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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阆中 古城保護的法治記憶

日期:2016/12/13 20:00:31      編輯:古建築紀錄
四川阆中 古城保護的法治記憶 近日,阆中法院領導與市人大代表察看古城保護現場。曠心怡 攝
      “阆中勝事可腸斷,阆州城南天下稀。”素有“阆苑仙境”之稱的四川阆中古城,似一幅精致的水墨丹青,向南來北往的客人展示著其山環四面、水繞三方的如畫美景。在這其中,四川省阆中市人民法院主動作為,在情、理、法之間尋求平衡點,排查、化解了一大批涉古城保護的矛盾糾紛,為阆中古城創建國家5A級旅游景區奠定了堅實的法治基礎。
    ■破解古城保護與歷史遺留的密碼
    “為了一點門面房,就把公用的通道給拆了?通道是大家的,擅拆擅修是違法的!”
    因為通道的問題,家住阆中古城的常思渺與鄰居王丁然鬧起了不愉快。
    2006年,務工返鄉的王丁然發現,古城的門面房漲價了,但自家位於古城華光樓附近的門面房因為面積較小,不僅房租漲不上去,要租出去都很困難。
    在這種情況下,王丁然找來工匠,拆除了與鄰居常思渺家的共用通道,直接並入了自家的門面房。常思渺若要進入自家房屋,必須從隔壁鄰居的堂屋借過。為此,雙方多次協商無果,常思渺一紙訴狀將王丁然訴至法院。
    房管局出示的資料顯示,民國時期,由於工作人員疏忽,將王家和常家的門牌號登記成了一個地址,王家的房產證上寫明了巷道的使用權歸院內所有住戶。
    庭審中,王丁然稱,自家的房產證寫得很清楚,巷道的所有權歸自己所有,按相關法律規定,使用權也應歸自己所有,自己有權利拆除該巷道。常思渺則堅持認為,王丁然拆除的通道是古建築中的一部分,拆除後不僅影響了自己的正常生活,還違背了古城保護原則。
    承辦法官了解到,阆中古城的民房多為四合院,受歷史遺留問題的影響,戶與戶之間共用通道、衛生間的情況大量存在,產權問題互相牽制,相鄰權糾紛時有發生,古城保護推進面臨較大阻力。此案若處理不好,極易引發群體性糾紛。
    《四川省阆中古城保護條例》明確規定,古城保護區內禁止擅自拆除古民居、古建築中的門、窗、牌、匾、枋等建築、裝飾構件;古城保護區院落的修繕和拆除,應向市人民政府古城保護管理部門申請,修繕方案須經建設、規劃部門審查合格後方可進行。
    面對互不相讓的王、常二人,阆中法院邀請居委會、古城保護辦公室、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一同參與調解。通過釋法析理,王丁然最終認識到保護古城是每個人應盡的法律責任,主動將已拆除的通道恢復了原貌。
    為方便古城區居民出行,阆中法院配合古城保護辦公室添置了免費便民直通車,古城區的居民若有購物、出行需要,均可與便民公司取得聯系;設置了古城巡回辦案點,至今已接待居民和游客13000余人次,最大限度地為古城區居民排解矛盾糾紛。
    “單一的就案辦案不能解決問題。我院規定,遇到涉古城保護的案件,必須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以及古城區的居民參與協調,共同化解矛盾。近年來,我院化解的數百起涉古城保護案件,均為調解結案,無一起案件引發上訪或受到舉報,群眾反響好。”阆中法院院長李全林向記者介紹道。
    ■解答古跡復建與征地拆遷的難題
    “阆中曾經是四川的臨時省會,古道台衙門是當時的標志性建築。現在他們又都沒在那兒住,拆遷補償款要價太高,實在不合理!”
    今年4月,古道台衙門重建現場,一名在古城居住的退休老教師看著謝、李兩家的房屋,不停地搖頭。
    2011年,為再現阆中古道台衙門原貌,應群眾要求,阆中市委決定對其進行復建。房屋征收過程中,位於古道台原址的30余住戶均積極配合搬遷工作,並獲得了相應的補償,但謝、李兩家卻以全家人沒有固定工作、養老無保障、拆遷安置補償款過低為由,索要高達300余萬元的補償款。
    搬遷工作啟動前,街道辦事處的工作人員先後數十次到這兩戶家中講解政府的相關政策,與其商談搬遷事宜,但兩住戶或漫天要價或拒絕交談,並在網絡上發表不實言論,嚴重影響了古道台衙門復建工程的開展,拆遷工作一度陷入困境。
    在多方努力無果下,阆中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以被執行人在法定期限內不提起訴訟又不履行拆遷裁判為由,於今年4月中旬向法院申請執行。
    法院在審查合格後,為推動古道台衙門復建工程,加大了房屋征收補償非訴執行案件協調力度。
    4月下旬開始,阆中法院行政庭庭長何明勇多次上門,釋法明理,傾聽謝、李兩家人的訴求。在得知李家孩子上學交不起學費的特殊情況後,何明勇主動與學校取得聯系,緩減了孩子的相關費用。
    不僅如此,阆中法院還巧妙借用外力,邀請市委相關領導多次親赴現場,做好古城復建工程的宣傳動員工作;聯絡謝、李兩家的親友,為他們講解復建古道台衙門的重要意義、政策優惠等,爭取他們的理解與支持。
    最終,謝、李兩家認識到自己的要求缺乏法律依據,主動搬遷至安置小區。至此,這場長達兩年的“拉鋸戰”,被化解在了司法拆遷前。
    今年截至目前,阆中法院主動會同相關部門,參與征收補償協調會132場次,現場為27人次化解了對立矛盾情緒,發放《四川省阆中古城保護條例》等宣傳資料3500余份,引導群眾理性訴訟,保障古城復建穩步提速。
    “每一次拆遷,法院均在法律上把關,讓政府的行政權力在陽光下運行,使群眾能夠在信息對稱、地位平等的基礎上理性維權,把拆遷糾紛化解在了萌芽狀態。近年來,阆中法院辦理的所有房屋征收補償拆遷案件均實現了和諧拆遷,他們的經驗值得我們全市學習!”在今年7月召開的阆中市人大常委會上,市人大常委會主任杜永龍如是說。
    法律服務與旅游興市
    “本來就是集體宿捨,咋成他們私人財產了呢?想一夜暴富是不可能的!再說了,這個房子本來就是危房,咋個可能不拆嘛!”
    7月20日,原四川保寧醋公司職工集體宿捨搬遷現場,圍觀群眾如是說。
    原保寧醋公司職工集體宿捨樓建於上世紀六十年代,該宿捨樓位於出入阆中古城區的重要交通干道邊,也是擬建的工業旅游景點——保寧醋博物館所在地。在廣泛征求意見後,阆中市政府將其納入了房屋征收行列,保寧醋公司也表示將積極配合市政府的征收工作。
    然而,征收遇上了難題。
    上世紀九十年代,因保寧醋公司企業改制,一些職工下崗。為緩解下崗職工的居住難題,保寧醋公司未收回他們的宿捨,同意他們以繳納少量租金的方式繼續居住,這樣的狀況一直持續到現在。
    該宿捨被納入征收項目後,有十余住戶拒不同意搬遷。一部分人認為,作為下崗職工,保寧醋公司為其提供了住宿,是可以永久性居住的;另一部分人認為,自己每月所繳納的是按揭款,所居住的宿捨理應為自己的私有財產。
    相關證據表明,這兩種說法均無法律依據。
    在保寧醋公司等多次溝通未果的情況下,阆中法院主動介入,由院領導帶隊,每人約談一兩個住戶,在解釋相關法律依據和政府政策的基礎上,主動為住戶聯系廉租房,幫助解決生產生活中面臨的問題,同時為相關住戶的再就業問題提供了力所能及的幫助。
    最終,在相關部門的全力配合下,經過近60次的約談後,十余住戶均主動配合搬遷工作。因為阆中法院的主動介入,這起“未進門”的糾紛得到了圓滿的化解。
    7月以來,為配合市委、市政府“以旅游興產業、以旅游建城市、以旅游惠民生”的戰略部署,阆中法院積極介入,先後派出80余名干警深入古城開展法制宣傳,並先後促成了崔家巷、學道街等古城街道86戶居民主動搬遷。
    為全面推動旅游興市戰略,阆中法院建立了一整套內容翔實、措施完善的服務工作方案,涵蓋經濟發展、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等3個方面共計27個小項;在市委政法委的領導下,成立了以法院為主體,涵蓋其他11個部門、130名協助人員的“1+11”聯動協調機制,確保對每一起案件及其當事人摸排到位、溝通到位、處理到位。
    “阆中法院以服務黨委、政府中心工作為己任,創新保障機制,明確提出‘只能拆遷等項目,不能項目等拆遷’的工作要求,以鐵的紀律、鐵的措施、鐵的作風,全力保障項目建設按期完成;法院干警勇挑工作重擔,履職盡責,頂烈日、冒酷暑持續攻堅,安全保衛工作、信訪維穩工作有條不紊,營造出平安和諧的良好環境。”10月16日,阆中古城創建5A級景區表彰會上,阆中市市委書記蔣建平對法院工作給予了高度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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