頭做起。
2011年8月的一天,一個陌生的號碼撥通了白金昌的手機。電話那頭的蘭英充滿激情地邀請這位蒙古族服飾文化專家加入自己的團隊。“她當時介紹了情況後,我立即欣然同意了。因為這項工作可以說是蒙古族文化發展史上的一件大事。”作為內蒙古自治區民族服飾協會副主席兼秘書長的白金昌,還奉獻出了自己擔任《中國服飾文化集成·蒙古族卷》主編時調研和掌握的資料。
根據內蒙古自治區文化廳此前確定的蒙古族28個部落,內蒙古自治區標准化院也將標准確定為28個部落的服飾,設計原則定為以清代末期至20世紀50年代前後普遍流行的款式為主。
在4個多月的時間裡,蘭英帶領技術骨干,與白金昌等專家跑遍28個部落,行程4萬多公裡,對每個部落的服飾進行全面調查、分析和記錄,掌握了第一手的珍貴資料。“我們最多的一天跑了1100公裡,但各個部落的熱情讓我覺得一切的辛苦都值了。”一天,蘭英和白金昌在赤峰調研完,計劃去浩齊特部落。由於交通問題,他們抵達時已是夜晚10點多了,當地政府有關部門負責人和部落的傳承人其木德一直等著,大家在飯桌上邊吃、邊聊、邊記錄。為了不耽誤第二天一早在錫林浩特的行程,蘭英和白金昌連夜又出發了。第二天早上7點多,懷揣著畫圖的其木德打車追趕了150多公裡,出現在了正在吃早餐的蘭英和白金昌面前。“昨晚討論的有些細節我拿不准,我又連夜去奶奶家找了老袍子畫了樣圖帶來給你們。”其木德的一席話讓蘭英熱淚盈眶。
讓人感動的還不止這些。在基層調研期間,不少部落、民間收藏家、民俗專家等,還將自己具有歷史意義的蒙古袍、頭飾、老照片等無償送給內蒙古自治區標准化院。
一個民族的服飾,既是一幅風情萬種的畫卷,又是一座民族民間工藝美術的寶庫,它不僅以多種款式標志不同的形象特征,也蘊涵著民族不同的文化背景。為了掌握蒙古族服飾的精髓,使制定的標准准確無誤,該院還對內蒙古自治區第一批認定的16名蒙古族服飾藝術傳承人中的15人(有1人去世)全部進行了面對面的專訪,同時還走訪了已上報待批的自治區和盟市級的傳承人,確認服飾標樣,采錄各種蒙古族服飾信息,征求意見並對標准文本進行確認。他們還請傳承人按照傳統工藝,制作蒙古族服飾非物質文化遺產實物標准樣品,並將這些實物拍成照片,作為標准附件做進一步的證實,同時,蘭英等還遠赴蒙古國進行實地調研,為編制標准提供了實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