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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陽一老漢祖傳清朝文物 遭市文物局強行索取_中國文物網-文博收

日期:2016/12/14 21:34:02      編輯:中國古代建築


  洛陽偃師的王德軍老先生給我們打來電話說,他家祖上曾在清朝為官,留下來了一些文物,放在了偃師市文物局。可放起來容易要起來就難了。

  記 者來到洛陽市龐村鎮彭店寨的王氏祠堂內,看到的這個墓碑是嘉慶二十四年間所立。據王老先生介紹,這個墓碑的主人王丙耀,當年在清朝乾隆年間任官,王老先生 口中所說的這些文物,就是這位王丙耀所留下來的。老先生告訴我們當時留下來的文物是一個乾隆年間的聖旨簍一座,就是供奉聖旨用的;一個是道光年間聖旨一 道,還有兩套挽幛,一套是十二張。

  這 些文物是同族幾位村民的,2000年的時候,偃師市文物局到他們村開展古建築普查工作,發現了這些東西。偃師市文物局當時承諾王先生,幫他們妥善保管。一 開始,幾位族人並不願意將這些文物交給文物部門保管。後來經過反復做工作,2003年2月份,他們才將這些文物送到了文物局。

  可 等到到2010年王德軍要求取回來祭祖用 ,卻被告知文物他們已經捐贈了。這是怎麼一回事呢?明明說好只是保管,現如今怎麼就成了捐贈?文物局告訴王家人,當初曾經向他們發放了3000元的捐獻文 物獎金。可王家人表示,這3000塊錢根本就不是捐獻獎金,而是用來修繕祠堂的撥款。原來在2003年6月份的時候,祠堂的山牆倒塌了,王先生於是就找到 文物局希望文物局能妥善修葺,文物局在派土匠專家來考察以後,分兩次給王先生撥了3000塊錢。就因為這3000塊錢,文物局就說王先生已經把文物捐贈給 了文物局。

  可 在文物捐獻獎金的收據上,記者並沒有看到王家人的簽字。為了證明當初只是送去保管而不是捐贈,王家人表示 , 他們當初將兩套挽幛落款的那一聯都留了下來,若是捐贈為什麼沒有一起捐贈反而留了下來呢?因為這件事情,王家人多次跟文物部門交涉,但一直沒有一個滿意的結果。今年8月17號,偃師市文物局下發文件,依然確認王家人將文物送到文物局是捐贈行為。為了更好的了解情況,10月15號下午, 記者陪同王家人再次來到了偃師市文物局。這裡的工作人員沒有接受記者的采訪,但同意和王家人單獨交涉。

  由於沒能見到文物捐贈的其它相關手續,究竟是捐贈還是保管,目前還很難判斷清楚。根據眼下了解的情況,欄目法律顧問表示,如果王家人對偃師市文物局做出的決定不服,可以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依法提起民事訴訟,由法院根據證據來認定事實 依法作出文物的最終歸屬。

  希望這件事情能夠有個妥善的處理,能給王家人一個合理的解釋,如果相關部門無法做出決定,小法君覺得還是走法律途徑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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