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讓古村落保護變了“味”
日期:2016/12/13 18:52:45   編輯:古建築紀錄
目前,古村落、古民居的保護與開發在全國各地備受關注,這無疑給修復農居生態原貌、傳承歷史文化、延續民情風俗提供了良好的機遇。但是,實施過程中,一些商人打著保護、開發古村落、古民居的旗號,運用商業的模式整體買下,然後整體拆除,異地拼湊重建。個別地方政府不加區別地對古村落修復、翻建。前者,不僅失去了保護、傳承的意義原味,最終後果是造成更大地破壞。後者則是因財力、物力的有限,技術的不成熟,導致特色不突出,原味不明顯,在造成不必要的資源浪費的同時,給人一種千村一面、“鄉愁”難覓的感覺。為此,建議如下:
1、摸清底子,做好規劃。
各級政府,特別是縣一級人民政府及其相關職能部門,要做好轄區內的古村落現狀的清查工作,按地域、年代、風格、文化特色、民情風俗的不同,分門別類地建好台帳,做到心中有數。規劃部門要根據清查的情況,結合城鄉規劃編制工作,因地制宜地高起點、高標准完成保護規劃編制,特別是要注重按地域相近、風格類同原則,把地域特色明顯、文化歷史沉澱厚重、民情風俗濃郁的富有保護、開發價值的古村落、古民居進行網格打捆,統一編制,切實防止古村落保護與開發工作跟風上馬、一哄而上、無的放矢。
2、突出重點,分步實施。
因歷史的、地域的、人文的原因,不同區域內的古村落都烙下了富有地方特色的歷史痕跡,在古村落的保護與開發中,要突出建築品味,注重人文傳承,淡化商業價值,堅持有重點、分步驟進行。對一些歷史人文沉澱厚重,民情風俗獨特,區域建築風格代表性強,破壞損毀程度較輕、技術條件成熟、修復較易的建築群落,在財力可承受額度內,優先保護開發。對破壞嚴重、修復較難,但又具有保護、開發價值的,在目前人力、物力、財力、技術條件難以適應古村落保護與開發的要求下,突出“保護為先”原則,先維持現狀,做好就地管護工作,防止進一步損毀和消亡,待條件成熟時再擇機進行系統開發和利用。
3、注重特色,原汁原味。
古村落、古民居的保護與開發,直接涉及到農村家族族群感情、地方文化傳承、民情風俗守護,一定要注重其固有的風貌,還原其本來的風情,切不可不考慮古村落、古民居群落漫長的建設形成過程中的時代特點、地域特征、建築風格、人文特色因素,不加研究地簡單復制,使其失去本味,變得既不現代,也不典雅,更不古樸,弄得“畫虎不成反類犬”,顯得不倫不類。更不可粗放式拆除,異地拼湊濫造,使其散失文化精髓,流失民情風俗傳承,喪失地方特色根本。(東安縣政協辦 陳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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