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古建築之結構特征
日期:2016/12/14 13:26:15   編輯:古代建築有哪些中國古建築--永定土樓
建築之始,產生於實際需要,受制於自然物理,非著意創制形式,更無所謂派別。其結構之系統,及形式之派別,乃其材料環境所形成。古代原始建築,如埃及、巴比倫、伊琴、美洲、及中國諸系,莫不各自在其環境中產生,先而胚胎,粗具規模,繼而長成,轉增繁缛。其活動乃赓續的依其時其地之氣候,物產材料之供給;隨其國其俗,思想制度,政治經濟之趨向;更同其時代之藝文,技巧,知識發明之進退,而不自覺。建築之規模,形體,工程、藝術之嬗遞演變,乃其民族特殊文化興衰潮汐之映影;一國一族之建築適反鑒其物質精神,繼往開來之面貌。今日之治古史者,常賴其建築之遺跡或記載以測其文化,其故因此。蓋建築活動與民族文化之動向實相牽連,互為因果者也。
中國建築乃一獨立之結構系統,歷史悠長,散布區域遼闊。在軍事,政治及思想方面,中國雖常與他族接觸,但建築之基本結構及部署之原則,僅有和緩之變遷,順序之進展,直至最近半世紀,未受其它建築之影響。數千年來無遽變之跡,滲雜之象,一貫以其獨特純粹之木構系統,隨我民族足跡所至,樹立文化表志,都會邊疆,無論其為一郡之雄,或一村之僻,其大小建置,或為我國人民居處之所托,或為我政治、宗教、國防、經濟之所系,上自文化精神之重,下至服飾、車馬、工藝、器用之細,無不與之息息相關。中國建築之個性乃即我民族之性格,即我藝術及思想特殊之一部,非但在其結構本身之材質方法而已。
建築顯著特征之所以形成,有兩因素:有屬於實物結構技術上之取法及發展者,有緣於環境思想之趨向者。對此種種特征,治建築史者必先事把握,加以理解,始不至淆亂一系建築自身優劣之准繩,不惑於他時他族建築與我之異同。治中國建築史者對此著意,對中國建築物始能有正確之觀點,不作偏激之毀譽。
今略舉中國建築之主要特征:
一、屬於結構取法及發展方面之特征,有以下可注意者四點:
(一)以木料為主要構材凡一座建築物皆因其材料而產生其結構法,更因此結構而產生其形式上之特征。世界它系建築,多漸采用石料以替代其原始之木構,故僅於石面浮雕木質構材之形,以為裝飾,其主要造法則依石料壘砌之法,產生其形制。中國始終保持木材為主要建築材料,故其形式為木造結構之直接表現。其在結構方面之努力,則盡木材應用之能事,以臻實際之需要,而同時完成其本身完美之形體。匠師既重視傳統經驗,又忠於材料之應用,故中國木構因歷代之演變,乃形成遵古之藝術。唐宋少數遺物在結構上造詣之精,實積千余年之工程經驗,所產生之最高美術風格也。
(二)歷用構架制之結構原則既以木材為主,此結構原則乃為“梁柱式建築”之“構架制”。以立柱四根,上施梁枋,牽制成為一“間”(前後橫木為枋,左右為梁)。梁可數層重疊稱“梁架”。每層縮短如梯級,逐級增高稱“舉折”,左右兩梁端,每級上承長榑,直至最上為脊榑,故可有五榑,七榑至十一榑不等,視梁架之層數而定。每兩榑之間,密布栉篦並列之椽,構成斜坡屋頂之骨干;上加望板,始覆以瓦葺。四柱間之位置稱“間”。通常一座建築物均由若干“間”組成。此種構架制之特點,在使建築物上部之一切荷載均由構架負擔;承重者為其立柱與其梁枋,不借力於高牆厚壁之壘砌。建築物中所有牆壁,無論其為磚石或為木板,均為“隔斷牆”(CurtainWall),非負重之部分。是故門窗之分配毫不受牆壁之限制,而牆壁之設施,亦僅視分隔之需要。歐洲建築中,唯現代之鋼架及鋼筋混凝土之構架在原則上與此木質之構架建築相同。所異者材料及科學程度之不同耳。中國建築之所以能自熱帶以至寒帶;由沙漠以至兩河流域及濱海之地,在極不同之自然環境下始終適用,實有賴於此構架制之絕大伸縮性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