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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古式建築探析

日期:2016/12/14 13:14:08      編輯:古代建築有哪些

    蒙古民族一直以居無定所,以逐水草而居可移動的蒙古包作為主要居住形式。明代喀爾喀蒙古阿巴岱汗從漠南歸化城(今內蒙古呼和浩特)引進中原地區傳統大木構制建築,建造了漠北喀爾喀蒙古地區首座寺廟額爾德尼召,標志著長期居住蒙古包的這一地區,揭開了地上固定建築歷史的序幕。鑒於蒙古人傳統的游牧生活所故及本地區木材資源的優勢條件,佛教寺廟建築出現了以適應本地區民族習慣的建築形式:可移動的寺廟建築。形成了蒙古地區在民族文化在建築理念上的一大重要變革。

    赴蒙古國考察期間,類似帳幕式的建築,引起筆者及同行的注意,回國後在查閱資料中發現,由帳幕式建築而演變為板式木構建築,始於清代初年,是由第一世哲丹尊丹巴呼圖克圖設計創建的朝克沁大殿,隨之相繼傳沿了下來,並與其它建築類型相融合,衍生出多種不同的建築風格。我們認定這種類型的建築為蒙古式建築,它與漢式、藏式、藏漢結合式建築為今蒙古國的四大建築類型,在寺廟建築中曾廣為施用。

    最早見於記載蒙古式建築的是俄國人阿·馬·波茲德涅耶夫所著《蒙古及蒙古人》一書,鑒於作者與蒙古民族文化上的差異,書載中不為具體或准確,故筆者從資料的分析和蒙古民族文化為著眼點進行探析如下:

    佛教傳入引發建築理念的變革

    蒙古民族一直以居無定所,以逐水草而居可移動的蒙古包作為主要居住形式。明代喀爾喀蒙古阿巴岱汗從漠南歸化城(今內蒙古呼和浩特)引進中原地區傳統大木構制建築,建造了漠北喀爾喀蒙古地區首座寺廟額爾德尼召,標志著長期居住蒙古包的這一地區,揭開了地上固定建築歷史的序幕。隨著佛教的傳播和營建寺廟之風在清代日漸興盛,漠北地區的建築相繼出現多姿多彩的多民族、多元性建築文化,但由於條件限制,如果把寺廟建築全部以漢、藏式方法營建,一是經濟力量不足、二是工匠來源需借助外來力量,鑒於蒙古人傳統的游牧生活所故及本地區木材資源的優勢條件,佛教寺廟建築出現了以適應本地區民族習慣的建築形式:可移動的寺廟建築。形成了蒙古地區在民族文化在建築理念上的一大重要變革。

    朝克沁大殿建築的最初形制

    第一世哲布尊丹巴呼圖克圖於清早期順治年間,赴西藏皈依了格魯派(黃教)達賴喇嘛五世,返回漠北外蒙古後,據編年史《寶貝念珠》1651年(順治八年)條中記載說:“格根自西藏回來後,按照宗喀巴八大弟子之一绛陽曲傑在哲蚌寺創立七個札倉之例,在諾門伊克呼勒(今烏蘭巴托之前身)建立了七個“艾馬克”。(注一)。寺廟也分作七個部分,分別由各艾巴克負責格根日常生活,維護呼勒秩序、法事活動、庫房、膳食管理、贊助格根營建寺廟等……這期間喇嘛不斷增加,需要建一能容幾百人或一千人誦經場所,於是由第一世哲布尊丹巴呼圖克圖親自設計,創建了第一座適應於遷移的木構蒙古式“朝克沁”大殿,而對於在必要時如何擴建此殿,格根還專門留下遺囑。

    早期朝克沁大殿為喇嘛的公用建築,這一建築平面呈正方形,面闊進深一般不小於五間,最大為九間,外檐柱之高為3米左右,形成內高外低的四方台形制,屋面坡度以僻風、可排水為度;頂部居中一間(後來又發展為三間)高出屋面形成又一突出的四方台形的頂子,並在四面置有天窗用作殿內采光。大殿內柱子以間定數,縱橫結構,用以木榫桦卯連絡,可拆卸易安裝可適應搬遷之需要。大殿的四周及屋頂均為木板封護,外表刷飾白色,頂部還用紅、黑二色橫條和園形花邊作為裝飾(與蒙古包頂裝飾相類)。殿身正面居中設置三座大門,居中一門較大,專供格根出入,兩側門略小,為一般僧侶的通行,各門皆為板式兩扇門開啟;屋頂四角後來還置有“札勒參”(勝利幢),居中頂部置有“甘吉爾”(流金寶瓶)之類裝飾物。

    殿內並不豪華,地面施帶有孔的木地板,各柱之間擺放供喇嘛誦經的坐位(扎布丹),即無坐墊的小矮凳,只把居中一間留出一條通道直到北牆。通道北頭居中置有格根的高台寶座,高台四角雕刻獅子造像,以示承托台座,寶座形如皇帝寶座,由椅座和靠背組構,上施雕刻貼金,椅座上置五個座墊(奧勒博克),靠背也置有靠墊;大殿內佛像供養在格根寶座兩側的木櫥內。這是最早的朝克沁大殿的基本構制及室內的設施。

    朝克沁大殿的等級制度及管理

    朝克沁大殿具有嚴格的等級制度,居中一門為格根專用,一般喇嘛不得由此進出;殿內除格根寶座也只能為格根專用,講台寶座前第一排柱的兩側為堪布喇嘛、諾門罕的坐位,誦經時由溫札特(領頌喇嘛)領誦,鼓手喇嘛(陶海音·呼畢·享格爾格奇)掌管鼓號等樂器。

    殿內為維持秩序,設置“格布輝”的專職喇嘛(其地位僅次於堪布喇嘛和諾門罕),規定在法事活動中為恢復肅靜,由“格布輝”用棒子敲打殿內的圓柱,但絕不允許敲打格根寶座前的四根園柱(因為寶座兩側的兩根柱子屬格根,另二根屬堪布喇嘛和諾門罕)除此之外,其余喇嘛都在其法杖之下。

    殿內格根寶座、法帽、法杖、供奉的佛像是喇嘛極為崇拜的“寶物”。

    朝克沁大殿擴建的遺囑解讀

    第一世哲布尊丹巴呼圖克圖有關大殿擴建的遺囑原文,不見記載,但從其結構的方法來解讀,不難看到其遺囑中應該包含有兩個內容:

    一、大殿的遷移

    自順治八年(1651年)今烏蘭巴托前身——始建呼勒時起,呼勒曾多次搬遷,為適應搬遷,朝克沁大殿的設計予以了充分考慮:柱與柱之間的縱橫結構,當采用雙條木枋的榫卯穿插結構,極易卸拆,且安裝後可達到整體穩定。此外在柱基做法上,都具有其可拆遷的條件如具體的固定做法和統一編號。移地重建時,按序布列、拼裝,它與蒙古包的移遷拼裝,具有相同的可移動性特點。

    二、大殿的擴建

    為擴大大殿的面積,增加室內利用面積,格根為此留下擴建的遺囑其實很簡單,諸如五間擴為七間、七間擴為九間時,只在其原有建築的四周,按柱網軸線及柱距定位立柱,上置三角架式的枋木(同漢式梁架)結構,形成兩坡屋面形制的周匝圍廊,內坡屋面的木板與舊殿的屋面板相銜接,拆除舊殿四周木板和三座門,改移在新擴建的外柱正面居中位置安裝,做好屋頂防排水及刷飾,擴建工程即告完竣。

    俄國人波茲德涅耶夫於光緒十八年(1892年)考察蒙古時,親眼發現這類建築中不少遷移時造成的遺跡,可證它是經過多次遷移或擴建時形成的歷史信息。波茲德涅耶夫所指朝克沁殿“一直都是一百零八根柱子支撐屋頂”之說,似為一吉祥數字而已,因為面闊進深各九間的大殿用柱僅為100根,如果說二層頂部一間另為4根,計也僅為104根,但頂部用柱,也往往做成上下通柱的形式,才可穩定,故在數量上也不可能超出100根,故筆者以為用柱數量,當以面闊進深的柱子分布的實際而定,如果在大門另作門廊,則又是另一說法,而不在殿身用柱之列。

    蒙古式建築的傳承和發展

    類似一世哲布尊丹巴呼圖克圖設計的朝克沁大殿蒙古式建築,在蒙古早期寺廟建築中,曾占據一定主導地位,並在各類佛殿建築上廣為應用而得到很大發展。在考察額爾德尼召之南20余公裡處桑和地區的巴倫呼勒廟(也稱桑和廟),發現此廟為1947年重建,現狀三座大殿並列,其形制雖屬磚(土坯)木結構,但其造型仍保留了帳幕式的基因元素,與純漢式建築有明顯差異,又據大殿內保存的原狀寺廟鳥瞰平面圖,則發現所有建築都與早期朝克沁殿的蒙古式建築形制相類。此外在其它建築的早期資料中也不乏這類的實例。但是在它具備有經濟實力之後的重建時,往往事結構上與其它建築構制相互融合,如與漢式建築相結合,演變為一種蒙漢結合的特殊類型的建築,巴倫呼勒廟就是明顯的實例;另一種與藏式建築的結合及工藝做法上的多元文化的相互交融中,又形成今甘丹寺又一種形式的建築,特別是近年來由柬埔寨工人參與了重修,實際上它已與藏式金瓦屋面的殿式建築、柬埔寨佛教建築文化溶匯到了一起,蒙古式建築文化只是在帳幕式外型保留了一些基因,而整體風格內涵已發生變化,又形成了蒙古式建築與西藏、柬埔寨建築文化結合的又一種變革。這種變革與純蒙古式建築最大區別是,原有可移動的功能特征的消失,以新的固定建築類形及文化內涵所替代。

    綜上所述我們可得出這樣的結論:蒙古式建築淵於傳統的帳幕與蒙古包等可移動的居住形式,它由小及大、由空間內部簡易支架到多支柱的空間不斷擴大、從單純居住到後來行軍征戰的帳幕,都成為了蒙古式建築的典型代表,其特點仍保持了它的可移動性和材料質地、裝飾圖案蒙古地區特色、民族特色、民族文化和居住習俗。

    由哲布尊丹巴呼圖克圖一世,根據本地區實際,借鑒木構柱架擴大空間的做法,成為蒙古式建築一項新的改革,它不僅形成了“朝克沁”這樣大空間並可不斷擴建的建築形式,而且依然保留了蒙古式建築可移動搬遷和帳幕式的基本特征、保留了色彩、裝飾上的民族風格,應當肯定這是蒙古式建築發展歷程中的一個極其重要的標志。

    但蒙古式建築同時具有許多缺憾,諸如木板屋面的坡度緩而防水性差、整體木作構制的防寒能力差,又需經常保養,多次搬遷,木構件的損傷不可避免,故在其發展過程中,借鑒和吸收更多其它民族建築之長處,不斷加以改進,繼而形成了蒙漢結合、蒙藏結合及多文化結合的各種表現形式。蒙漢結合式改進的重要特點表現為原有木板牆改為磚(或土坯)構築,屋面坡度提高而改為筒板瓦,但其外型、裝飾保留了原蒙古式建築的基本文化特征,但原有可移動性則改制為固定了。

    蒙藏結合式主要特征是效仿藏式寺廟做法中金屬板材屋面(金頂做法)形式和佛教裝飾的利用。雖與蒙古帳幕建築的造型多有相類,但材料利用已發生很大改變,工程做法也有了重大改變。如將此建築放到西藏,則很難分辨出是藏式,還是蒙古式建築。

    材料質地、工程做法的改變,導致了原有民族文化理念的改變,蒙古式建築在其發展歷程中也由可移動性而改變為固定,進而衍生出種種不同的形式,反映了純蒙古式建築的局限性,也反映了多文化結合的必然性。

    中國在元代經歷了128年的歷史,蒙古式建築不可能沒有重要的發展,只是因為深受中國傳統文化、建築文化的影響,不似漠北蒙古地區那樣保存有各類蒙古式建築的信息和實例那樣多,因而我們對內蒙古地區蒙古式建築的研究,就是要借鑒今蒙古國有關蒙古式建築的信息、歷史資料和實例佐證,在我們民族建築的研究中能有所啟迪,並補阙這一研究領域的空白。

    內、外蒙古地區的蒙古民族,是同根同源的同一個民族,我們跨國考察,旨在對歷史的過去加以考證,進一步加強兩國學術界的文化交流和探索,我們通過今後兩國內外蒙古地區這方面的合作交流,必將會取得更為重要的成果,並使蒙古式建築這一民族文化遺產世代傳承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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