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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建修繕要健全管理機制

日期:2016/12/14 12:06:45      編輯:古代建築
    我國現存古建築眾多,國家在古建修繕上也投入巨大。但是,從目前的文物建築修繕過程來看,整體上還存在以下問題:

    一是立項圖審不專。文物建築修繕工程一般要在發改委立項,其中立項的圖審工作不盡如人意。由於文物建築屬於特殊建築,不能等同於一般的民用和商用建築。但圖審部門對這一方面往往按照普通建築來進行測算,容易造成立項單位的概預算與發改委核定的數額不一致,影響了施工的進行。 
    二是施工隊伍不強。雖說國內已有眾多具備文物修繕資質的實體,但是這些單位都沒有將文物修繕作為經營的主力方向。文物修繕市場化以後,企業為減輕負擔,一般都不養或很少養技術工人,工程承接後現找工人,甚至是找農村包工隊。一方面工人隊伍不固定,得不到應有的培養;另一方面專業人員流動性大,隊伍不穩定,造成古建修繕隊伍技術水平不高甚至極低。很多掌握豐富維修經驗的老工匠已經離世,而年輕的技術工人還未具備全套經驗,多項修繕技術面臨失傳。長此以往,古建築修繕將很難保證按“原工藝”進行操作。

    三是修繕材料不佳。古建文物修繕沒有干木料可用是一個非常突出的問題。濕木料不可避免會出現糟朽和干縮,用於古建築維修危害非常大。磚瓦材料的生產,也存在用樣問題。現在生產的磚瓦,無論規格、密實度,都與古時存在很大差距,直接影響到文物維修工程的質量。這些問題涉及幾乎所有的古建修繕項目。此外,許多文物建築修繕後雖然“煥然一新”,但已失去古韻。古建築的色彩大多使用天然礦物質顏料,其化學性能穩定,色彩延年持久,顏色的明度、彩度都比較柔和。但是當前修繕使用的主要是化工材料,顏色火爆、生硬、強烈,改變了傳統彩畫的原狀,而且很難延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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